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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警二(油城法医王春飚)

来源:群众出版社 作者:郝振铧

中国有油城,谓之大庆。

作为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副支队长、副主任法医师,王春飚隐身于繁华都市,行走于凶案现场,游刃于生死之间。坊间经常流传着他的各种传奇故事,却鲜有走近他的人,即便公安系统内部,他依然是谜一般的存在。

2017年全国公安刑侦系统开展“百佳刑警”评选活动,深藏在现场勘查灯背后阴影中的王春飚,终于被请到前台,外界也因此有了详细解读他的契机。

卧里屯命案

1970年早春4月,距离大庆市220公里的龙江县黑岗乡黑岗村,一位王姓老师家喜得贵子,取名“春飚”。

23年后,中国医科大学法医专业毕业的王春飚,背着装满专业书籍的行囊,怀揣《大庆市公安局应届大学毕业生接收函》,第一次踏上“中国油城”这方神奇的沃土。

7月骄阳似火,热浪扑面,一座神往已久的城市向他徐徐打开。随处可见的“磕头机”,向他频频点头致意,仿佛在热切欢迎着这位未来的白衣神探。

那一年,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还是刑事技术科,只有几间简陋的办公室,六名法医。其家底就是六个现场勘查箱、两部照相机、一台显微镜。

王春飚至今记得第一天和师父郝德江的对话。

师父好,我来向您报到。

师父盯着学生气十足、鼻梁上架着近视眼镜的王春飚,皱了下眉头,似乎没听清,或者明知故问:贵姓?

免贵姓王,王春飚。

干啥免贵?

一句话把初来乍到的王春飚说愣了:法医都这么唠嗑?

你小子记住了,师父神情严肃地说,搁咱们大庆这“嘎达”,“王”是最尊贵、最值得骄傲的姓。知道为啥不?咱们这儿有响当当的王进喜,有光闪闪的“铁人精神”!

王春飚郑重地点头,胸中顿时热流涌动。

是啊,谁都知道大庆曾经因为出了王进喜这位“铁人”而蜚声海内外。那是1960年4月29日,1205钻井队的王进喜,拖着有伤的右腿,坚持打井作业。由于地层压力太大,油井打到七百米深处时发生井喷。危急关头,王进喜不顾腿伤,扔掉拐杖,带头跳进泥浆池,用身体搅拌泥浆,最终制服井喷,一举成就“铁人”威名。

可谁也没有想到,数年后,类似的一幕竟在王春飚身上发生了。

大庆市又被称为“百湖之城”,市区内共有大小湖泊156个,“湖在城中、城在湖边”。东北人习惯称小一些的湖泊为“水泡子”,还有个生活习惯,爱吃开江鱼、开湖鱼。

2002年5月11日,有人在卧里屯一处水泡子里捕捞开湖鱼。一网下去,一个沉甸甸的编织袋被拖上来。“哎呀妈呀!”打鱼人吓蒙了——袋里装的竟然是人的胳膊、腿。

当王春飚赶到时,水泡子周围已经聚满看热闹的人群。编织袋里面确系装有人体四肢。

杀人分尸、抛尸!

这是卧里屯半年内发生的第二起命案。

2002年新年前几天,一名经营化工产品的公司经理在家中被抢劫、勒死,凶手为一名戴墨镜的30岁左右男子。案发后,“墨镜男”久捕未获,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成为大庆警方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2000年前后几年,大庆市内每年“纯”杀人案件在二百起以上,这里湖泊众多,芦苇铺天盖地,成为犯罪分子“理想”的抛尸地。最高纪录,王春飚一天内接连出了七个杀人现场,脑袋里整天装着的都是尸体、尸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卧里屯再次被掀到风口浪尖。王春飚内心承受着巨大压力。他知道,杀人案件发案势头控制不住,一样可能出现“井喷”。

井没有压力不出油,人没有压力轻飘飘。王春飚穿上皮叉裤,越过警戒线,“扑通”一声,跳进齐腰深的水里,开始徒手打捞。

5月初的大庆,天气乍暖还寒。岸边枯草丛中,只零星隐现着几棵不畏寒冷、早早报春的婆婆丁。刚解冻不久的泡子里,还漂浮着一层碎玉般的冰碴。

没一会儿工夫,王春飚就感觉寒冷刺骨,嘴唇发紫,牙齿打战。同事和围观群众都招呼他上岸休息休息,暖和暖和。

觉得说话费劲,王春飚只好摆摆手,示意大家别管他,并保持安静。

忍着寒冷,王春飚在水里足足打捞了三个小时,陆续又找到七个编织袋,每个编织袋里都装着被分割的尸块。

尸块在水里浸泡多日,高度腐败,难闻的气味让人窒息,围观人群纷纷后退。一些靠前帮忙的同事,被熏得受不了,跑到一边呕吐不止。

面对一袋袋腐肉,经过近十年磨砺、身经百战的王春飚,淡定从容,心无旁骛地清点、分拣着。

就像“石油大会战”中的王进喜一样,王春飚废寝忘食,连续作战,拼图一样对尸体进行了复原。众人期待的鉴定报告也以最快速度出炉:根据尸体腐败程度,推断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通过对尸块断端检验,认定分尸工具为钢锯;致死原因为机械性窒息兼中毒死亡;在死者右肩膀上,文有一副墨镜。

王春飚据此大胆推翻此前认定的嫌疑人行动轨迹,认为嫌疑人是乘坐车辆,沿世纪大道自西向东行驶,沿途抛尸入湖,最后驶入大庆至哈尔滨国道(现为G10哈大高速)。

侦查员一路追击至长春市,查明尸源是一名长春人,随之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卧里屯两起杀人案件一举告破。

提审室里,两个“干技术活儿”的男人见面了。他们彼此都带着疑问。

这样你们也能找到我?李某有些困惑,还没整明白自己错在哪一步。

有点儿难度。王春飚微笑着,右脸颊上的梨窝很迷人。

你是怎么做到的,能不能让我死个明白?

是尸体……

……王春飚的回答让李某惊叹不已。我从长春雇了一辆面包车,拉着尸块到大庆,先去见我女朋友——就是被我勒死的那个经理的公司员工,然后返程路过卧里屯时才抛尸,以为这样你们会认为死者是大庆人。

你和第二个死者是朋友?你们长得有点儿像?

是的,除了眼睛。李某用双手在眼前比划了个眼镜。一周前我请他到家里喝酒,在酒里下了安眠药,趁他昏睡时勒死了他,然后在卫生间用钢锯把尸体卸了。对了,右肩膀头那块皮肤上面,有一副墨镜文身,不知道你注意了没有?

嗯。王春飚当时看见这处新鲜文身时,曾百思不解。除了作为查找尸源的线索,还有什么特殊启示?

是我事前骗他文的。

什么意思?

还以为你们很聪明呢。李某有些得意,杀第一个人时,我故意做了伪装,戴着一副大墨镜。听女朋友说,你们给凶手画像,也戴着墨镜,还开玩笑说长得有点儿像我。这几个月我一直提心吊胆,于是想到让我这个朋友做回替死鬼。墨镜文身就是想暗示你们,他是杀死那个经理的凶手。说到这儿,李某忽然变得沮丧起来:唉,哪想到你们不按套路出牌呢。

原来如此。司机没问你袋子里装的什么?

问了,我说是给女朋友家带的长白山野猪肉,臭了,没法吃,就扔湖里了。

为什么雇女司机?

好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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