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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纪实文学卷——剿赌马尼拉(二)

来源:群众出版社 作者:胡杰

在担任城西采供站总经理期间,江小燕动了利用公家资源给自己捞钱的私心。她在城西采供站先搞了个对外称“陕西百家药厨有限公司”的零售部,为她卖假药做准备。城西采供站是个有信誉的国企,和许多大药厂都有合作。起初,百家药厨卖给医院的中药,都来自正规厂家。

江小燕的哥哥江小军比她大一岁,跟她一样,也是医药圈子里的人。等和医院建立起稳定的供药关系之后,江小燕就弄起了个中药饮片部,让江小军接手,开始把自己生产的假药冒充真药继续卖给医院诊所药店。不同于西药,中药用药周期长、见效慢,而且,一服中药常常是由十几种药材共同组成,其中一种饮片失效,很难看得出来。江小燕一伙人钻的就是这样的空子。刘夏荷被抓,本来已经是警钟长鸣。不收手,换个地方接着干,一方面是因为造假药的营生利润大,足以让他们的贪婪战胜恐惧;另一方面,他们也真是小看了食药侦民警的决心和能力。

被刑拘后,江小燕以不知情为由,把自己的责任推得光光的。没有江小军夫妇的供词,她对中药饮片部造假药的事儿就一无所知;没有刘夏荷的交代,她对百家药厨卖假药的事儿也并不清楚。再加上凭着自己掌握的资源,江小燕这些年也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关系网。即使她被警方刑拘,外面肯为她摇旗呐喊、疏通关节的照样不乏其人。这些人当中,有的还不是一般的老百姓。

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申请书之后,七日内必须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捕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8月3日,也就是二大队民警将提请逮捕江小燕的申请书提交市检察院的第六天,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认为逮捕江小燕证据不足,要求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办案民警前去就证据和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说明。

下午一上班,副支队长王建武、法制科长杨静和办案民警杨斌准时赶到检察院开会。大家反复探讨争论,最终意见仍未达成一致,焦点就是:以现有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江小燕知情。如果第二天上午八点半以前不能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江小燕主观明知下属造假售假,那么江小燕就不构成犯罪,检察院有可能对江小燕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整个案件急需的,是足以证明江小燕知情的证据,比如中药饮片部采购原材料的单据上有她的签字等。当天晚上,专案组紧急传来城西采供站的财务人员,想在有关增值税票据或者审批报告上找到江小燕的签字。反复核实后,并没有这样的票据存在。不过,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询问时无意中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因为自己生产的中药饮片质量太差,有一次江小燕生了气,给中药饮片部全体人员开过一次会。这名工作人员并没有参会,只是听说而已。

有个以前在销售部干过的小纪,家住神禾塬某村,因为妻子生孩子,小纪在家休假伺候。赵建波、杨斌、祖国栋三人找到小伙子家时,已是午夜。提前通过电话,小纪衣着齐整地在等候他们。小纪证实了那位工作人员的说法,江小燕开会时,他就在场。江小燕当时说话的腔调,小纪学得像模仿秀一般:“你们以后装药时,要把灰弄干净,现在这样子也太不像话了!”

结束对小纪的询问,已是8月4日凌晨三点。整个神禾塬安静得像个熟睡的婴儿,开车下塬,一路上他们没遇到一辆车、一个人。车里,三个民警却处于高度兴奋状态。赶在上午检察院上班之前,他们终于取得了宝贵的证据!可是,仅靠小纪的孤证,还不能形成证据链。8月4日上午,二大队民警全体出动,在市看守所同时提审了赵中原、章安仁、江春妮等六人。这六人都承认,江小燕确实给他们开过一次这样的会。

那是江小燕给中药饮片部开的唯一一次会,也是她和江小军以下的人唯一的一次公开业务交流。当天中午,民警将补充侦查的全部证据材料交到检察院。当天下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江小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事实证明,城西采供站是一个内部生产假药、再通过合法外衣销售假药的制假售假企业。这个以江小燕为首的犯罪团伙管理严密、分工明确、层级分明。三年间,他们产销假药价值近千万元,销往全省五个市、二十个区县的上百家包括三甲医院在内的医院和药店。其制假售假行为持续时间之长、销售下线之多、社会危害之大,即使在全国范围内都属罕见。当然,由于犯罪嫌疑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疯狂毁灭证据,对抗调查,本案的侦破难度也是少有的。2017年4月,公安部专门给西安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专案组予以表扬。舌尖护法文中部分涉案人员为化名。

 

(原载《啄木鸟》201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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