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警二(乌兰刑警王志成)
一、“零口供”案
2015年10月9日那天,王志成开车把人家车给撞了。
乌兰全县人口不到四万,县城也不像其他车水马龙的城市,哪怕是最热闹的时候。可他和同事马成龙就在离公安局不远的一个小十字路口,把人家右侧驶过来的车给撞了。
王志成开的车,是带有公安局现场勘查标志的制式警车。
这警车撞了别人的车,稍懂点儿交通规则的人一看,警车绝对是责任主方。这驾驶技术也太烂了吧?
其实,不是驾驶技术烂,而是王志成入案太深。
乌兰县公安局的人都知道王志成,只要一有案件,王志成他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这就好比一个好演员,进入一个角色,就完全忘记了自我。何况,这次他遇上的是系列入室盗窃案件,作案嫌疑人像天外来的飞贼一样,没留下任何线索。
头一天晚上,确切地说,应该是10月9日凌晨,在乌兰这个民风淳朴的小县城,竟然一晚上发生了四起入室盗窃案。
而在这之前,即将国庆放假的9月29日凌晨,县城就已经发生过两起类似的入室盗窃案件。
阳光小区9号楼1单元402室的郭某一大早起床后,感到有些奇怪,自己放在床头柜上的衣服,怎么会乱糟糟地扔在客厅的地上?他刚要开口问老婆,却发现头天下班拎回来放在沙发上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和放在电脑桌上的一个金士顿移动硬盘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衣服口袋里的钱包和1000元现金。
家里进贼了!
与此同时,10号楼4单元宁某某家,老婆早早起床给孩子做饭,发现房门虚掩着。是昨晚睡觉没关好门?她去关门时,发现自己的挎包扔在家门口,里面的钱包没了。
遭贼了!
掉过钥匙或者给过外人吗?
没有。
门窗完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王志成勘查完现场,感觉遇上了经验丰富的老手。
从何而来?怎么进的门?十天来,王志成一直在琢磨。
10月9日这天一上班,乌兰县公安局110接警电话此起彼伏。
又是阳光小区,又盯上了11号楼。2单元202室住户被盗iPhone 4一部;3单元202室住户被盗现金3800元;4单元402室住户被盗手表一块,现金8000元。
离阳光小区不远的司法小区1号楼3单元一住户也遭遇同样的方式被盗走现金1600元。
一上午,既是刑警大队长又是技术员的王志成,带着大队六名民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就像消防员到处救火一样紧急。
可现场没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
勘查完最后一个现场,王志成带着马成龙在返回县公安局的路上,就案件的性质开始了讨论。
会开锁,事先没预定目标,趋向于流窜作案。
作案人应该是两人以上,有接应。
……
“哐当”一声,车撞了。
成龙,你没事吧?
我没事。王大,你呢?
快去看伤人没有。
王志成和马成龙在巨大的撞击声响过后,感到被震得有些头晕,蒙了一下子,赶紧打开车门,一瘸一拐来到对方车前。还好,驾驶员没事,只是两辆车的车头都撞变了形,挂了彩。
得负主要责任哟。王志成给局领导作了汇报,待处理事故的同事赶到现场,他才和马成龙相互搀扶着回到办公室。
不就几起入室盗窃案吗!又不是损失几十上百万元的物品,至于那么投入吗?
乌兰还真容不下飞进来任何一只苍蝇。
这儿的民风淳朴得如茶卡盐湖般明净,少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全年立刑事案件也就100起左右。虽然以盗窃为主的侵财案件占较大比例,但在地域广阔、居住人口较分散且以游牧为主的乌兰,除县城外,平时发生的盗窃案件也就是牧民偶尔丢失了一只羊之类的,像县城这样连续发生盗窃案实属罕见。
即使是飞进一只苍蝇,也要把它拍下来,绝不能让它玷污了这块净土,更不能让它扰乱老百姓宁静的生活。
案件怎么破呢?王志成愁啊。
他愁的不是破不了案,而是在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如此迅猛的今天,在乌兰破一起案件所花的时间和人力的成本,是内地许多城市和警界战友们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王志成特别羡慕那些装了“天眼”视频监控系统的城市,那对于破案查嫌疑人的轨迹太有帮助。可乌兰当时还没有。要破这个案件,还得靠传统的一些方法,加上丁点儿的现代技术。这点儿技术,就是要依赖交警部门安装在部分路口的视频监控,尽管不完全,但总比没有好。可交警大队看系统的民警本身工作就忙,请他们帮忙,是给他们额外增添工作任务,其少有时间能一一看完整个视频。
“走,成龙。”
回到办公室的王志成一手揉着膝盖,一手拨打电话。屁股还没挨到椅子上,他便直奔交警大队。
“王大,需要调哪个时段和路段的视频?”
