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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散文诗歌卷——我的警察兄弟(三十一)

来源:群众出版社 作者:刘广利

 书事

我喜欢书。有书的地方就有赏心悦目的风景。如果我说周末去逛街,指的其实就是逛书店。

说不清是何时萌生了对书的兴趣。我家不是书香门第,幼时识字尚少,有一天不知谁拿来一本残破的小人书,封皮早已脱落了,因此连书名也无从知晓;磕磕绊绊读下去,还记得里面有个女人姓柳,名叫柳叶眉,大概是由于误会,她跟人生了气跑到楼上去,一个男子随后赶来却被拒之门外,而当他离去时,一块割断的衣襟从木格子窗户里抛出来,只听柳叶眉坚决地说:“……你我割袍断义!”——我从此知道世上还有“割袍断义”这回事。今天想来这极有可能是个恋爱故事,但当初让我震撼的却是主人公那象征的、诗意的表达,此后这印象一直顽固地留在脑海里。上学后,一个老师允许我阅读她为子女订的《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我把它们带回家,在树下读,在灶旁读,有时在院子里不知不觉读到暮色渐浓,若干年后这成了我童年记忆中最美的风景之一。

姑妈家的表哥表姐当年都是初中生,他们家常有“课外书”,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简·爱》就是从那儿翻到的,祝庆英译,也许是先入为主,我一直偏爱这个译本。上初三时同学借我看《穆斯林的葬礼》,我不讳言边读边哭的痴狂,那是狼狈也是幸福。读到奥立佛手捧玫瑰带着微笑在废墟中倒下,读到严教授病危时跟学生齐声朗诵“今夜我们不再一起漫游”,读到楚雁潮在新月墓前深情地奏响缠绵哀婉的小提琴曲,谁能不洒下一捧热泪呢?我猜有的人厌烦读书可能与他的阅读体验有关,糟糕的阅读体验会使人丧失阅读兴趣从而体会不到读书之乐。即使作为长篇,《穆斯林的葬礼》也有些厚得吓人,不过一旦翻开读下去,要停下来同样是艰难的。在培养阅读兴趣上我以为这书是个良好的开端。

家乡小城找不到一家像样儿的书店,即便有,书价昂贵往往少人问津。盗版书蔚为大观的书摊——间或夹杂些正版的——遂成为假日里惹我流连的去处。我曾在那儿买厚厚的盗版《三毛全集》,是无意中读到的作家传记激发了我对她的作品的兴趣。当然,先前也见过三毛的《雨季不再来》等集子,但她的代表作却是收在全集中的《撒哈拉的故事》。卖书的看准我有张天真无邪的脸,着实狠狠宰了我一把。我那时全然不知讲价的艺术,后来读到梁实秋一篇专谈讲价的文章,说善于讲价的人要有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和钓鱼的耐心;要不动声色,故意对想要的东西表示冷漠;要无情批评,把东西褒贬得缺点百出;要狠心还价,不管价钱多少拦腰一砍云云。当下我反其道而行之,一去就告诉人家“我就是冲着这本书来的”,并且欣喜难抑爱不释手;卖主开价二十三块,我微弱的降价请求遭到断然拒绝,结末是一文不少以二十三块成交了。时过境迁这可算是我做过的最大蠢事之一。那二十三块钱是母亲卖掉一篮子鹅蛋换来的。

那些年母亲总在春天买十几只鹅雏来养,养成大白鹅上秋卖掉做我的学费。暑假里我每天出去放鹅,《红楼梦》大半是那时候读的。蓝的天,宁静的大地,鹅吃草我看书两不相妨。张爱玲和钱钟书的小说也都是那时候看的。高中的一个暑假闷在家里,索性把贾平凹的几个长篇看完,又看《水浒传》,简编的四书五经也翻翻,都是小字缩印本,合上书简直头昏眼花。没人引导,更没有选择的余地,得什么吃什么,盲目却也痛快,连琼瑶的小说也看过几本。依我看琼瑶未必毫无可取之处,只要读者在为她主题的重复和取材的狭窄感到厌倦之前放手。把她跟茅盾作比似乎有些滑稽,茅盾的《子夜》在文学史上备受推崇,但那也仅只是从文学史意义上讲,论可读性大概要输给《窗外》。康南和江雁容的爱情故事比那个什么吴荪甫辛苦恣睢发展民族工业好看得多。

