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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首席大侦探乌国庆

来源:《东方利剑》 作者: 胡 玥

  智慧的芬芳:传奇的人生

  乌国庆,蒙古族人,1936年出生在内蒙古宁城汐子镇的八楞罐牧场。

  共和国成立之前的汐子镇贫穷落后,远远近近里只有一所私塾,先后有过十几个学生跟先生念书识字,乌国庆就是这有数的十几个上过私塾的蒙古族学生之一。上过私塾的乌国庆学过蒙文,也学过汉文。1950年,国家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当时的宁城还属于热河省,于是,14岁的乌国庆就被选拔到热河省的省府所在地承德医专的少数民族班学习战场救护。乌国庆在承德一直学到1955年。这五年间,他们前三年学文化,后两年学专业。1955年8月,乌国庆被选送到上海司法部法医研究所学了一年法医专业;第二年,司法部在上海开办了一个研究生班,乌国庆考进了这个研究生班。1960年,研究生毕业的乌国庆被分配到司法鉴定研究所工作。这个研究所后来撤销合并到沈阳中央第一民警干校,也就是现在的中国刑警学院。1962年,被调到公安部的乌国庆,显得特殊并且稀有,特殊是因为他是公安部为数很少的具有高学历的刑侦技术专业人才之一;稀有是他的少数民族身份,蒙古族。

  1969年,乌国庆和许多人一样经历了下放劳动的命运,去的地方是黑龙江佳木斯的笔架山。在20世纪60年代那个特殊的年月里,如乌国庆一样的许多刑侦技术人才之所以最终能回到自己的专业岗位上,还缘于1972年西安市人民大厦发生的那起跳楼自杀案,那个案子因为现场没处理好,总理亲自过问能办案子的人都到哪儿去了,回总理说,都下放劳动去了!总理亲自批文召回!

  时隔多年,乌国庆仍清楚地记得他是1969年3月8日走的,1972年3月8日回来的。

  1972年,乌国庆36岁。回京两个月后,他被中央抽去搞原63军副军长余洪信的专案,余洪信案是乌国庆刑侦生涯的第一案,乌国庆也是从此开始了他一生传奇般的刑侦破案生涯。几十年来,他用一双犀利的眼睛去穿透世间的罪恶,从马加爵案、大连“5·7”空难案、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再到四川某县高考窃题案等大案难案的临危受命,这位共和国刑侦专家,一次次顶住了压力;又一次次不辱使命。

  他常年战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平均每年有200多天在各地参与办案。五十余年的办案经历,乌国庆说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现场”。他在办案时必去现场,用心去感受现场,用双眼去观看现场细小的情节,用专业知识和破案经验去分析现场。一包咸菜、一节电池、一根短发……这些在侦破电影里经常闪现的镜头,在实际办案中常被忽视的细节,在他眼里都是至关重要的线索。

  他总是能对案件的性质、侦查方向与范围的确定起到关键作用。2003年1月18日,沈阳市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持枪杀人、抢劫银行巨款案件,造成4死5伤、200多万元现金被抢的严重后果。乌国庆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与专案组同志夜以继日分析爆炸装置和炸药成分,刻画出作案团伙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活动区域,为最终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奠定了基础。

  他经常临危受命解谜团,身怀绝技破奇案。2007年11月28日,贵州兴义县县长文某一家六口在家中被杀。乌国庆赶到命案现场后,沉着冷静、细心勘查,收集证物,从现场明态信息中准确捕捉隐含的潜态信息,很快就判定为熟人作案。整个犯罪过程在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乌国庆所经办的案子几乎全是央批国字号大案: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昆明百货大楼爆炸案、上海虹桥宾馆爆炸案、敦化小火车爆炸案、“二王”持枪杀人案、新疆系列恐怖爆炸案、吉林博物馆特大纵火案、包头枪案……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陕西横山“7·16”特大爆炸案、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校园餐厅爆炸案、沈阳爆炸抢劫运钞车案……

  现在的人,不一定能知道和记得当年那些震惊全国甚至是震惊世界的大案要案,因为如今,那些案子随着世事的变迁渐渐地已被称作是历史的旧案或是老案子,而当年,它们喧嚣、沸腾、残暴、血腥,像迷雾中的暗黑和暗黑里的恶埃,没有什么现成而又不老的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一个人找到破开暗黑和迷雾的途径,乌国庆凭借自己独有的智慧一路穿行而过,让那泛起的恶埃终有落定。多年来,他把自己积累总结的丰富侦查破案经验传授给各级侦查员、技术员和指挥员,仅2001—2002年,乌国庆为公安各类人员讲课47次,其中侦破爆炸案件培训班33期,为全国31个省、区、市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培训了4500名一线的侦查和技术骨干,大大加强了各地侦破爆炸案件的专业力量,为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还参与编写了《刑事侦查学》《爆炸犯罪对策学》等统编教材。

