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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篇小说卷——隐姓埋名(三)

来源:群众出版社 作者:李强

隐姓埋名(上)

张王庄村人都知道他叫张顺。

张王庄村人眼里的张顺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之所以说他老实巴交,是因为他跟谁也不多言语,更不会拉呱张家长李家短,顶多见面点个头,连“吃了吗”这样的问候也省略掉了。当然,说是一个村里住着,抬头不见低头总会见吧,可张顺每天早出晚归,神龙见首不见尾,真的是连个头碰头脸碰脸的机会也省略掉了。就算是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也是见不着张顺随礼凑份子的,也难怪,家里有个病恹恹的老婆在炕上躺着,两个闺女又都在外头念书,约莫着他也拿不出闲钱来。现在到处都在建设新农村,村委会隔三岔五组织村民外出参观游览,只需交五块钱,就能免费玩一天,还管一顿不错的午饭,这是再划算不过的事儿了,可张顺还是从来没去过。本以为是舍不得,心疼那五块钱,可村里还常邀来草台班子唱个戏,耍个魔术啥的,丰富一下村民的文化生活,这可是一分钱都不用花,可张顺也不去凑这个热闹。这些也就算了,人家是关门过日子,可关门过日子也得过日子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总得买吧,村头开着家小超市,其实就是个没柜台的杂货铺,自打开张,张顺就没光顾过,他家就不需要个针头线脑吗?

说来说去,张顺就住在张王庄村,可村里人却觉着压根儿就没有这么个张顺。

谁也想不起来村子里还有个张顺,是因为村子里年轻力壮些的男人和年轻貌美的女人差不多早就走光了,天南海北地去闯世界,指不定在哪里发财,或者只是做着发财的黄粱美梦。不逢年不过节的时候,村子里就只剩些上了年纪的老头儿老太太,一手拄着个拐杖,一手拎着个棉垫子,寻个背风向阳的地儿坐着。还有些已经没了姿色的女人,扛了锄头推了独轮车,上地里头忙活。其实地里也没有那么多可忙活的,可家里没个男人,还真不如去地里头,倒不觉得日子有多煎熬了。

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那些在外闯荡的人们才会拎着大包小包回到村里,村子里才会有那么点儿热热乎乎的人气儿。也不是所有在外漂泊的人都能回家过年,不过村里人谁家和谁家都断不了个关系,不是沾了这个亲,就是带着那个故,要是儿子闺女没回来,也许侄子外甥就回来了,年,就一样可以过得热闹些、痛快些。

过年的时候,张顺也没离开过张王庄村。虽说村里人难得见到他,更难得想起他,可如果有人提起张顺,人人都知道,张顺自打来了张王庄村,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村里人的闲言碎语便说,老张家上辈子是积了大德,这辈子才交了好运,虽说老张媳妇死得早,没顾得上给老张生个带把儿的接续香火,可闺女却娶到了这么个踏实本分的姑爷。没错,大概得有二十年了吧,张顺是倒插门进的张家。没人能弄得清张顺原本是不是就姓张,反正既然是入赘,夫随妇姓也就见怪不怪了。可娶进门的媳妇也是要回娘家的啊!想他进张家的时候,大概也只有二十出头,如今一晃,已经四十多了。莫非,张顺的“娘家”已经没人了?要这么说,张顺就是个苦命的孩子了。可就算“娘家人”都没了,二十年,总也该回家上爹娘坟头去烧炷香,毕竟,人人都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这么看来,张顺绝非孝子,可村里没人深想。人们看到的只是,老张没死那会儿,倒插门的张顺端屎端尿地小心伺候着,等老人没了,张顺又披麻戴孝地把老人送走,于是也就更没人计较他到底孝不孝顺自己的亲爹亲娘了。就算是嚼嚼舌头,也只是说老张到底没有福气,娶了个姑爷也还是不能传宗接代,张顺老婆一连生了两个闺女,后来,她就得了个什么病,连炕也下不了,也就再生不动了。为此,老张死都没合上眼睛。这讲老理儿的人就说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就只是嘴上说说,没人真当回事儿的,又不是自己家的事儿,咸吃萝卜淡操心,反正张顺回不回“娘家”,或者在不在村里,村子都一如惯常。提起张顺,都知道有这么个人,可没人提,也就没人能想得起他了。

