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批判的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属于文学的范畴,但缺乏艺术的深度和广度。因此,很多批评家和学者对侦探小说都采取批判的态度,认为其没有现实意义,缺乏艺术价值。其实,侦探小说存在着文学表现的潜力,拥有大量的读者,也有不少传世的佳作。
对侦探小说的一些看法
总体来说,侦探小说是以娱乐读者为目的,注重故事情节并迎合读者心理的通俗文学。它有特定的题材和表现方式,也有小说的共性:想象性、创造性、虚构性。它属于文学的范畴,但缺乏艺术的深度和广度。
对于侦探小说,西方大多数批评家和学者都采取批判的态度。例如美国著名文学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侦探小说是“浪费时间,腐蚀才智”。他在《谁关心是谁杀了罗杰·阿克洛伊德?》论文里写道:“有这么多好书要读,有这么多东西需要研究和了解,毫无必要让这些无聊的东西打扰我们。”读这类小说是“一种罪孽,愚蠢而且有害,等于吸烟和文字游戏之类的东西。”
批评家和学者何以采取这种态度?究其原因,侦探小说有两大弊端。首先,其目的是为了消遣,缺乏社会意义,而且还有为赚钱而迎合低级趣味的倾向。据英国批评家朱利安·西蒙斯估计,“百分之九十五的这类小说基本上是消遣性的无聊作品。”实际上,写这类小说的人,大多数都缺乏实际生活的经验。我在美国曾见过好几位写侦探小说的作家,其中有的是有钱人家的主妇,闲得无聊才写小说;有的是看到侦探小说畅销,容易赚钱,坐在房子里凭空编造。甚至大家熟悉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当年也曾承认,她一开始就是为了挣钱保住在阿什菲尔德的房产而写作;她承认她的故事大都是自己编造的,而且在许多地方受了福尔摩斯形象的影响。没有生活经历的凭空编造,无论背景描写多么真实,也不可能成为有社会意义的作品。侦探小说作家雷蒙德·钱德勒自己在《简单的谋杀艺术》里就曾指出:“那种侦探故事是一种无生气的公式化的东西,甚至不能满足它本身需要的条件。它是第二流文学,因为它没有描写可以作为第一流文学的事件。如果它开始写的是真实的人……为了符合情节要求的人为布局,这些人很快就会做出不真实的事情。他们一做不真实的事情,他们自己也就变得不再真实了。”这就说明,侦探小说本身决定了它不可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用侦探小说作家赛伊尔斯自己的话说,“它达不到、而且永远也达不到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因为“只有把它作为一种游戏,作为一种冷静的、明显脱离现实的、可以理解的虚构——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狂热的或脱离社会的描写经常为我们提供一些乐趣……仔细研究一下,你们就会发现,虽然它表面上涉及严肃的问题,但它从来没有真正地描写严肃的题材。”
其次,从前面对侦探小说特点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侦探小说多是程式化的东西,缺乏艺术价值。例如,近百年来,西方侦探小说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基本上仍然依照爱伦·坡和柯南·道尔的模式,不论内容怎样变化,仍然局限在爱伦·坡所创造的、柯南道尔所完善的“躯壳”之内。正如著名犯罪小说家多萝茜·赛伊尔斯所说:这类小说“向我们提供的只是既成的事实,它用毫无感情的眼睛观察死亡和残体断肢。它不向我们说明凶手的内心思想活动——它决不可能这样做,因为凶手的真面目要到作品结尾才能揭示出来。受害者不是作为一个丈夫或一个父亲,而是被作为解剖台上的一具尸体。如果一种过于强烈的感情注入侦探小说鲜明的叙述过程,它就会打乱故事的平衡,动摇故事的开展。最成功的作家是那些自始至终都想法使故事在同一感情水平上展开的作家,……感情写得越少越好。”这段话不仅说明侦探小说缺乏艺术洞察力,而且也说明它在艺术上因固定模式而受到局限。
美国著名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
那么,为什么侦探小说在西方广泛流传呢?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考察。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高度发展对社会现实的影响,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由于科技发展带来的社会心理变化,西方严肃小说越来越关心内心现实,越来越具有抽象性和思辨性;而侦探小说仍然注意悬念和情节,注意人物的完整,所以形式上易于为群众接受——因为在节奏紧张的生活里,大部分人不愿费神劳思地发掘文字中的哲理;而且由于技术和自动化飞速发展,特别是广播、电影、电视、录象等现代化交流媒介的广泛应用,许多人失去了欣赏真正文学艺术作品的能力。于是,就在严肃小说家开始鄙视侦探小说的时候,侦探小说作家默默地从他们那里拉走了大批大批的读者。