  1999年退休后,这位共和国刑侦专家被公安部领导评价为“不可多得的人才”,又被返聘回单位。他每天骑自行车上班,出差往返机场自己坐民航班车。他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就算是土特产也拒绝接受。因为他说:“作为刑侦专家,要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和一份质朴的感情去破案;作为人民警察,人民的利益就是人生的责任,人民的平安就是生命的意义。”我们无法用这些文字和语言去诠释他高超的技艺和人格魅力,他的世界依然像破案一样,充满了传奇和神秘。

  我曾经数次采访过乌国庆,他的脸上散发着宗教般的善良和纯净,而他的眼眸沉静深邃。大多数时候,乌国庆用眼睛打量的这个世界,跟众人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世界是一张藏在暗盒里的照片,或黑白或彩色,有人按下快门,世界的某个瞬间就被固定并保留下来,而更多的时候,世界在不被固定、不被保留的诗里,它们就像我们经历的许多暗黑。没有影像显现的暗黑,并非说明什么都未曾发生过。就像万千的暗黑并非仅存于暗黑之中,智慧,或许就是这暗黑中能自我开启的一扇窗、一束光焰。也像雨夜之中一朵花的盛放,我们不是借助一朵花找到了另一朵花,而是借着那花朵散发的芬芳。是的,我想说,我在乌国庆从未停歇过的穿行里,分享到的正是沉寂在他生命中的只属于他个人的独有的智慧的芬芳。

  印度的哲学家奥修说:唯有当你将觉知(悟性)带进任何经验里,才会有智慧的发生。所以智慧只属于个人,知识则可以属于大家。知识是会变“老”的,因为它不脱离时空;智慧是永恒的,因为它不拥有时空。

  年过七旬的乌国庆,像他年轻时一样,仍只背简单的行囊,奔波的步子从未停歇过。偶尔,他也会回眸看一看少年时的自己和故乡的家门,他很想和那个少年并行地靠在一起,温暖地晒晒太阳,而他这一生,却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奢望:2019年6月24日,中国顶级刑侦专家乌国庆同志因病在北京去世,享年83岁。

  犹记得1999年夏天,在公安部刑侦局一楼乌国庆的办公室,他坐在办公桌旁阔大的皮转椅里,眼睛微闭,头仰在靠背上,思绪在往事的烟云中,用低沉和缓的语气向我讲述着他从警以来指挥和参与指挥的一桩桩世纪大案。

  向西的铝合金窗前摆着一盆兰草,窗外垂着翠绿的常青藤,阳光洒在对面楼的墙面上。他偶尔睁开眼看一看窗外,我注意到他的眼睛,那目光中充满了多半生集聚的智慧。

  我去过公安部档案室,我知道,许许多多的世纪大案都将被历史的尘埃永远地封存,而刑事侦查专家们智慧的灵光却可以穿透历史的迷雾永驻在我们的心里。

  历史真相揭秘:

  古道烟尘里的一桩冤案

  金老汉蹬着自行车驮着女儿金菱儿在沟畔畔里赶路程。风将高坡上的黄土扬得弥天弥地的,从金老汉的眉眼间瞧出去,天地就是浑浑沌沌的模样。金老汉身上也是浑黄的颜色,只有金菱儿的那一角红头巾在风中一飘一飘的,露出一点鲜亮。

  金老汉和女儿金菱儿在正午的坡道上的这个情景就仿佛是一幅画,它对金老汉和女儿金菱儿的人生命运是一种定格。如果金老汉不停下来,如果金老汉那天没走这条道,也许发生在金菱儿身上的劫难就可以避掉了。

  可是金老汉尿急。金老汉就停下来了。

  金老汉说:“菱儿你背身站着等达(爸),达(爸)要撒尿哩!”

  金菱儿手儿抻着衣角,埋头站在黄土道的一面,旁边立着老式笨重的自行车。金老汉背对着金菱儿站在黄土道的另一面,尿浇到黄土里溅起一片烟泡泡,金老汉的眼睛眯着专心致志地撒尿,一辆大卡车扬尘飞跑过来,他都没顾得上转身,只听车上杂杂地喊着:“老汉,流氓!老汉,流氓!”等他转头看时,汽车扬起的烟尘飞扬在他和女儿金菱儿之间,一片浑黄浮躁。金老汉被那一片喊声吓得懵懵懂懂,驮上女儿慌慌地疾跑。汽车那时已经开过去了,看见金老汉跑更认为老汉不是好东西,金老汉眼瞅着那狗日的汽车又倒着开回来且就停在他的跟前。金老汉觉得今天这事儿稀罕就下了车子,心说,你这狗日的汽车咋的啦?只见汽车上下来一伙后生,一看便知是一伙知青,知青们下车就把他围上了。其中一个长得蛮(好)的指着他说:“老头,你青天白日的敢在大道上耍流氓,你胆大包天呀!”

