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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程也是普法的重要途径

来源:齐鲁警心 作者: 孙长辉

  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目标与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执法与普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根据学校安排,我们在临沂莒南县公安局参加实习工作,我分在了筵宾派出所,参加实习已经40余天,基层乡镇派出所最多的工作就是群众工作,执法对象都是面对群众,出警过程中我发现普通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在农村,当地村民对一些违法行为似乎已经见多不怪,可见距离建成人人懂法的法治国家还有很长的道路,但是不知法者不免责,作为我们执法者,行为人的行为一旦构成违法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就我参与的一个出警举例,事情的简要经过是村子正在进行户户通道路建设工程,一位老人未经同意把施工的原料运回家,用于自家门口。

  案情简单,对于懂法的人来说,很容易发现该老人的行为已经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盗窃行为的构成要件,但是对于老人,对于大多数的村民来说早已见多不怪,不觉得是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通过多次出警我发现每次在执法现场都会有大量群众围观。例子中的现场也是如此,现场围观的村民非常多,老人对自己的行为也没有正确认识,我觉得在现场民警的做法非常好,民警直接告诉老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你现在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这种直接引用国家法律规定以理服人的方式,不仅起到警醒违法行为人的目的,同时可以直接向围观的群众传递法律的有关规定,利用出警现场的特点,在执法的过程中向群众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并且都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该知道,最常用的法律知识。

  从现状来看,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达到面面俱到、人人懂法的目标还有很远距离,但是进行普法的方法途径可以多样化,通过跟随民警出警,我对这种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的方式有了深刻认识。作为执法民警,法律就是我们的武器,最基本的就是要懂法、用法,才能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规范执法、以理服人,同时向执法对象和人民群众传递法律知识。作为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我们,务必需要学好有关法律,不仅可以规范程序、保护自身,还可以为国家的法治工作贡献一份力量,做法治之光。
 

  作者简介:孙长辉,供职于山东警察学院2017级治安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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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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