说不定,张顺就是想当个隐形人。

天还黑着,张顺就打开了院门。他用穿着大头棉鞋的脚拨拉开电动三轮车轮子后边挡着的半截砖头,这才拔下还在吱吱作响的充电器,把车推到当街,回过头来锁好院门,再次掖了掖棉大衣,整了整棉护膝。顶着星光,车子卷起一股尘土,像是拖着一条蓬松的尾巴,一头扎进了雾气沼沼的黑暗中。谁家的狗汪汪地叫了两声之后,村子又恢复了它本来的样子。不到天彻底黑下来,张顺是不会回来的。

电动三轮车爬了一个小坡,拐上了公路。时不时的还有几辆严重超载的货车风驰电掣般地呼啸而过,尽管有时候那些货车的身子已经有些侧歪了,可它们还是那么理直气壮、威风凛凛。电动三轮车在它们身边急驶,要说速度也不慢,可怎么看都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冬天,张顺只能去批发市场批些水果,他要的都是些大路货,苹果、梨、芦柑、脐橙,这些不爱坏,就算今天卖不了,明天还可以接着卖。一个批发商给他推荐了一种叫“山竹”的东西,说这东西是从泰国进口的,好卖,能赚钱,而且就算是烂了,也只是烂了里头,从外面看还是好好的,耽误不了卖。张顺问了问价,不禁咂了咂舌,自己这是小本生意,可碍着面子,还是批了两三斤,先试试看吧。那个批发商便白了张顺一眼,转过头去招呼别的小贩了。张顺骑着车进了县城。街上已经热闹起来,晨练的老人稀稀拉拉慢悠悠地在街心花园里散着步打着拳,几条土狗被主人解开了链子,你闻闻我,我嗅嗅你,相互追逐打闹着。向西边开的公交车站台上已经挤满了嘴里呼着白气的人群,有的干脆就站到了马路中间,他们无一例外地把头转向公交车来的东方,仔细分辨着从晨曦中开过来的是不是自己要坐的那趟车。公交车已经被塞得满满的,可赶着上班的人们还是试图挤上去,先头的人把脚踩到了车上,半拉身子却还悬在车外,后面的人用手死死地把住车门上的把手,低着头踅摸下脚的空当儿。

张顺知道,西边就是城市,在他的印象中,城市里应该遍地都是黄金,要不,这些人干吗还要这么急着赶往城市里去呢?可这个印象又是模糊不清的,他好些年没有去过城市了,倒不是说城市有多远,坐上一趟公交车就到了,不坐公交,骑着电动三轮车也不需要多长时间,可对于张顺来说,城市里杀机四伏,处处都是危险,与其心惊肉跳、担惊受怕,倒不如在乡野间来得逍遥自在。

唉,眼下的县城也越来越繁华了,繁华到了有越来越多的外乡人甚至外省人跑过来做生意的程度,繁华到了肯德基、必胜客、星巴克等这些外国的品牌连锁也纷纷安家落户的程度,繁华到了住宅楼越盖越高、越盖越密,房屋中介的门面房早就遍地开花的程度,如此的繁华,使昔日这个落后的县城也不再安全了。

张顺把电动三轮车停在了一个小区门口。看起来,这是一个高档小区,要不是今天车上有两三斤山竹,张顺是绝不会选择在这个小区停留的,这里车来车往,而且,大门口上赫然有一个可以旋转的摄像头。张顺把车子又往远处推了推,这样,那个黑洞洞的摄像头应该就不会照到自己了——张顺这个举动完全是下意识的,这个下意识是多年来形成的一种习惯。等把车子换了地儿,他又在心里暗暗嘲笑自己,都过去二十多年了,就算是亲爹亲娘走个头碰头,也未见得能认得出自己,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可还是小心些好,刘备还大意失荆州呢!