  金老汉急着说:“饿(我)没有,饿(我)是撒尿哩!”知青没等他说完就抢白道:“撒尿不找个没人的地方,专门当着人家女娃的面,不是耍流氓,也是老不正经。”金老汉见后生这么说就更急了:“你胡说啥哩,她是饿(我)女儿,饿(我)是他达(爸)呀!”

  知青似有不信,转而问金菱儿:“他?可是你的亲达(爸)?”

  金菱儿早急得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正苦于无处插话,见问她就忙点头道:“是哩,是哩,他是饿(我)达(爸)!饿(我)是他亲女儿呢!”

  站在车上的一个人冲着围住金老汉的一群人喊道:“算了,人家是她爸(达)!让人走㞗!”

  一群人似有动摇,就开始将身子往车子跟前儿移动,金老汉诚惶诚恐地看着这一群人,就像看着瘟神似的希望他们快快走开。可是就仿佛有什么迷住了这一群人,其中那个长得蛮的止住脚步迟疑地说:“他说是父女,谁能证明,他俩要是在一起鬼混的呢?”这一群人就像没脑子的荒草,被这一句话一吹就都倒向了这一句话,有人应和着说:“那就把他们弄上车带回去审清楚再说吧!”

  历史就从这里发生了错乱!

  金老汉和金菱儿不知是怎么连人带车一块儿被弄上车的,他们被围在一群人中间,脑子蒙蒙的。其中紧贴着金菱儿的一个蓄小胡子的青年趁着挤用手捏了金菱儿的屁股几下,金菱儿就把身子缩紧了往旁边挪动。在金老汉身后的粗眉细眼的小伙子嚷嚷着说:“把他们放下去吧,带着他们倒添累赘!”

  一车人本也就是顺风倒的草,这时又一窝哄着把人放下去。金老汉和金菱儿就被放下来了。

  金老汉呆呆地扶住车子潜意识用手摸摸口袋,这一摸发现口袋里的10元钱和20斤面值的粮票不见了。他忽然想起那个粗眉细眼的小伙子在大伙儿一起嚷嚷的时候,手在他的身上摸过,钱和粮票一定是那个小伙子趁乱摸走的。金老汉觉得受点欺侮没啥,可是钱和粮票没了咋吃饭呢?金老汉就跺着脚朝开出两公里的那辆大卡车大骂:“我日你娘!”

  乌国庆就站在金老汉当年跳脚骂娘的这个地方。历史的烟尘本来早已落定,而不死的冤魂在长长的历史通道里不甘心、不罢休地飘来飘去,当年的那一车知青里有7个人以反革命轮奸罪被判处死刑,另有一个判了无期徒刑,一个判了10年。死去的人魂不散,未死的人心不甘,这些年,死者的家属、亲人、朋友,从未停止过上访……

  公安部派乌国庆接手调查这个案子。

  当年办案的人都在。他们像一堵堵冷漠的墙,令乌国庆既不能进入也不能逾越。乌国庆明白他们不可能承认他们当年办了冤假错案,即使当年办案有猫腻,谁又肯把自己内里的腌臜抖落出来展示给人呢?他非但不能奢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合作,而且要事事处处小心他们暗设的障碍和陷阱。当年的知青走的走,散的散,像水滴一样融在茫茫人海中,千头万绪像阳光里的粉尘在眼前纷纷乱乱地飞旋着……

  一个老者就坐在不远处的坡岗上,脸上的皱纹像黄土高坡上的沟壑,纵横交错。

  唢呐声从高坡的背后传过来,更使乌国庆从内心感到一种厚重的悲凉!他在老人的身边站住脚,他说您就是杨大爷吧,老人似木桩一般不言不语。他极有耐心地仍恭敬地站在那里,他发现老人的目光一直深锁在当年那条黄土飞扬的土道上……

  那是1969年,“文化大革命”武斗的旋风盘盘旋旋地刮进了宁夏这个人烟不稠的黄土窝窝里。

  林十三和万斤红带着足足有一个班的人马坐在大卡车上从固原出发去通信县抢枪。

  那天的情景和黄土一样混浊,什么人提议的去抢枪,又是怎么召集了那么多人,谁也没曾回忆起来,只知道漫天黄沙像长脚了一般紧随着他们。通信县那个地方根本就没有枪,他们又吵吵嚷嚷大喊上当,吵嚷的声音比风沙还显得混乱。

  风沙就像巫婆洒在他们身上的咒语,厄运就在金老汉撒尿的那一刻跳荡起来。许多年以后释放出来的老井还清清楚楚地记得林十三在车上捂着右眼说:“妈的,今天有什么倒霉的事,右眼跳得令人心烦!”

