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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第五章(四)

来源:群众出版社 作者:易卓奇

四、分手以后别再见

最近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见林晓玲。出来之后我们通过几次电话,那是因为我办营业执照遇到了麻烦她才打电话给我,几次我打电话给她,想见见她,她都说有事,其实是不想见我。

有一天,我跑到她以前摆摊的市场里去转了转,竟然在老地方见到了她。

她还是那么漂亮,脸还是那么白净,嘴唇左上角的那颗以前我用舌尖舔过无数次的黑痣好像更加晶莹剔透了,高挑的个子配着她那个七彩斑斓的宝蓝柜,特别协调,也特别耀眼,就像这个市场里的一颗明珠。和她一比,这个市场里所有的人都显得逊色了。

我走近宝蓝柜的时候,她并没有发现我。我说来包烟吧,她一下子听出了我的声音,猛一抬头,说是你?你怎么来了?

我说,我来找你。

她说,还找什么找,傻不傻?我都半老徐娘了,孩子也十多岁了,把我忘了吧。

我说能忘吗?能忘我就不来找你了,其实我一回来就来找过你,就是没找到。走吧,找个地方坐坐。

她说不行,我现在正忙。

这时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儿背着书包跑来了,喊着妈妈。

林晓玲答着。她告诉我,这是她儿子,读初二了,又让孩子叫我叔叔。

孩子叫了一声叔叔,显得特别亲热,让我心里暖融融的。我马上想到,要是我和她结婚了,孩子也该这么大了。就是没结婚,我们的那个小生命没被做掉也该这么大了。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孩子,也特别想要个孩子,可就是没这个命,孩子与我无缘,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不免忧伤起来,感觉有些凄凉。

我们没有多谈,她儿子要回家吃饭,她没有时间和我多说一句话,就跟我匆匆分手了。

那以后我们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有天下午,她突然给我来了个电话,问我晚上有没有时间,我当然说有,我说很想见她。她说那就晚上见个面吧,等她把家里的事情安排好之后。她现在不像过去,有丈夫,还有孩子,根本就出不来。

那天晚上,她在宾馆开了一个房间,叫我九点钟直接到宾馆。可那天场子里有事我一时脱不开身,她老打电话来催,可直到十一点,我才匆匆赶到,这时她已经决定回家了,不再等我了。她正要出门的时候,我进来了,她说你再晚来一步我就走了。我忙解释,左一个对不起,右一个对不起。我看到她脸上的泪水在慢慢地流着,一副忧伤的样子。女人其实这个时候最美,我没办法形容,我也看了不少的文学名著,却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话来形容她,就只知道有了陶醉的感觉。

我抱住她,在她白净的脸上轻轻地吻着,吻着,把她的泪水全都吸干,在她那颗黑痣上舔了又舔。慢慢地,我把舌头伸进了她的口里,她狠狠地咬住我的舌头,像要把我的舌根咬断,好一阵子不肯放过。我让她咬,咬得全身都麻麻的,到处都有冲动的企图。我们的舌头绞在一起,彼此相互吸吮,谁都想把对方的舌头吸出,却都劳而无功。我一边咬着她的舌头,一边把她放倒在床上,解开她的衣服,我开始把嘴唇从她的嘴唇移到她的胸部。她的胸部依然是那样坚挺,乳头还顽强地往上翘着,与过去所不同的是她那两颗乳头已经变成了紫红色。我在那上面拼命地吮吸,居然吸出里面苦涩的液汁,我还要进一步吸吮的时候她说不行了,她扛不住了。我把手摸到她的下面,那里已经湿乎乎的,我已经迫不及待了,疯狂地爬到她身上,口里一边说着对不起,对不起,身体已经交织在一起……

她说你傻不傻,做爱还说对不起,还有什么对不起对得起的?东西都插到我里面了,还对不起?傻!

我傻,我傻给你看看,我的疯狂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那是我们做得最舒服的一次。必须说明一点的是,这时我已经跟一个叫欧阳惠琴的女孩子,也是我的秘书有过男女之间的事情,而这个欧阳惠琴不是别人,就是十多年前我在收审所“恋爱”的对象安妮娜,一个小诈骗犯,当时十五岁,报的是假名。那次她被禁闭两个星期之后,就到少管所去了,因为当时我告诉她的是真名真姓,家里的地址也告诉她了,所以后来我办“东方乐园”的时候她主动找上门来“投奔”了我。当她说出过去那段“恋情”后,我什么都没说,让她当了我的秘书,因为有了过去的那段“恋情”,加上欧阳惠琴人长得漂亮,我们就住到了一起。可我不得不承认,我还从来没有像跟林晓玲这样尽情过,这样投入过,这样死去活来过,也许这才是爱的最高境界。

当我们筋疲力尽、赤裸着身体躺在对方的怀里的时候,我说你还是离婚吧,我们还可以重新开始,我会让你幸福的。

她说别做梦了,还是现实点吧,我不可能离婚,不为别的,就为了孩子,孩子就是我的生命,我不想给孩子留下阴影,只要不离婚,在孩子的心里一切都还是美好的,我这个母亲永远是伟大的。我今天之所以约你,算是个特例。丈夫出差了,明天早上回来,孩子去奶奶家了,只有这一个晚上我是属于自己的,也只有这一个晚上我可以属于你。这是最后一次,为了孩子,我们不会再有第二次。结束吧,一切都该结束。从明天开始,我们谁也不要再来找谁。她希望我好好找一个人,好好过日子,把她忘掉,永远忘掉!

怎么就这么凄凉?我以为新的生活又开始了,就算她不离婚我们还可以厮守,爱是永恒的,形式并不重要。可是没想到这是最后一次。她说得也对,我们谁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如果我们再藕断丝连的话,传出去了对谁都不好,特别是对孩子,她不想让孩子知道我们这层关系,不想因为我们的快乐玷污了孩子,她不能改变现状,只能适应现状,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她冲不出那个藩篱。

我不怪她,她怎么决定都是对的,当初是我有负于她。人家现在丈夫有头有面,孩子也这么大了,她怎么能抛开这一切?怎么能跟我一个刑释人员?这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现在我又想改变,这可能吗?我想要的时候就要,不想要的时候就不要,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我已经不是十多年前那个流氓了,人家不同意就用武力来解决,这没用,也不能,武力对谁都不起作用。我不能用刀子顶着林晓玲要她跟我结婚,也不能强迫她的老公跟她离婚,任何一种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一切都为了孩子,尽管那个孩子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在我心里我还很恨他,可他是无辜的。林晓玲不愿意破坏自己在孩子心中的形象,我当然也不能去破坏,这其实就是一种平衡,一种和谐。我不能打破这个平衡、这个和谐。如果我真的爱她我就要尊重她的选择,就应该保持这种平衡,维持这种和谐。尽管我很痛苦,我很难受,但是我必须面对,必须接受。

真是那么回事,所有人都在找爱,可断送爱情的往往都是自己。我亲手断送了我的爱情,我为此而难受、痛苦。

她一样的痛苦,一样的难受,甚至更加难受,更加痛苦,可谁都没有办法,为了给孩子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只能割舍自己的爱。临分手的时候她还要了一次,我尽量地满足她,尽量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把状态维持到最佳的位置,把心里的痛忍着,把身体的快乐发挥到极致,身心完全分离,这大概也叫“痛,并快乐着”!

分手有如生离死别,可谁都无奈,抱得再紧也得松开,吻得再疯狂也得放弃。林晓玲说的,我没法改变现状,只能适应现状,爱情只能在这里画上句号。这杯苦酒是自己酿的,再苦也要把它喝下。

结束了,说好了,分手以后别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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