读大学以后我的书多了起来,有专业书,有为满足学习需要买的,更多的是为兴趣买的。也有别人送的,《追忆似水年华》和《尤利西斯》就是。有一回一个朋友帮他们系清理资料室带回不少旧书,赠我一本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礼尚往来我把一本王小波的小说送给了他。毕业时我的书几乎一本也没扔掉,全搬到了单位,一间存放杂物的办公室成了我的“藏书”室。读研后手头持续吃紧,买本书往往费尽踌躇。说来好笑,《柏拉图全集》的三、四卷是今年春天咬着牙横着心买下的,而此前已不止一次在书店里看来看去。买得最干脆的可能是送给一个朋友的“并排本”《新约圣经》。那个朋友读博时攻读拜占庭史,研习古希腊语,这书里恰好有希腊语译本,而且收录了英译本和几个有代表性的中译本。我跟他说起过,但长春找不到。我曾在吉林见过。上次去吉林,清早我便赶到北京路的基督教堂,迎接我的是个和蔼的守门人,我向他说明来意,他说:“神祝福你,孩子。”我道了谢,注意到教堂正门口一块牌子上写的字,大意是说教堂是神的居所,严禁衣冠不整、穿短裤者进入,偏巧我穿着刚及膝的短裤。于是卖书人到来时我只有踮起脚站在窗外讲话。听我说明了缘由,她说:“没关系,你又不聚会,买书而已!”还有一次是买《草叶集》。我不知为什么会突然喜欢惠特曼的诗,附近书店有一套精装本,太贵了,我一时拿不定主意,有一天竟眼睁睁看着别人把它买走了。当时是有几分失落的,谁料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不久我在另一家书店看见了平装本,特别便宜,我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

一个人不能同时看很多书,不看的就被我存放在家中的小屋里。以前偶有朋友来,不管爱书不爱书的,见了都有些兴趣,这让我非常欢喜,也乐意把书借出去。就像钱只有花掉才能实现它的价值一样,书也只有在珍惜它、阅读它的人手里才有意义。但我也有些害怕。覆水难收,我怕借出去的书也难收。有个熟人借走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起初一碰面他就主动说那书该还了,时间一长竟只字不提,我又不好开口询问,只能把这事硬生生抛诸脑后。试想如果一个人借钱不还(也许是忘了)而你又不便索要,最明智的做法只能是忘掉,因为耿耿于怀最吃亏的还是自己。也许那个人不知道一个穷学生的书来之不易,他以为动辄提起一本书显得自己啰唆也显得对方小气,其实在这件事上我很希望他把我当成小气鬼。完璧归赵重在一个“完”字,可如果归都不归,完不完也就不宜总惦记着了。

我书架上有一本又大又厚的心理学书籍,一天一个兄弟忽然心血来潮,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过来,只见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此书,落座后,头微微上扬,背稍稍后靠,四条腿的椅子他只让其中两条着地,把自己健美的双腿高高搭在桌面上保持平衡。未及说话,只听“哗啦”一声,书的封面已被他习惯性地绕过书脊卷到封底,幸好不是精装本,不然封皮一定会断裂。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读书少更不曾远走,从没见过哪个读书人以这种态势看书;那不像看书,倒像一个粗暴的典狱长虐待犯人。曾听人讲,有个儿媳打骂婆婆,做儿子的竟然躲出去,说不忍心看母亲挨打受骂。以前一直当这是个笑话,如今不忍卒视却也只有躲出去。再回来时书已归架,书底下赫然垫着一个羽毛球,我哭笑不得。

极爱《红楼梦》,痴想有一天买一大堆回来,送给每个相契的朋友。可是版本差的不要说送人,便是自己也不愿读;版本好些的价格又高得离谱,财力不逮只好作罢。假期常常泡书店,觉得有些书大有买回的必要,但也深知十有八九是束之高阁,短期内不可能翻阅。以前手里书很少,常就着低度灯泡昏黄的光读到深夜,全然忘了窗外淅沥的雨声,那是怎样一种兴味!现在书籍渐多,我却终日为俗务奔忙,即使读书也是为了完成作业,为了应付考试,为了消磨时光。我怀念那心静如水为了快乐而读书的日子。细细想来,现在买那么多书有何益呢?一个朋友说:“你不宽裕,吃饭都成问题还买书,等于自杀呀。”而欲买不能的不满足感同样是种折磨。也许幸福从来不等于欲望的满足,因为欲望的满足只会引起新的欲望。是的,先哲说得对:幸福在于节制。

 

(原载《家园》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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