  案子是由金老汉身上的钱和粮票不见了引发的,而推金老汉下车的是么喜,可是从么喜的身上并未搜到金老汉说的粮票和钱呀。中途么喜和面人下车撒过一泡尿……后来大伙总怀疑是他们其中一人心虚假托尿尿而趁机将那粮票和钱埋在黄土里了。

  他们互相猜忌是谁偷了那钱和粮票,而没有人清楚怎么就把他们定成轮奸罪了。

  集体轮奸?一个班的知青光天化日之下轮奸一个良家女子?听到消息的那一时刻,他们的脑子就犹如受到强烈震荡,茫然无措。他们每个人都跟被雷击电劈了一般……

  乌国庆翻着厚厚的、尘黄的卷宗,有一些冤屈的灵魂就在那卷宗里的字里行间向他哭诉着。

  金老汉和女儿不见了钱和粮票就喊着骂着,那卷宗中显示,他们在跳脚骂人的地方曾见到过有父子俩打他们身边路过,金老汉大声地在尘土飞扬的道上喊:“他们偷了饿(我)的钱和粮票哩!饿(我)要到人保组织告他们去哩!”然后金老汉和金菱儿就和那父子俩风一样擦肩而过……

  金老汉对人保组织说:“他们把咱们的钱和粮票都抢走咧。”接待他们的狗栓说:“这么大的事儿得给乡里报告呀!”

  乡里接电话的人就问:“有个老汉?还有个女子,光抢了?有没有强奸她?”

  狗栓说:“也可能强奸了吧?但那女子没说!”

  乡里就说:“事大哩,我要向上报告呀!”

  上头接到的报告是:“那老汉被抢,那女子被强奸了!”

  上头就派人来审这个案子。把那车知青全抓起来了,一帮知青都不承认抢钱,也不承认强奸。

  问金菱儿:“强奸你了吗?”

  金菱儿说:“没!”又问:“强奸你就强奸你了,说了不怕!”

  金菱儿说:“真的没!”

  “没?那咱那粮票和钱就回不来了!”

  金菱儿就不吭气了,眼圈儿红红的。问金老汉:“强奸你女儿了吗?”

  金老汉:“没!”

  “是没吗?没,你还报告?”

  “没,没看见!”

  “没看见?你要说实话哩,钱和粮票还想要呗?”

  “想嘛!”

  ……卷宗中最后形成文字的东西是:他们几个人把饿(我)给轮奸了,出血好几天,肚子疼了好几天……

  许多年过去了,金菱儿捂着脸说:“我当时不识字,记录的人说‘你在这儿摁个指印吧’。几天后,钱和粮票就回来了!”

  林十三至死都不肯承认轮奸这回事,审案子的人把火点旺“烤”他,还说,这是让你低头思考(烤)!万斤红有老婆,有孩子,临死前他给老婆的信中写了一句话:“你以后做人,一定要做个实事求是的人啊!”

  乌国庆是从么喜的交代材料里发现问题的,那是么喜实在受不住刑了,办案人让他写一个承认材料就放过他。么喜是老三届,肚里有墨水,么喜就在几页交代材料里打了埋伏,审案人只看到了么喜在错别字的地方画了个圈,而乌国庆把画圈的地方连起来说恰恰是:“我被他们屈打成招!我冤枉啊!”乌国庆把那些卷宗合上就决定去寻找那个在卷宗里只显现过一次的父子俩……

  那父子俩就是当年那起冤案的唯一目击证人。杨大爷说那钱和粮票是我跟儿子挖出来的。当时他们从家里出来就看见了那父女俩被弄上车,然后走了一段又停车把那父女俩放下车。他们路过那父女俩身边时听见父女俩嚷嚷钱和粮票被抢了,他们就骑过去,他们没骑多远就看见大卡车再次停下来,有两个人下来撒尿,其中一个人在地上猫腰好像埋了什么,他们就等那车走了,一挖就挖到了那钱和粮票!

  杨家父子从家里出来看见那车,到把金老汉和金菱儿放下车,这段时间应视为所谓的轮奸时间。

  乌国庆觉得除了调查还得做侦查实验,这段用尺量不到2公里(1900米)的路程,2公里,汽车要2分钟,骑自行车要8分钟,把金菱儿拉出去拉回来也需2分钟,在四五分钟里,这些人不可能进行轮奸犯罪的……乌国庆就凭这个小小的侦查实验把冤案给翻了。临走的那天他去看了坐在烟尘中的杨老汉,杨老汉说许多年了,我就等着像你一样的人来找我哩!那些娃娃死得太冤哩!

  金老汉和金菱儿虽然活着,但活得像飘浮的烟尘没有生气。

  乌国庆站在古道烟尘之中,心里默默地对无处安魂的人说:许多人是不该和你一起变成烟尘的啊!

  诠释爆炸瞬间:

  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

  1998年2月14日。情人节。

  武汉长江大桥。

  爆炸发生在10点8分。

  公共汽车刚刚走到大桥上坡的位置。

  瞬间发生的爆炸催动着被炸烂的车身又朝前冲撞到一辆车身上……

  近旁的一辆出租车也被炸毁……

  从现场收拾出来两百多个袋子的尸体。

  在这两百多个袋子的尸体当中,有两具男人的残存尸体,一具挂在桥东,一具挂在桥西……

  袋子被带回到公安局大院。

  那些尸体的残余再次一一被摆放出来……

  从北京赶到武汉的爆破专家乌国庆以及公安部刑侦局的领导会同武汉警方对现场进行着艰苦而又细致的还原和定位工作……

  这一辆公共汽车,左边每排坐两个人,右边每排坐一个人……坐在左边的人,基本上都是右手右脚被炸;而坐在右边的人,大多是左手左脚被炸……在所有被炸的人当中,唯独驾驶员伤轻……

  那么炸点在什么位置?