“我自己来。”王志成是交警大队的常客,经常过来查资料,而且有时很“霸道”。他要调取的资料,无论再大的困难和阻力也要弄到手。
案件侦破刚开始,王志成不知道这究竟是一块有多难啃的骨头,他的对手是几进宫的江湖老盗;他更不知道这将是他当刑警20余年来,先后组织、参与侦破的400余起重大刑事案件中,唯一一起以“零口供”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
结合现场情况和平时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的规律特点来看,王志成他们分析:这系列案件是流窜作案的可能性较大,盗贼懂开锁技术。
他们究竟从何而来?
乌兰县属高原牧区,距周边县市所辖乡镇的距离都较远。盗贼如果进乌兰县城,肯定有交通工具。
调阳光小区周围的视频,没安装。那进出县城路口的呢?没有。交警违章拍照的视频呢?不全。收费站进出口总有吧?信息量太大,得一辆辆筛选。
“王大,你到底要看哪个时段的?”
“晚上8点到凌晨4点县城全部的。”王志成一屁股坐到电脑旁。
“那要看到什么时候呀?”
“甭管。我自己来。”王志成盯着视频,边看边记录车辆情况,反复核对、梳理。
“成龙,去办公室把我的眼药水拿来。”四小时很快就过去了,王志成揉了揉发胀的眼睛。
“王大,吃点儿东西再继续吧?”
“吃什么吃呀?让你去你就快去。”
“我是怕嫂子一会儿打电话来问我,我该说你是吃了哪,还是没吃?”
“哦,那你就说我吃了。”
王志成的语气明显变得温柔起来。
“可你没吃呀?”
“你不知道顺路带点儿来吗?还用问呀。”王志成朝成龙挥挥手。
“有了,有了,成龙,你过来看。”一直盯着视频的王志成突然大叫起来。
“你看这辆面包车,9点多钟驶进县城,凌晨3点又经过了这个路口。9月29日同样在这个时段进出过,还在现场附近转悠过,赶紧查一下车辆信息。”还没来得及擦眼药水,王志成便嚷了起来。
一查,该车登记的车主是海东市乐都区王某某,驾驶的是一辆金杯面包车。
“走,去乐都。”来不及吃东西,王志成叫上马成龙就往乐都赶。
“王大,一天没休息了,你能行吗?我来开车吧。”马成龙看到王志成站起来很费劲的样子,担心地说道。
“还是我来吧,到地方抓住人后还要审讯哪。”
“我是怕你想案件走神,又把车撞了。”马成龙拗不过他。
“你这尕娃,怎么说话呐!小心我踹你。”王志成瞪了他一眼。
乌兰到乐都近500公里,一个单程需要四个多小时,王志成坚持要开车。晚上车辆不多,两人一路狂飙,于凌晨时分赶到乐都。在一小区找到王某某住处,把他从被窝里拎了出来。
王某某直叫冤枉:“他们是500元一天租我的车,让我开车走亲戚的,我怎么知道他们是去偷东西呀?”
“他们是谁?”
“我也不知道呀,我只管开车收钱。”
“怎么跟你联系的?”
“留有电话。”司机王某某赶紧掏出手机,里面存有一人的手机号码。
一查,嫌疑人浮出水面。果真是两个贼精。
一犯罪嫌疑人名叫王某军,42岁,住乐都区碾伯镇西岗村;自1999年以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先后三次被判刑,最近一次是7月22日才释放。另一犯罪嫌疑人名叫石某庆,33岁,住乐都区蒲台张中岭村;自2011年以来,因盗窃罪已两次被判刑;服刑时跟王某军是狱友,两人同一天刑满释放。
通过调查、蹲守,两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人抓回来了,可这两人的嘴怎么也撬不开。要么闭口不谈,要么百般抵赖,矢口否认,连缴获的赃物、作案工具都全部否认。
王志成召集大队全部人员开会。他说,这个案件,证据一定要弄实弄细,形成锁链,要做好“零口供”定罪的准备。接下来的工作,分一下工:一是审讯组在审讯时一定要全程同步录像,二是追赃的环节证据要固定,三是现场勘查及视频资料要全面真实。
在王志成的指挥下,大家全力以赴,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搜集证据。11月24日,乌兰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对两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决定。2016年4月,这起“零口供”的案件由乌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志成带着两名侦查员出庭做证,出示有力的证据指控两人所犯的罪行。法院依据“重证据”的原则,依法对两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这起案件成了乌兰县史上首例“零口供”判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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