张顺把盖在三轮车上的破棉被掀开了些,让苹果、梨、芦柑、脐橙稍稍露了些头儿,好让路人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可山竹呢?张顺踌躇着摸出一个,放在芦柑上头,瞅了瞅,又拿起来,放到了梨上头,这回显眼多了。

张顺卖水果,从不吆喝,人家要买自然会过来买,你吆喝又有什么用?理儿是这么个理儿,可说到底,还是张顺不想惹人注意,他只想着能平平安安地早点儿把这车水果都卖完。今天是周五,按说,两个闺女都应该回家来,可哪里又说得准呢?大闺女在省城读师范,离得远不说,还找了份兼职的家教,挣个仨瓜俩枣的,起码不用自己再操心她的吃穿用度,还能补贴一下家用,毕竟她娘瘫在炕上,吃饭要花钱,吃药更要花钱,不回来也说得过去。小闺女就在这县上的中学念书,可过年就该高考了,正是较劲儿的时候,就算回趟家,也是没日没夜地埋在一大堆卷子中间,不回也罢。依她的成绩,考个好大学不成问题,发愁的还是钱,可再难,也得供孩子上大学不是?这些年,他再怎么苦,再怎么难,不就是为了让孩子能争口气,能有出息吗?他这辈子也只能这样窝窝囊囊的了,期盼着孩子能替他活出个人样来。好在,苦日子就快要熬出头啦。

想到半年后的一大笔开支,张顺就有些口渴。北方的天除了冷,还干,可车里的水果是万万吃不得的。张顺解开棉大衣,从怀里掏出大雪碧瓶子,这里头灌的是凉白开。他拧开混搭的红色可乐瓶盖,抿了一小口,就算这只是凉白开,他也只是抿了一小口,这瓶水要支撑一天呢。夏天的时候,他会带两瓶凉白开,不光是因为出汗多,还要时不常地给水果喷点儿水,让它们鲜亮些。水虽然在怀里捂着,可还是冰凉的,好像还夹杂着冰碴儿。这让张顺打了个寒战,有点儿想尿尿了。

张顺四下里看了看,这个小区的门口实在干净,也敞亮,没遮没拦的,那就先憋会儿吧。

就在他张望的这会儿工夫,他看到小区大门口的墙上贴着一张狗的照片,挺显眼,也挺新,看来刚贴上去不久。反正也没人来买水果,张顺就凑近仔细看了一眼。不看则已,这一看,吓了他一跳。

从照片上看,这狗真没什么稀奇,一身土不拉叽的杂毛,胸口和前爪上有两块儿白,两只耳朵一大一小,小一点儿的左耳朵好像还有个豁口,耷拉着,显得老态龙钟的。让张顺感到吃惊的却是这则寻狗启事的内容,上面说这只爱犬虽然年纪大了,可正因为年纪大,才跟家里人有了感情,特别是八十六岁半瞎半聋又老年痴呆的老娘最离不开这个心肝宝贝。当然,这些话张顺只是搂了一眼,真正让他张大了嘴巴的是最后一句话:“有拾到者,愿给奖金一万元答谢。”

好家伙,一万元!到底是有钱人,一条狗丢了,就悬赏一万元,这得让自己卖多少车水果啊!还不如上街找狗划算。不过,这狗主人也算是个孝子,为的还不是他那个老娘。唉,瞧人家这个孝子当的!可想当孝子就能当得了吗?光有钱恐怕还是不够,想那老太太为啥偏偏这么稀罕一条杂毛狗呢?那肯定是儿孙们不能常常守在她身边……想到这里,张顺的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他很久没有为此难受了。他想,娘身边会不会也有这么一条杂毛狗当儿子养着呢?娘的狗会不会走丢了呢?娘的狗走丢了也就走丢了,恐怕是连这么一张寻狗启事也是贴不起的吧?