  依据现场的情况,炸点应在汽车的后面,靠左边座位倒数第二个位置的旁边……炸药是被放置在地上炸的……炸药的量在10千克左右……

  经过勘验,引爆方式看不出来。如果说是电引爆,现场没有电引爆的东西;如果说是导火索引爆,现场应遗有导火索……

  在对现场进行复原定位定炸点等一系列的工作的同时,就是尸源的确定和家属的认领工作。这是一项更为艰苦更为细致的工作。对每一具尸源警方都要做出犯罪是与否的认定,最后,在对那些已被认领的尸体进行了排除的认定后,有三具无名尸体被纳入了警方怀疑的视线。

  三具无名尸体是两男一女。两男就是文中开头分挂在大桥东西两向的那两具尸体。

  在勘验过程中,没有指向三具尸体的任何有价值证明。当地电视台反复播放3具无名尸,希望让认识他们的人来认……

  就在播放的当天晚上,那个女的被认定。

  女人是当地县城的一个卖淫女。同住一屋的她的同伴看电视的时候认出了她。

  原来以为这两具无名男尸和这一具女尸是一起的,排查的结果却是毫无关系。

  那么疑点便集中在两具无名男尸上。

  这时候,在现场又发现了一个被炸碎了的身份证。身份证已被炸飞炸碎,很难拼出一角完整。

  经对身份证碎片进行反复拼凑,幸好还拼凑出一个人名:唐喜明……

  一个人的人名原本就是一个符号,大多数时候它并不代表什么。可是,在案件现场,每一个人名所指或许就是案子的谜底所在,不容忽视。

  查武汉市的户口底册里有没有叫唐喜明的……

  查证的结果是没有。

  查武汉市的大大小小的旅馆里有没有一个叫唐喜明的登记住过……

  很快,桥口分局在长渠旅社里发现了唐喜明的名字。

  2月13日下午4点多钟,唐喜明和一个叫齐星献的在旅馆住过,两个人用一个名字登记的,一起来的,又住在一起……从登记的身份证号上看唐喜明是江西武宁县人。发现了这个重要情况后,即对旅馆服务员进行访问,以期了解两个人进来的情况,进来以后又出去过没有……有个服务员回忆说,两个人进到房间里以后一直没有出去,到他俩的房间里送水时,房间里有两张床,一张床是空的,两个人是睡在一张床上的,且钻在同一条被窝里蒙着头睡……

  警方到两个人住过的房间里搜查,搜查的结果是:在床底下发现一截48厘米长的导火索。这表明,爆炸现场很可能与这两个人有关,经对地面取尘土进行化验,没有发现炸药的成分。证明这个人的炸药是事先就做好的,不是在这儿做的……

  连夜赶往江西武宁。

  在武宁,正在碰头研究案情的时候,有人反映,昨天下午还有人看见唐喜明呢!

  这当然也是有可能的,唐喜明的身份证出现在爆炸现场,并不能说明被炸死的就是唐喜明,也可能别人拿了他的身份证,那么谁拿了,见到唐喜明本人一问,或许就会摸出像样的线索……

  如果唐喜明在,要见一下他本人,倘若不在,便要到他家里进行一番搜查,看看是否有与现场相同的导火索和炸药痕迹物证……

  不一会儿,唐喜明本人真的被带来了。这就否了现场的那个人是唐喜明。那么问唐喜明:身份证呢?唐喜明说,我的身份证是2月8日派出所做好了新发给我的。说着就拿出了身份证。

  问:以前丢过身份证吗?

  答:以前没丢过。因为以前办身份证我叫唐明,不叫唐喜明……

  又过了一会儿,齐星献也被带过来了。

  例行询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本来叫齐星南,但是,派出所给我做身份证的时候,给我的“南”字边上加了一个“犬”,我就变成了齐星献。

  那么你的身份证现在在不在?

