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气”窝藏逃犯 担刑责数罪并罚
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侦办的郁某某窝藏案一审宣判
近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郁某某窝藏案进行判决,判处被告人郁某某犯窝藏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9月7日,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办案民警经前期工作发现一在逃犯罪嫌疑人行踪线索,遂组织警力开展抓捕行动。当天,民警在蹲守过程中发现逃犯坐上一辆红色轿车,于是驾车尾随,准备伺机抓捕。狡猾的逃犯察觉到民警的追捕,红色轿车立即加速行驶试图摆脱追捕车辆。在江堤小路上追逐了数十分钟后,红色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让该逃犯从小巷逃离。随后,民警对该红色轿车进行持续追捕并将司机郁某某成功控制。
面对民警的讯问,郁某某仍心存侥幸,对协助逃犯逃跑的事实矢口否认。经进一步查明,民警发现郁某某早于2020年7月就因酒后驾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又于同年12月醉酒驾车被查获,已被吊销驾照并处以罚款,目前处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阶段。此次郁某某明知其朋友是被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仍无证驾驶助其逃跑,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百三十条之一,构成窝藏罪、危险驾驶罪。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在详实的证据面前,郁某某最终交代了其犯罪事实。原来,当日郁某某无证驾驶途中偶遇正在等车的朋友李某,李某正是被长航黄石公安追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李某上车后不久就发现了尾随车辆,意识到是公安机关来抓捕自己。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李某以办拆迁事宜为由让郁某某“帮忙”甩掉公安机关的追捕。郁某某为“讲义气”,在明知李某是逃犯的情况下,仍加速行驶带其逃离,多次绕路、超速,在李某的指示下协助其从小巷逃跑,给案件侦办带来了困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律赋予警察执行公务权利,公民就有义务履行配合调查的义务,切勿因为一时“讲义气”触犯法律,那就追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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