张顺不愿再多想,他尽力驱赶开脑子里闪来闪去的各种念头。既不能回去看一眼娘,也不可能在街上找到这条身价一万元的杂毛狗,那还想这些干啥呢?多年漂泊的经验让张顺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忘掉一切的不快。张顺折回到装满水果的车子旁。

接下来,张顺有了更惊人的发现。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子朝小区大门的方向走去,她走得慢悠悠的,从他身边经过时,她把脚步放得更慢了,还瞟了一眼车上的水果,也顺便瞟了一眼他身上那件沾满了污渍的大衣。女子把羽绒服的帽子推向后面,长头发便如瀑布般垂落下来,她左右晃了晃脑袋,也不知道她是打算继续向前走,还是停下来买水果。

就在这一刹那间,张顺喊住了这个女子:“买水果吗?新鲜的。”女子转过头来。看上去,她的年纪和大闺女差不多,只是比大闺女漂亮、时尚多了,人靠衣装马靠鞍,要是自己的两个闺女穿上这么漂亮的衣服,也差不到哪儿去的。张顺这么想着,可又不敢多想。卖水果,他从来不主动招呼路人,可此刻,他必须想办法叫住这个女子。不能再让她往前走了,前面就是小区的大门口,那里贴着寻狗启事呢——张顺看到了女子怀里抱着的狗!那是一条土不拉叽的杂毛狗!

张顺的心脏怦怦怦地跳得厉害,好像都已经跳到了嗓子眼儿。这些年,他的心脏很久没有这么剧烈地跳过了。女子显得很淡定、从容,问:“多少钱一斤?”

张顺没有回答,他的嗓子眼儿那里还堵着颗心脏,上不来下不去,而且,他也没有弄明白女子问的是什么水果的价钱。他想起了山竹,便把破棉被再掀开了些,说:“来斤山竹吧,这个最新鲜,泰国进口的。”

女子弯下腰瞅了瞅破棉被下面那可怜的二十几个山竹,这样的姿势,正好把那条杂毛狗完完全全地暴露在张顺的鼻子近前。张顺的眼睛肆无忌惮地盯住了这条杂毛狗。他不相信,世界上竟有这么巧的事情!可这样的事情正在发生,由不得他怀疑。他看得真真的,狗的胸前有一片白毛,前爪上也有一片白毛,右耳朵支棱着,左耳朵却耷拉着,有一个小小的豁口,显然是受过伤的。狗瞪着无辜的黑溜溜的大眼睛,眼巴巴地和张顺对视着。村子里这样的狗很多,平时,张顺对它们总是不理不睬的。可眼前这条狗,却让他觉着那么惹人怜爱,他甚至忍不住想去捋一捋它那身并不油亮的杂毛。

女子并没有说买还是不买山竹,这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张顺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条狗,他需要进一步确认这条狗的“身份”。他正思忖着怎么开口才不至于让一个打算买水果的女顾客觉得唐突,那女子却咯咯咯地笑起来,说:“看样子,你很喜欢这条狗?”张顺点了点头,问:“你这条狗是从哪儿来的?”话一出口,他又觉着不妥,好像自己早就知道这条狗是走失的。

女子并没有在意,说:“嗨,说实话,这条狗是我捡的。”张顺立刻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也不再看狗,而是看向了这个女子。女子再次咯咯咯地笑着说,“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没见成天大街上跑着的流浪狗吗?”

张顺的心跳得更厉害了,简直要喘不上气儿来,他咽了口唾沫,说:“这条狗可不一般啊!”这么一说,他都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忙又改口问,“你在哪儿捡的?”