  齐星献说,我去年在武宁县城罐头厂打工的时候,有一个叫曹军的人,他跟我们在一起打工,他当时借了我的身份证,出去了两三个小时以后回来说,他洗澡的时候把我的身份证掉在了下水漏里被水冲跑了……为这事儿我跟他吵过,曹军说,你再做一个吧,我说做一个得花钱呀!曹军说,那钱我给你……

  那么也就是说,齐星献的身份证曾落到了曹军的手里。

  查曹军的时候,有人反映,曹军曾在一个出租房里住过。找到出租房,出租房主是个老头儿,老头儿说,曹军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又搬到一个个体旅馆去住了……

  曹军走后,那个房子一直空着再没人住过。查看房间的时候,把床垫子一掀,发现下面还有两个身份证和一截雷管……

  查曹军住过的那家个体旅馆,旅馆的人说,曹军年前曾在这儿住过,还在这儿干过活……另外,还有一个人,跟他住一块儿,好像是姓武,但不知是哪儿的人……

  马上让县公安局查姓武的人。查全县的户口底册,姓武的是下边一个乡里的,住在大山里。这个人,过年曾经回去过……

  曹军这个人过年也出去过……

  去大山里找姓武的那个人。连续的雨天,大山里都是烂泥路,车走不了,只好步行……找到了姓武的表姐。表姐说,她表弟回来过,还有一个叫曹军的跟着一块儿回来过……表弟有老婆,但是他不回家,只跟曹军在一起,两个人吃花生米,一粒花生掰两瓣,你一瓣我一瓣……一根烟,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睡觉呢,睡一个被窝……

  两个人上过一回山,回来的时候拿回一个蛇皮袋子,问他是什么东西,他说是炸药。说是九江有一个朋友要买……表姐还嘱咐要注意安全……

  到姓武的家里去看,姓武的老婆也不在家。但他的老婆给他留了一封信,信上除了表达对他不回家住的不满,还有很重要的一段话是:“你那件事千万不要干,你要干,就对不起党和社会主义……”

  这段话是话里有话。经跟村人聊,以及跟姓武的老婆正面接触,最终了解到,姓武的不在家时,他老婆跟一个男人好上了,这事被他的母亲发现了,他的母亲就骂他说,你没本事,连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了……他就跟老婆吵,吵架的时候,他扬言说,你要是把我惹急了,我他妈就去炸火车……

  两个人8日回到了老头儿的出租房。经进一步跟老头儿询问,老头儿又提供说,两个人是提一个蛇皮袋子,这个蛇皮袋子最初被放在了一堆草里,他烧火做饭的时候发现了草里的蛇皮袋子,他打开看了看,发现是炸药,当时还数了数,一共四包,一包三十管……后来,两个人又把那个蛇皮袋子挪到了他们住的那个房子里……

  再一次查看房间,试图找到两个人遗留的指纹,房子很脏很差,取不到指纹。他们便去到那个大山里,取了他父母的血做DNA检验,检验的结果确认姓武的是他们的儿子。

  怎样才能证明另一个人就是曹军呢?经再一次问屋主人,这房间里以前到底还有什么东西。屋主人说,他们还留下了一双雨鞋,我现在脚上穿着呢!

  第三次又去了一次出租房,发现抽屉不见了,问那个抽屉哪儿去了。屋主人说,抽屉里没啥东西,被我拿上去了,里边就一个揉碎了的烟盒……

  就是在这个揉碎了的烟盒的底部位置发现了一枚左手上的指纹,而现场那个无名尸体也正好有左手指纹,经同一认定,此人正是曹军……

  在曹军住的床头,有一张画,画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画旁边还附有一首诗,诗里充满着失恋和厌世的情绪……

  直到今天,仍没有人知道曹军是谁,是哪儿的人,是为什么要跟姓武的两个人一起制造了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

  而唐喜明的身份证为什么会在那个爆炸现场,也一直是个谜……

  有一些人,有一些事,或许是因一些很不起眼的细小的诱因,在历史的某一瞬间,于偶然之中便与历史性的某个重大案件牵连在一起……而许许多多无辜的人,就成了某一个历史瞬间里的永远的牺牲者……

  纷扰中锁定坐标:

  阳泉电影院爆炸案

  1981年7月22日晚8点,阳泉矿务局电影院。

  一场爆炸,死32人,重伤44人,轻伤83人……

  对于乌国庆来说,他面对的所有的爆炸现场都仅仅是一个后果,这个后果是怎么发生的?制造这个后果的人又是谁?都得依赖于他看完现场以后才能做出判断。

  一切的线索都埋藏在现场里……

  他勘查的时候发现,爆炸物是在座椅的上面炸的,因为地上有好多弹着点。现场有雷管里的残屑和电池里的碎片,确定这个爆炸物是电引爆的,而现场又没有发现闹钟等可以遥控和定时的东西,说明这场爆炸是手动触发式,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用手把电路接通……凡是用这种办法引爆的,犯罪嫌疑人肯定炸在里头,他跑不出去……

  炸药是铵梯炸药,爆炸的时候,炸药是被放在用钢板做成的四方盒子里……

  炸点是25排2号。

  那个座位上的人脸整个被炸没了。

  在就近的坑里找到了一个金属片,金属片在爆炸的瞬间迅速变软,在变软飞离的瞬间,又将一块肉卷进去打到一个坑里……

  这块肉是大腿的缝匠肌。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是把炸药放在腿上引爆的。

  在死伤的所有人中,只有一个人大腿上缺少了一块缝匠肌,且血型也一致。

  那么25排2号的这个缺少了缝匠肌的无名尸就是这场爆炸的制造者。

  这个人是谁?爆炸前,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肯定有目击者。而爆炸发生的瞬间,死的死、伤的伤、跑的跑……警方采取了滚雪球式的访问方式:首先找到谁在那天晚上看电影了,自己坐在哪个位置,还看见谁也来看电影了,坐在什么位置……

