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凶器
雨天命案
这是一个雷雨天,风大雨急,可是凶手并不会因为天气不好而推迟行凶,这不,罗根探长接到命案的报警电话,只得顶着风雨来到案发现场。
这是一座高级公寓楼,死者是五楼B座的布莱克先生,他被人用枪从背后射杀在书房里,一枪毙命。躺在一边的,还有他的宠物,一条中型贵宾犬的尸体。这狗比主人更惨,整个脑袋都被凶手用枪给打烂了。屋内没有强行闯入和搏斗的痕迹,看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
报警的是布莱克先生的投资顾问乔治,他说布莱克让自己一点钟来见他,他按时赶到,按了门铃后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就自己进来了,结果在书房里发现了布莱克和狗的尸体,吓得他赶紧打电话报警。
911有记录,乔治打电话是一点零三分,而乔治进入公寓大门时,楼下监控拍到了画面,正好是一点钟,跟他所说的完全吻合。
法医简单地检查了尸体后,告诉罗根探长,死者的身体还是温的,被害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恐怕在乔治进门前不久,凶手刚杀完人离开。现场一共找到了五个弹壳,从弹壳的形状来看,是一把点三八的左轮手枪,而几个警员找遍了屋子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发现这把枪的踪影,应该是凶手离开时把枪带走了。
罗根派手下向同住在三楼的几户邻居打听,这一个小时内有没有听到枪声,但回答都让人失望,因为是雷雨天气,虽然期间确实听到过几声巨响,但邻居们都分不清究竟是打雷声还是枪声。
罗根又问乔治在来的路上有没有发现形迹可疑的人。乔治摇摇头说:“这种鬼天气能不出门的都不出门了,我一路走来,根本没遇到什么人。”
“天气这么差,有什么事布莱克非要今天找你吗?”罗根看到乔治的衣服和鞋子都被雨水给打湿了。
乔治无奈地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不过客户就是上帝,既然他让我来,雨再大我也得来。”
罗根点点头,走到尸体旁仔细看了看,死者布莱克是个四十出头的男人,虽然穿着短裤和睡衣,但也看得出他的身材保养得非常好。在死者的卧房里,罗根看到了一个几乎可以说是巨大的走入式衣柜,里面挂满了各式剪裁精细、做工考究的西装和衬衫,不同花纹的领带装满了整个抽屉,就连皮鞋也至少有几十双。罗根心想,布莱克还真是一个在穿着打扮上非常讲究的人。这样的衣柜,肯定有不少女人会羡慕吧。
回到书房,罗根又问乔治:“你是说,布莱克约你一点钟来家里见他?”
乔治点点头,接着,他说自己已经做好了口供,接下来能不能先走一步,看到老客户被害,他心情很不好。
“你先到外面坐一会儿吧,乔治先生”,罗根道,“我想让鉴证科的同事给你做一个火药残留物检测。”
乔治一听,非常不满:“难道您怀疑是我杀的人?”
罗根淡淡地道:“布莱克是一个非常注意外在形象的人,你说他约了你在家见面,按照他的个性,一定会提前穿戴整齐的,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只穿着短裤和睡衣见客,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供词的可信度。”说着,他一挥手,一名警察不由分说地将乔治带到外面。
可是,让罗根失望的是,经过检测,乔治的外套和手上,都没有丝毫的火药残留物。
罗根的推理一下子被推翻了。乔治更是洋洋得意地说要走,他越是急着离开,罗根对他的怀疑就越大,可是,乔治到底是用什么办法杀的人呢?乔治报警后,因为刚好有一辆警车在附近处理高空坠物事件,所以警察在四分钟内就火速赶到现场,从乔治进门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是如何做到杀人并让凶器消失不见的?
破旧雨伞
罗根陷入了难题。他不敢轻易放走乔治,怕他销毁证据。可是,他又没有理由一直扣留报警人。毕竟,除了自己的推理,他根本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来指控乔治。
罗根站在窗前苦苦思索着,忽然,他发现楼下有个人撑着一把伞在低头寻找着什么,仔细一瞧,正是自己的助手。原来,助手见屋内找不到凶器,觉得凶手有可能把枪从窗户口扔出去了,就主动到楼下找了起来。可是,助手是和罗根一起坐车来的,两人都没带伞,他现在撑着的这把伞是谁的?这把伞的伞骨都断了两根,软趴趴地挂在那里,雨水顺着伞骨往下淌,把助手后背的衣服淋湿了一大片。
罗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乔治是冒雨前来的,可是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他的雨伞啊。他赶紧打开窗户,叫助手上楼来。助手上楼后,罗根就问他这把伞是哪里来的。助手说伞是在他下楼时在楼梯间发现的,他见是把破雨伞,心想可能是哪个住户丢在那儿的,就随手借用了。
罗根之前是坐电梯上楼的,因此没发现这把伞。他把伞撑开看了一下,接着,又把乔治找来,问:“乔治先生,你这大雨天里来到这儿,一定带了雨伞吧,你的伞呢?”