女子有些意外地兴奋起来,说:“大哥,你还真有眼力见儿,你怎么知道这条狗不一般?这还真是一条好狗,纯正的意大利名犬。”女子说了个拗口的名字,像是外语单词,张顺没听清,其实听清不听清一点儿也不打紧,接下来的话才更让他心动,“我就住前边这个小区,昨天晚上在院子里遛弯儿的时候捡的。”听到这儿,张顺更加深信不疑,眼前这条狗正是寻狗启事上的那条狗,至于它纯不纯正,是不是名犬倒不重要。

看来,老天爷并不是事事处处都要刁难自己,他必须立刻把这条狗搞到手。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许,这女子再往前走上几小步,就会看见那张寻狗启事。想到这里,张顺也顾不得多想了,张口就说:“既然这条狗是你捡来的,那不如让给我得了,我挺喜欢这条狗的,也算跟这条狗有缘吧。”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明白,既然人家捡了这条狗,就绝不会白白拱手相送,大不了花几个钱。这么一条狗,值不了几个钱,最好的办法是拿那些山竹换,他担心那几斤山竹要砸在手里。

女子却把狗往怀里收了收,再转了转身子,说:“给你?那可不行。我还想让它给我传宗接代呢!”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可也没必要深究了,女子显然有要走的意思,她这脚一迈出去,自己可就要辜负了老天的眷顾。张顺一把拉住那女子的胳膊,这动作有点儿粗鲁,女子轻轻地哎呀了一声。张顺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礼,立刻松开手,却继续挡住女子的去路,说:“我没有让你白给我嘛,我买,我花钱买嘛!”

女子鼻子里哼了一声:“你买?你买得起吗?”说着,她绕开张顺的纠缠,继续走她的路。

“你,你打算要多少钱?”张顺鼓起勇气问道。

女子顿了顿脚步,转过头说:“五千!你出得起吗?”

张顺退缩了。不过,这退缩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他重新挡到了女子面前,说:“五千就五千,我买了!”

女子好像犹豫了一下,说:“那可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转而她又低下头亲了亲那条小狗,喃喃自语道,“乖乖,宝贝儿,我还真有点儿舍不得你。”

张顺并没有马上掏钱,他身上也没有那么多钱,他这是缓兵之计,他暗自为自己突然而至的机智有了那么一点儿小得意。“姑娘,你看我身上也没带那么多钱,不如这样,你帮我照看一下生意,我去那边的提款机提点儿现钱。你可千万别走,我实在是中意这条小狗,我家里还有个老娘,她最喜欢这样的小狗啦,一直还念叨着让我给她弄一条意大利犬来着。”张顺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说,他把车座上的棉垫拿下来,使劲儿地拍了拍,端端正正地摆到马路牙子上。“姑娘,你坐这儿,我去去就回。”

女子听话地坐了下来。张顺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冲着她乐了乐,再瞅了一眼她怀中的那条价值不菲的杂毛狗。张顺径直走到小区门口,四下瞅瞅,没人注意,便上前一把把那张寻狗启事撕了下来,揉巴揉巴塞到了棉大衣里面。接着,他躲到了消防通道的角落里,把皱巴巴的纸掏出来,反反复复地看了又看,这才放心地走向ATM。他的内衣口袋里真的有一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卡,里面只有三千多块钱了。他不熟练地操作着ATM,他的手有些发抖,很快,这张卡里就会有一万块钱了!