  将所有在电影院看电影的幸存者都一一访问到,然后将他们一一还原定位:每个人都分别坐在哪一排哪一号……

  而重点排查的是25排2号的票是谁买走的……

  经反反复复的调查访问,终于查到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线索:25排2号票是矿上的管理员买走的。管理员跟一大群人一起去看电影的路上,碰到了他老婆,他老婆问他干啥去,他说去看电影,他老婆说,她也要去看。他说,就一张票怎么看呢?他老婆说再买一张去……而在售票口那里,她老婆说,要再买一张咱们俩也不挨着呀,我要跟你一块儿坐着……他们就想把这一张票退了买两张挨在一起的票,窗口里边售票的却不给他们退……正在这时,管理员的老婆看见电影院门口有一个穿着黄军装背着绿挎包的黄头发青年手里拿着四张电影票,他们就走过去,想从黄头发青年的手里买两张挨着的票。男青年给了他们两张,他们把自己手里的那一张给了男青年……

  也就是说,25排2号这个票转到了那个穿着黄军装背着绿挎包的黄头发青年的手里。

  在对受伤者的访问中,25排挨着2号的4号被炸成了重伤。4号重伤者反映,当时她旁边有一个男孩子坐在那儿,进来以后过了会儿就出去了,出去的时候就把包放在了自己的座位上,放包的时候碰了4号一下,4号心说,这个人带的什么东西,梆啷硬的,碰得人膝盖生疼……等那人一走,4号就顺手摸了一下,一摸,是个硬物件,上边有电池、电线……

  27排6号、8号坐着一对夫妇。那对夫妇说,电影开演前,我看见25排2号坐的是我的同学高海平……

  乌国庆问:当时是否跟高海平说过话?

  那夫妇说,说话了。确是我的同学高海平。后来看见高海平进来以后出去了一趟,然后回来以后再也没动……

  就在访问的过程中,又有一个线索浮出来:高家就一个独生子,家里到处找也找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最简捷的方法就是让高海平的家人进行一下辨认。在辨认之前,首先问高海平的母亲,你还记不记得你这个儿子身上都穿着什么衣裳?那母亲回忆说,我这儿子脚上穿的袜子是米色的,而且我这儿子左脚小趾没有指甲……孩子穿着花布裤衩,这裤衩是我买的一块花布,找人做了两条裤衩,给我儿子一条,我自己一条……她还向警方提供了给她和儿子做裤衩的裁缝……

  找到那裁缝,裁缝说,她拿来的那块布不够,我还给她添了块布……

  再一看现场那具尸体上的裤衩确实有添的一块布……

  血型经验证也一致。

  到他家里搜查,发现了包炸药的纸。

  在抽屉里还发现了一封遗书,以及一些信件……

  从遗书和信件上基本上了解了高海平为什么要搞爆炸。

  原因很简单,高海平搞了对象,对象和他吹了,他那天约了他对象一起看电影准备同归于尽,但是那女的没去,他出去那一趟就是看那女的来没来……

  而无论那女的来还是不来,他都抱着必死的一条心:反正都不想活了……

  当电影刚刚开始的时候,谁能想到许多人的人生即将结束……

  而坐在电影院里被炸死的那32个人,哪里能想得到,那个夜晚的8点钟,一个人的不想活,竟那般残酷地剥夺了他们活着的权利啊,爆炸发生的那个瞬间,32条鲜活的生命一下子陷进了永劫不复的黑夜……

  从有形推断无形:

  “4·20”特大袭警爆炸案

  谨以此文祭悼在“4·20”银川特大袭警爆炸案中牺牲的警察!

  1999年4月20日,宁夏银川市发生一起特大袭警爆炸案。银川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10处警大队4名巡警处警时乘坐的警车被歹徒预先埋设的爆炸装置炸毁,4名巡警当场牺牲。

  “4·20”特大袭警爆炸案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史以来影响最大、后果最严重的一起恶性案件。此案在全国也很罕见。案发后,中央领导胡锦涛、罗干,时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等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从速破案,以慰英灵。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和银川市公安局分别组成督导组和专案组达百余人开展侦破工作。

  公安部派刑侦专家乌国庆亲临“4·20”特大袭警爆炸案现场。

  乌国庆根据炸点所在的坑、坑深,以及车抛出去的距离,只凭经验,一眼就判断出犯罪嫌疑人引爆了12千克左右的炸药。

  现场所在的这条路在军区农场附近,原来是用作拉石头的一条小路,后来建了一条新路拉石头就把这条旧路废弃掉了,但以前走惯了的行人、骑自行车的人照走不误。既是废弃的路,路上便不知何时被何人倒了不少垃圾。路边就是农田,拖拉机、小汽车凑合着也能开过去。

