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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警二(沈阳刑警赵路新)

来源:群众出版社 作者:刘芳

工棚里的惯盗

2011年,赵路新44岁时,被任命为浑南分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

这一年,沈阳市委市政府宣布:大浑南开发建设全面启动。整个浑南地区伴随着机器的日夜轰鸣,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百业待兴。

那时候,五三地区刚刚建成三四个居民楼群,而坐落在这一地区的辽宁体育馆、沈阳奥体中心,及被誉为“大钻石地标”的沈阳文化艺术中心,都在建设中。有工地,就会有大量工人涌入。因为地处城乡接合部,就会存在大量的不稳定因素。而原来一直处于农村警务模式管理的五三派出所,难于一下子应对这种治安形势的突变,一时间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形成高发态势。

最令人恐慌的,是攀爬阳台入室盗窃案件频发。有的居民晚上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发现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丢了;有的挂在客厅里的衣裤、提包,也在一夜之间被洗劫一空。

这是一伙怎样的窃贼,来无影,去无踪。很多人找到派出所,质问警察,到底居民的人身安全能不能得到保护。

案件久侦不破,影响的不仅仅是百姓的安全感,最要命的,是让人们对一座城市的规划发展能力产生了质疑。

刚刚履新的赵路新局长,没有把目光仅仅停留在个案侦破的视野里。他在从刑侦工作的战略部署上考虑,整体把握刑事侦查工作的布局。他一面到案件频发地区指导刑警大队民警破案,一面细致地了解着每个地区的治安形势。

一天晚上,万达小区再次发生攀爬阳台入室盗窃案件,赵路新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他沿着现场边走边看。

突然间,案发小区的外墙上几个特别的符号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些符号都是用白色粉笔涂上去的简单符号,有的是圆圈里面一个“X”,有的是圆圈里面一个“V”。

这些符号都代表什么呢?

根据有限的线索,得出以下结论:一、作案人文化程度不高,那些简单的符号,就是他们当天作案之后留下的记号,以防止明天再来的时候,重复作案。二、作案人应该是团伙作案,从发案的件数和频率可以确定。三、作案人都是夜间作案,白天应该有其他的身份为夜里作案做掩护。四、既然是团伙作案,他们就一定要有栖身之处。

多人集体居住,不好隐蔽,那么浑南新区什么地方可以供这些人居住呢?

建筑工地的工棚。作案人也许就是隐藏在这些工地里的工人。

线索厘清了,方向就有了。可是,此时的浑南地区,各种各样的工地、工棚成千上万。

从哪里开始查起呢?

两天之后,一条线索传来:被害人的手机信号,在一个建筑工地出现了。那是浑南新区一个建筑工地的地下停车场建设现场。

技侦大队长望着眼前深不见底的施工现场,向前来对接的侦查员刘广祝说:“案子查不下去了,你看见那黑压压一片黄色的安全帽了吗?犯罪嫌疑人就在他们中间。我问了一下,就这一个现场,共有四千多名工人。查不起!”

侦查员从现场回来,把情况如实反馈给赵路新。

赵路新说:“刑事科学的发展,就是让你们心甘情愿地变成科学发展的寄生虫吗?难道基础工作都忘了吗?没有科技手段支撑,就不会干活了吗?你得有本事让嫌疑人从黑压压的‘小黄帽’里浮出来啊!”

于是,在进行地毯式走访之后,侦查员很快根据被害人丢失的赃物,确定了这一系列案件是一伙四川人干的。他们一伙十八人住在万达工棚里。

侦查员以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为由,把这个团伙连窝端了回来。

那一天,浑南分局刑警大队的办案区灯光通明。审讯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这些犯罪嫌疑人以地方方言不通为借口,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审讯陷入僵局。

赵路新走进审讯室,似乎心不在焉地随便问了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然后,他把参加审讯的民警叫到一起,开了个小会。

赵路新说:“这是一伙来自四川凉山的惯盗。2015年,公安部出了一本各地犯罪团伙特点的小册子,里面详细介绍了全国各地有影响、有特点的团伙作案的规律。只有详细掌握他们的活动规律,你才能成为审讯的主宰,牵着他们的鼻子走。研究一下,再审吧!”

结果真的不出赵路新所料,这伙人从四川结伙来到沈阳浑南,以正在建设的建筑工地为掩护,大肆入室盗窃作案。最猖狂的时候,天天作案,马不停蹄。

他们交代,之所以不远千里来沈阳作案,就是因为浑南刚刚建设,管理混乱,便于藏身。

那一年,在赵路新的建议下,浑南分局专门成立了三五地区刑侦中队,专门负责打击阻碍大浑南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该刑侦中队共十名刑警,夜里巡逻,打现行;白天摸线,破案子。九个月时间,共破获各类案件1000余起,打掉各类团伙100余个,批捕人数167人,是城郊三个分局的总和,成为当年刑侦队伍的一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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