张顺也顾不得数这些钱了,一股脑儿地塞进了棉大衣口袋里。刚刚答应那女子的是五千,现在还差两千。不过,小区门口那张惹事的寻狗启事就在他的怀里捂着,既然“皇榜”已经被揭掉了,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毕竟,那个女子不过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罢了,她敢漫天要价,那咱就来个就地还钱,反正那条狗也是她不费吹灰之力捡来的。往回走的时候,张顺又有些吃不准了,这三千块钱可是他的全部家底了。他再次拐到消防通道里,撩开棉大衣,解开系在腰上的尼龙绳,掏出家伙什儿,对着墙角撒了泡尿,那尿顿时腾起一股白烟,骚得很,浇在“禁止大小便”几个字上,很解气。在外面混了这么些年,还能不明白,这几个字无疑是告诉人们,这里常常是有人大小便的。抖落净最后几滴尿液,里三层外三层地把衣裳裤子掖好,张顺突然想到,要是这会儿自己有部手机多好,那样就可以立马给寻狗启事上的狗主人打个电话,再次敲定一下一万块钱的事儿,他可别反悔。可是张顺从来不敢用那玩意儿,前些年手头儿比较宽裕的时候,他也想过买部手机,可又一想,假设有了手机,怕是要忍不住给谁打个电话,而打了电话,也就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行踪,今后想甩都甩不掉了。最终他打消了拥有一部手机的念头。而眼下,这个电话还是要打的,以防万一。他重新往银行那边走去,那里路边上有一部投币电话。他抄起了脏兮兮的黄色话筒,挨个儿口袋摸过去,终于摸出了一块硬币。电话通了,那边的声音彬彬有礼,当听说狗被找到了的时候,那边显得很高兴,立刻问他在哪里,狗在哪里,然后还主动地提起那一万块钱。

张顺这才把悬着的心吞进了肚子,他摸了摸口袋里那厚厚的一沓钱,开心地笑了。

电话那边还在喋喋不休地问在哪里见面,并且说现金已经准备好,只等着一手交钱一手交狗。张顺刚想说,自己和狗就在小区门口,马上就可以交换,可又一想,狗还没到手呢,就算狗到手了,怎么也要等那个女子离开了再说。他突然又想到,虽说自己怀里揣着一张寻狗启事,可保不齐小区里到处都贴了同样的寻狗启事,他的心又开始突突地跳起来,忙说了句:“过会儿我再和你联系。”说完后他急忙地挂断了电话,掉头朝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跑去。还好,那女子静静地坐在一车水果旁边,怀里还抱着那条杂毛狗。张顺放慢了脚步,免得让她起疑。

“回来啦?”女子抬起头问道。

“回来啦!”张顺再次看了一眼那条价值连城的杂毛狗,绝对不会错的,如此明显的特征,无论如何是不会看走眼的。“姑娘,你这条狗能不能再便宜些?”

女子突然瞪起了眼睛,这眼睛一瞪,却比刚才还要漂亮些。“不是说好了吗?五千,一分也不能少了,你怎么又讨价还价?亏你还是个大老爷们儿!说吧,你买还是不买?”

张顺本来是准备好了一套说辞,此时却一句也没来得及说,就被女子连珠炮的话语给噎了回去。“姑娘,这条狗我买,我买。不过,你看,我这做的也是小本买卖,没多少钱可赚,刚刚我把卡里的钱全取出来了,也只有三千……”

“三千?既然没钱,你还买什么狗啊?这狗我不卖了,这不是瞎耽误工夫吗?”女子抱着狗,气哼哼地站起来,拍了拍屁股。

真是气人!张顺恨不得把那条狗一把抢过来,她不过是个弱不禁风的女子罢了,抢条无主的狗,就说是自己在路边捡的,无凭无据的,她还能把自己怎么着?张顺下意识地回头望了一眼小区门口的监控摄像头,唉,还是忍上一时吧,他可不想惹出事儿来。这么些年,自己不是一直都在忍吗?