  犯罪嫌疑人在这条废弃的路中间挖了一个坑,埋下炸药,用电线引出去68.3米远,至西瓜地里,然后在那里埋伏着。

  110是14点9分接到报警的。报警的男人在电话里说,有个出租车司机被捅了。问他在什么地方,他说从北京路往西走,然后走干沟那条路,到了军区机关农场门口以后往右拐,过了铁路几百米就到了……报警人说得比较清楚。110接到报警后马上指定在外面巡逻的一辆警车按报警人所说的路线迅速赶赴现场。而犯罪嫌疑人在炸点前面的路上放了5块大石头做路障,这样车就不能开快了。这个时候就正好进入了犯罪分子设伏埋炸药包的位置。乌国庆寻到犯罪分子拉引线引爆的那个位置向现场看时,就发现了两棵树;炸药恰埋在两棵树的中间,犯罪分子是利用这两棵树当瞄准器的,警车只要进入这两棵树中间炸药包就会引爆……

  现场反映的情形是,一爆炸车就翻过去了,车上的4名警察当场有3名被炸飞,抛出去50多米远,另一人被炸成重伤……

  当时,大家做出比较一致的分析意见是:把110报警车给调出去,然后再施以爆炸。这伙犯罪分子肯定是报复公安机关,与警察有仇。很可能就是110处理过的人所为。查找范围也应围绕这方面做工作。

  乌国庆却不这样认为。

  以他刑侦生涯积累的经验,他认为,破案子除了看现场的情况外,更不可忽视的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要引起一系列的变化,在这个变化中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无形的。例如,现场留下的鞋印、指纹,这些都是有形的,是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取到的痕迹物证。这些痕迹物证有用没有?有用。但在什么情况下起作用呢?只有把犯罪嫌疑人找到,对上以后才起作用。破案子的关键是把犯罪嫌疑人定下来,你要利用他在现场的所有活动情况形成的特定的犯罪的场,搜寻出一种犯罪信息,而这种信息有的时候就把他犯罪的心理特征,作案的动机、目的于不经意或不自觉状态下反映出来。

  他说就“4·20”这个案件来看,如果犯罪分子单纯是为了报复,他炸完了说明已达到了报复的目的,就应该迅速撤离现场了。而从现场的实际情况看来,犯罪分子在炸了以后却往炸点跟前跑,为什么判断他们到炸点跟前去了呢?其中受伤的民警是在被炸后又被捅了二十多刀,另外两个被炸得四肢不全的警察,犯罪分子翻动了他们的衣服。翻动的迹象,属于犯罪分子在现场实施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就反映出一种信息,犯罪分子把这些人炸了以后,目的还没有达到,所以才再过去,过去以后还对衣物进行翻动。翻动这个行为如果是为了钱的话,一般巡警身上不会有钱,那么巡警身上会有什么呢?应该有枪。也就是说,犯罪分子是奔枪来的!据此,合乎情理的分析推理应该是:犯罪分子实施爆炸以后不跑,就反映了不完全是为了报复。过去翻东西反映了他们是在找枪,而不是找钱。所以,推断犯罪分子炸这个车是为了抢枪,抢到枪以后再去作案。

  因为现在不少犯罪分子都视枪为最得力的作案工具。

  而当时4名警察只有一支枪,带枪的警察是拦腰被炸的,裤腰带被炸断的瞬间,枪即随着身体的碎块被炸飞,并落到草丛里边去了。犯罪分子没有看到这一幕,所以枪也就没有被抢走。

  由于乌国庆推理得无懈可击,案件定性准确,为破案赢得了宝贵时间。

  专案组通过发动群众辨听歹徒假报警录音,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文林,继而发现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是谢建文、杨杰、郭永涛、张彦彬、杨军。通过侦查发现谢建文、杨杰潜逃至河南洛阳,专案组派4名民警在洛阳警方的配合下,于5月21日抓获谢、杨二人。同日,张彦彬、杨军在北京和银川分别落网(另2人已被谢、杨杀人灭口)。震惊全国的“4·20”案件历时32天宣告破获。

  人物档案:

  乌国庆,1936年12月5日出生,蒙古族人,中共党员。共和国培养的第一代刑侦专家,凡是公安部挂号的大案他几乎都参与过侦破。他出任过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大要案处处长、正局级侦查员、刑事技术高级工程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及中国刑警学院客座教授、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副理事长。全国著名爆炸案件侦破专家。公安部首批八大特邀刑侦专家之一。

  2011年6月12日,有“中国的福尔摩斯”之称的著名刑侦专家乌国庆等10人光荣当选“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2012年,75岁的乌国庆因其对中国刑侦事业的突出贡献,被评选活动组委会授予“终身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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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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