乔治微微一怔,道:“我是撑着伞来的,因为风太大,把我的伞都给吹坏了,我本来打算走的时候跟布莱克借把新伞,破的伞就扔在楼梯间了。”
罗根从身后拿出助手捡到的那把伞:“是这把吗?”
乔治的表情有些不太自在,点头道:“对,就是这把。”
罗根把伞撑开,除了那两根断了的伞骨外,伞面还破了一个小洞。他知道,这个洞就是乔治开枪后没有沾到火药残留物的关键:作案时,他先把雨伞撑开,然后把枪口从这个小洞里伸出去,开枪时溅开来的火药全都被雨伞的伞面给挡住了。
这个洞是乔治早就挖出来的,为了避免别人怀疑,他还特意弄断了两根伞骨,看起来就像是大风吹破了雨伞。
但可惜的是,因为助手拿着伞在外面淋到了雨,伞面的火药残留物都被雨水给冲洗干净了,鉴证人员又一次给出了让罗根失望的结果。
这时,法医过来说,要将布莱克的尸体带回局里准备做详细的解剖,他问罗根那条贵宾犬的尸体要不要也带回去。乔治听到了,说这条狗是他家母狗去年生的几条小狗中的一条,后来送给布莱克当生日礼物了,没想到会遭此厄运,如果警方允许,他愿意把这条狗带回去好好安葬。
罗根说这狗毕竟是案子里的“受害者”,肯定不能随便给人,起码得办理一些必要手续,现在还是让法医一同带回停尸房吧。乔治又问要办理什么手续,什么时候可以办好。罗根见他似乎很紧张这条狗,不由得又多看了那条贵宾犬几眼。这条狗毛色发亮,肚子吃得鼓鼓的,脖子上还挂了一块儿精美的狗牌,可见平时养尊处优惯了,可惜的是现在整个脑袋都被轰烂了。
忽然间,罗根脑海里闪过一道亮光,不由脱口而出:“我知道凶器藏在哪里了,其实它一直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
无声证人
众人向他射来好奇的目光,只有乔治的额头慢慢渗出了冷汗。罗根说他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凶手杀人只用了一枪,可对付一条个头不大的宠物狗,却足足开了四枪,甚至把它的头都打烂了,其实原因很简单—凶手一定是把那把左轮手枪,通过打烂的狗头,塞进了狗肚子里。
听完罗根的推理,一旁的助手立刻戴上手套,撸起袖子,将手从狗的脑袋处伸了进去,虽然他很小心,但袖子上还是沾到了狗血。随着几声让人极不舒服的黏稠的声音后,一把血淋淋的左轮手枪被他从狗肚子里取了出来。可是,经过这么一折腾,枪身上根本就检查不到任何有用的指纹了。
罗根不慌不忙地朝乔治冷笑了一下,道:“乔治先生,你这出戏演得很好,可惜最后时刻心急露出了马脚。你本来就打定主意选了这个雷雨天杀害布莱克,所以你在进门前就打出了报警电话,等布莱克开门后见到你时,一定很惊讶,然后你骗他进了书房,撑开伞开枪杀了他,又射杀了狗,之后藏好了手枪,你算准了这样的天气出警速度肯定不快,不过偏偏就这么巧,因为狂风把附近的一块广告牌吹落了,有一辆警车正好在处理这个事情,所以警察在不到四分钟的时间里就赶到了。警察来得这么快,匆忙间,你肯定会留下破绽!”
罗根说着,让人重新检查乔治的衣物。乔治的外套没有问题,可是,在他的衬衫袖子的内部,发现了一条细细的血线,一检验,正是那条贵宾犬的血。而要在这个部位染上血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卷起袖子把枪塞进狗肚子里时才会蹭到。
铁证如山,乔治的心理防线一泻千里,承认了自己的作案手法与罗根的推理如出一辙,他挪用了布莱克的资金去炒期货,结果亏了一大笔钱,眼看瞒不下去了,所以才动了杀机。
案子结束了,罗根让人把贵宾犬好好地安葬在了宠物墓地,要不是这位沉默的证人,乔治很可能已经逃脱法网了。贵宾犬在死后为自己和主人找回了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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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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