刚出来闯世界的时候,张顺舍不得坐火车,也不敢坐火车,有时候搭上一段长途车,更多的时候就干脆靠着一双脚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到了河北地界,他看到路边有不少修路的工棚,就向包工头打听要不要人,就这么着,他才算有了份固定的工可打,虽说工钱不高,可到底不用再风餐露宿,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工棚,有了个填饱肚子的饭碗。那时候他瘦小干枯,在工地上处处受人欺负,重活儿累活儿都让他干,有时候还要挨揍,有一回人家把他的牙打掉了,年轻气盛的他却丝毫不敢反抗,只能和着血水把牙吞到了肚子里。他怕还了手,会招来警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脾气暴躁的张顺变成了一个哑巴一样的窝囊男人。后来实在待不下去了,张顺又跑到胶东半岛去挖金矿。这活儿听起来挺美,其实累得半死。老板黑呀,跟《半夜鸡叫》里的那个周扒皮有得一拼,一天要干十六个小时,饭也不管饱,还狠心克扣工钱。别的人都结伴跑到劳动部门去反映,反映不上去,就静坐示威,有一回还把城里的马路给堵了。张顺不敢闹,他就乖乖地在矿上待着。去城里闹事,警察不会坐视不管,还有可能会抓人,被抓了去的后果不堪设想。后来,那些去静坐的人的工钱涨上去了,一个月能拿五千多,可没去的张顺,还是只拿两千。哑巴亏吃就吃了,两千就两千,谁叫自己图的是个安全呢。比起这些,眼下还有什么不能忍的呢?

“姑娘,我实在是挺喜欢这条狗。”他狠了狠心,咬了咬牙,说,“要不,这车里的水果你随便拿,你也看到了,今天还没开张,我就只有这三千了。”

女子瞥了一眼车里的水果,叹了口气,把声音放得和缓了些:“唉,看你是个好人,三千就三千吧。”说着,她把狗递向了张顺。虽说张顺本没想着给她那两千,可这结果还是让他有点儿感动,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狗,过去,他还从来没有抱过狗呢。他倒不是嫌狗脏,在他四处流浪的日子里,他曾经和一群流浪狗同在一个桥洞子里住过二十来天,从此,他便觉得自己就像那群流浪狗中的一员了。他厌恶自己,所以也不待见任何一条狗了。而此时,他从女子手中接过来的其实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万块钱,不,只是七千块钱。想起这儿,他的心口窝不禁抽搐了一下。他甚至想抱过狗之后撒腿就跑,那女子怎么能追上自己呢?就算是警察也未必能跑得过自己。可是,背后那个黑洞洞的摄像头说不定正对着自己呢!他可不想惹事。

张顺只得腾出一只手,把钱掏出来递给那女子。他想,到底她是个单纯的孩子,哪里知道人心险恶呢?

女子熟练而快速地把钱点了一遍,还抽出其中的一张,在空中轻轻地甩了甩,发出清脆的声响。女子把钱麻利地塞进随身的挎包里,说:“那咱们就两清了。”说完便把背后的帽子往头上一盖,向小区的方向走去。

“姑娘,你拿几个水果吧!”张顺随手抄起了一个梨,女子却并未回头,张顺把梨放回原地的时候才发现,那不是梨,是山竹。突然,张顺意识到了什么,看样子,那女子是要回小区的,而小区里,也一定有一模一样的寻狗启事,如果被她看到了,她一定会悔到肠子都青了吧!她不会回来找自己吧?张顺脑子里只这么一闪,便飞速地跳上车子,一溜烟儿地开走了。张顺只觉得屁股底下凉飕飕的,这才想起,车座上的棉垫子还没顾得上拿。不过,比起怀里抱着的这条小狗,那简直算不上事儿了。

小狗很安生,不叫也不闹,似乎对换了个怀抱并不介意。拐过一条街,一个清洁工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马路,尘土在阳光里欢腾而起,再慢慢舞动着落到张顺棉袄外的黄色反光条上。他放慢了车速,回过头张望着,他不能跑得太远,小狗的主人就在那个小区里住着,只有在那里它才值一万块钱。于是,张顺也被笼罩在这布满了尘土的阳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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