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警二(破案!破案!)
杀鸡·变卦·“雪拉瑞”
王金忠曾经杀过鸡。
杀鸡?
是的,为了破案,王金忠杀鸡取血。
2006年11月16日,香河县刘宋镇程官屯村村民王某一家三口被人杀死在自家屋内。凡是有大案,离不开技术出现场。这种大案,更离不开王金忠。
现场勘查中,王金忠发现了一种血足迹,并确定为罪犯所留。
在案发现场,如何判断嫌疑人的血迹,王金忠有自己的经验之谈。
他对在场的民警说:“嫌疑人的血是孤立的,远离尸体,远离中心。正常情况下,血迹会越来越少。如越来越多,证明嫌疑人受了伤。这个血迹,说明嫌疑人作案的时候,脚受伤了。他作案逃跑后,自然不会留下仅仅一个痕迹。大家要顺藤摸瓜,紧追不放,找到下一个痕迹点。”
随后,王金忠指挥侦查员从现场向外扩展搜索半径。
半天过去了,技术民警在该村村民倪某所开的废品收购站院中发现了一枚残缺足迹。
王金忠凭借扎实的足迹检验功底,综合现场其他痕迹,当即认定其与现场足迹一致。
这一重大发现,让所有的侦查和技术人员都兴奋不已。因为在摸排工作中,也发现倪某有作案嫌疑。可收购站里,倪某人不在。
王金忠下令,死活也要找到他。
一个月后,倪某在唐山落网。但他显然早就有心理准备,任凭侦查员怎么审讯,就是不承认去过案发现场。
王金忠将倪某的足迹与现场足迹进行比对,结果非常意外,二者有明显差异,说明现场血足迹不是倪某所留。
一时间案件侦破陷入了僵局。
王金忠想,难道真的不是倪某作案?杀人者另有他人?
王金忠眉头紧皱。
案件分析会上,一侦查员反映的情况引起了王金忠的注意:案发前,倪某与邻村裴某的联系频繁。这个裴某劣迹斑斑,不是什么“好鸟”。
王金忠顶着压力,大手一挥,对裴某进行抓捕。
三天后,裴某在武清某小区被抓获。技术民警在裴某处发现两双同样花纹的鞋。
王金忠建议提取裴某足迹与现场足迹进行检验。经过一番细致比对,王金忠认定现场血足迹是裴某所留。
审讯过程中,裴某“死猪不怕开水烫”,一宿半天拒不交代。
王金忠上了肝火,亲自上阵,面对死不认账的裴某,对民警们说:弄纸和油墨去,踩脚印。
裴某低着头翻了翻白眼,满脸的不屑。
东西拿来后,王金忠想了想:不用了,去杀只鸡吧!
为什么杀鸡?王金忠考虑到人血和油墨的黏稠度和密度有较大的区别,鸡血和人血差不太多。
无辜的鸡头被斩了,血铺在了洁白的纸上。
裴某向后缩着腿。最终他无路可退,脚踩了上去。
裴某伪装的人设崩塌了。
王金忠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对裴某说,你就是一言不发,法律也一样定你的罪。
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是瓮中之鳖,罪责难逃,裴某叹了口气,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伙同倪某丧心病狂地残杀王某一家三口并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
王金忠说:“刑事案件从案发到侦破,其实质内容就是紧紧围绕犯罪现场,开展各项侦查活动。刑事技术人员的任务,就是在每一个犯罪现场,寻找能够证明犯罪的所有证据。这就要求刑事技术人员能够明察秋毫,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抓住作案动机,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哪怕一个指纹、半个鞋印。这些,也许就是案件的突破口。”
王金忠家老爷子王平安,想当初也是赫赫有名,是全省首届评选的优秀刑警,干事儿不要命,水平相当高。他当时担任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滩里镇发生一起特大命案,他正在医院里输液,听说发生了大案,他拔了针就走。他顺着现场的血迹往下追,一直追出七八里地,前面有口枯井,血迹消失了,往下一瞅,犯罪嫌疑人投井自杀了。
这时,王平安突然“哎哟”一声就坐在了地上。
大伙都问怎么啦?
他脱了鞋,芝麻茬子把脚扎穿了,血都灌篓了。他就这样忍着一声没吭。
王平安去世那年才58,肝硬化。开追悼会的时候,公安局局长念的悼词,念到一半就哽咽了,边流泪边把悼词读完。
忠诚与敬业。王金忠完全受他父亲的熏陶。
1988年,王平安问他:“金忠,高考志愿填报哪个学校?”
“警校!警校吧!”
老爷子点了点头,那意思正合他心意。
王金忠的女儿王健高考671分,开始想报考上海交大,王金忠和负责招生的都见面了,那边见志愿就录。
一宿后,王金忠变卦了。第二天他敲闺女的门,问闺女,愿意当警察吗?
闺女回答得十分干脆:我愿意。
一个“我愿意”,志愿就改成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二十八年前,刚刚毕业分配到支队的王金忠,穿着橄榄绿警服,背着个工具箱,晃荡着大个子,跟在师父屁股后面。
师父问:“金忠,一会儿看到杀人现场,害怕不?”
“不害怕。”王金忠说。
“大多新人,第一次去现场都紧张,还有的看到死尸吃不下饭。”师父笑着说。
“我没事儿。”王金忠颇有自信地摇着头。
案发现场到了,尸体就在屋里面。一进院子,王金忠就闻到空气中血液散发出的腥臭味儿。
“院子里有血迹,注意拍照。”师父叮嘱。
王金忠掏出相机,熟练地对现场取证,尤其院子里那几块血渍,有些特别,像一朵朵梅花平开在地上,周边竟然还有数不清的毛刺。
王金忠想:难道是猫、狗的足迹?不像。鸡、鸭、鹅的足印?也不是。是人身上喷出的血液?更不像。这是什么呢?
他一头雾水。
拍完照后,他和师父进了屋。死者被杀害后,血流了好多,在地上形成一层血浆。
和师父勘查完现场,王金忠出了屋子。他一抬头,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景象,就是刚刚那个花形血渍增多了。
王金忠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明明进屋之前看到那些血渍是三块,现在怎么变成了五块之多?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师父,师父,刚才院子里的血迹,我数了是三块,现在怎么多了?”他说。
“是三块,你不是刚拍照了吗?”师父说。
“您出来看看。”
师父出来往院子一看,也愣住了:“这是怎么回事?”
两个人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这时,屋里蹿出一只脏兮兮的“雪拉瑞”,到了院子,“哇”就噙出一口脏血,狗嘴四周的胡须同时沾到了地上,将那块血痂像一朵绛红的梅花印了出来。
王金忠茅塞顿开,拍了一下脑袋:原来是这样呀!
许多年后,他十分平静地说:我是个普普通通的警察。这些年,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破案。所有的一切,都是为破案做准备,都是为了破案。
王金忠就是这样一名以破案为生命,以破案为毕生事业的刑事警察。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