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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纪实文学卷——剿赌马尼拉(三)

来源:群众出版社 作者:欧阳伟

A

当年的龙乡宾馆爆炸案,震惊全国。

2000年12月4日,汪潮在出警处置龙乡宾馆爆炸案时,因掩护群众被炸伤,六级伤残,至今仍留下后遗症——耳鸣、心悸、失眠,特别是受不得惊吓。如今,1977年出生的汪潮是龙乡市公安局水府庙派出所的一位普通民警。

南方8月的太阳近乎毒辣。我在龙乡采访,午休后从屋里走出,滚烫的风迎面扑来,水泥地上像是闪着火苗,人就像一根火柴棍,脑袋便是那火柴头,炙热的阳光一点就会着了似的。跑了几个派出所,连续三天下来,累得我快趴下了。

我找到了汪潮。

尽管我们是老熟人了,汪潮还是显得有些局促。他双手挠了挠头发,其实他的头发很短,近乎是光头。我知道,要他回忆当年的案情是件很痛苦的事情,的确有点儿残忍。

没办法,有些事情就是这样,越是痛苦越是得面对。

汪潮看出了我的心事,忙说:“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只是每回忆一次,我就会难受一次。我嘛,看起来跟没事儿人一样,可我心里的痛苦别人是无法理解的。真的,只有我自己清楚。”

“我还得声明一点,我现在记忆力差多了,好多事情记不住。有的地方不一定完全对哦。”汪潮说着陷入回忆之中。

“2000年12月4日,是个晴天。我那天在上班,我从公安专科学校刚毕业,分配在龙乡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穿的警服还是那种老式的黄色的中山装式的制服,我还处在实习期。接到龙乡市公安局110转警:群众报警称有人挟持一辆的士,司机把车子开到了龙乡宾馆大门口,嫌疑人身上有炸药。”

我把他的名字写成“涛”字,他说不是这个“涛”,是潮涨潮落的“潮”。

“这个事,我到死都记得,说起那个事情我就痛苦一次,心里好难受。我当时开的是警车,就是吉普车,我应该是两分钟不到就到了出事地点。我赶到时,看到一辆红色出租车,司机是个女的,30多岁,车子正停在宾馆入口处,后座上有个人用毛衣罩住脑袋,与香港警匪片里的一模一样,手里拿着鸟铳,玻璃摇下来了,能看到那人身上有炸药之类的东西。

“我当时才23岁,血气方刚,马上下了车,喊话:‘我是110的,有什么跟我讲。’那个时候我们的装备配备也不像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根警棍。

“嫌疑人拿着鸟铳指着我说:‘你110有什么用,把市长书记叫过来,你110,我不跟你讲。’

“我只想稳住他,因为龙乡宾馆是龙乡市中心最繁华地段、人口最密集的地方。当时围观的人已经有很多,起码有上百人。我拿出对讲机,做出呼叫的样子,是想当作缓兵之计。这个时候,嫌疑人跟门口的保安争执了起来。他要女司机对着宾馆玻璃大门冲过去。我赶紧上去做工作,一边赶紧疏散人群,急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对着群众喊:‘这里有炸药,大家赶紧撤退啊!’群众还以为我是在开玩笑,不理不睬。另一个和我出警的也在做疏散工作。

“就在嫌疑人与保安争执的过程中,嫌疑人一下子引爆了炸药,轰的一声炸开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电子装置的电雷管,不像导火索要点火的雷管好掌握些。电雷管只要两边用手一碰,一下就炸了。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向前下扑,把前面一个女的扑倒在地,就什么事都不知道了。

“龙乡宾馆离市公安局不远,弟兄们来得快,等他们把我弄醒才看到,到处都是血、玻璃碎片,还有炸残的腿。当时我脸上黑糊糊,头发也烧焦了。左耳朵也伤了,我一醒来什么也搞不清,大喊大叫,市局政工室主任刘红卫说,这个汪潮疯了,大喊大叫。我头上、脸上都是血,头上一摸好多碎肉、脑浆类的东西,一下子又吓蒙了。

“同事再一摸,说:‘你头上没有伤口,脑浆是别人的。是嫌疑人和别人的。’

“到这时我才晓得,嫌疑人和那女司机都被当场炸死了,还有一个搞卫生的60多岁的也死了,保安负了重伤。我的制服上有好几个洞。后来医生讲,你离爆炸现场只有三米远,你往前一扑,不但救了一个40多岁女的命,也救了自己。我才发现在公专学的倒功起了作用。

“那个女的在人民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就出院了,还到医院来看我,叩着头感谢我。

“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心理危机干预,他们都以为我疯了。我住院住了一个多月时间,觉得没什么大碍,也出院了。现在的龙乡市公安局局长助理易卫江当时只是民警,他做的笔录。”

说到这里,他又一次摸着前额下巴和右手给我看,的确,在灯光下伤疤明晃晃的,让人仍能感受到当年爆炸现场的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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