另一方面,在内容上,侦探小说大都写善恶有报,强调公正和秩序,兜售美好的幻梦;有的写猜谜游戏式的故事,逃避充满矛盾的现实;有的采用耸人听闻的手法,描写格斗和惊险的场面;还有的迎合一些读者的低级趣味,描写色情和暴力……所有这些,对文化修养不高和艺术趣味不雅的普通读者,都有相当大的吸引力量。而有些文人学者、商业巨头乃至政府官员,在旅行中为了消遣,也愿意读一读这类不费脑筋的作品;甚至有些对侦探小说持严厉批判态度的学者,有时也要读一些侦探作品。
实际上,西方对侦探小说的看法并不一致,可以说一直存在着分岐意见。美国批评家密契科·卡库培尼曾在《纽约时报书评》(1984年1月15日)上撰文指出:“在认识这个文学品种(指侦探小说)的能力方面,美国批评家一向落居于他们的欧洲同事——例如,加缪、马尔罗、纪德、切斯特顿和毛姆,全都发表过富于感情的维护这个文学品种的文章。而且,在这个国家集中出现的大量批评文章,清楚地说明了侦探小说在许多方面都是基本叙述的典范(《荒凉山庄》、《高老头》和《罪与罚》这类作品都可以论证为侦探小说),而且侦探小说作家和‘严肃’小说作家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对话。”确实,西方有许多小说并不能简单地用侦探小说和严肃小说加以区分,例如格雷厄姆·格林的《布赖顿硬糖》、约瑟夫·康拉德的《秘密代理》和威廉·福克纳的《圣殿》,都大量运用了侦探小说的叙述技巧来表现严肃的题材,它们属哪一类作品呢?同样,对许多作家来说,也不能笼统地说他是一个侦探小说作家或严肃小说作家,公认的侦探小说作家乔治·西默农说“我不认为我是一个侦探小说作家”,而狄更斯晚期所写的《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又是一部戏剧性很强的侦探小说,可是谁也没有因为狄更斯这部作品和他的《荒凉山庄》而说他是侦探小说作家。在西方,许多当代作家认为侦探小说仍然存在着文学表现的潜力,对侦探小说传统技巧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地被作家接受;而且,对许多后现代主义作家来说,“侦探小说特别有助于他们的实验。侦探小说,以其传统的统一性,以其对开始、中间和结尾的意识,已经变成了一种象征。它不仅体现了这些新作家们怀疑的正统叙述的原则,也表现了如今似乎已经过时的关于客观性和真实性的某些概念。”P.D.詹姆斯利用她对侦探小说的经验,使《无辜的血》构成一部关于自我统一和家庭爱与罪的小说;而罗斯·麦克唐纳则在《地下人》这部小说里,表明了侦探小说这种形式在社会批评和心理洞察方面的能力。因此,美国著名女作家尤多拉·韦尔蒂说,“在我们今天,侦探小说的存在,是因为麦克唐纳的《地下人》这样的小说的存在。我认为同样重要的是,正是侦探小说这种形式,以其多种困难的查问和相应的魅力,才使这样的小说成为可能。”
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女作家:P.D.詹姆斯
近些年来,西方明显出现了侦探小说与严肃小说互相渗透的趋势;在西方今天的后现代主义时期,严肃小说与侦探小说之间的界线越来越趋模糊。一方面,严肃小说的抽象叙述力量已经达到顶点,开始在传统小说(包括侦探小说)中进行新的发掘,恢复了一些侦探小说常用的技巧。例如意大利作家尤纳尔托·艾科的《玫瑰的名字》,采用侦探小说的形式和技巧,表现严肃的主题。虽然这本书可以作为关于中世纪对信仰和知识的态度的哲学教科书来读,也可以作为理解符号意义的符号学练习来读,还可以作为关于当代意大利政治的寓言来读,但它同样是一部写凶杀的侦探故事,其中有七具死尸,并且有许多旧式的叙述。又如美国作家乔伊斯·卡洛尔·欧茨的新小说《韦特瑟恩的秘密》,她通过把年轻的主人公按传统模式塑造成一个业余侦探,对十九世纪某些启蒙的理想进行讽刺。她的业余侦探是个富于感情和乐观主义者,此人天真地相信:通过把善的各种力量理智地、实用地、系统地统一起来,犯罪行为总有一天会得到根除。这些实例在于说明,侦探小说的传统技巧和惊险因素,正在默默地进入严肃作家的作品之中。正如绘画方面的情况,先锋派画家破坏人的形象,先画抽象画,然后乱洒颜料,然后又是空白的画布,而现在又重新去寻找形象;现代派作家也感到无情节小说的缺陷,于是又开始回到情节——而情节正是侦探小说的基础。
另一方面,严肃的侦探小说家也开始对模式写作的某些方面感到厌烦,于是他们寻求提高作品的质量,表现更大的社会主题。记得一位美国作家作过这样的比喻:我觉得这个品种(侦探小说)很象一片草场上的畜群;这个畜群迅速发展起来,它们开始吃草的基地,可以说现在已经吃光。于是便进行新的尝试。确实,有一些侦探小说作家在这样做了。例如乔治·西默农,他把侦探小说写成一种对人的探索;他的侦探破案不是解开纷乱的事件,而是阐明复杂的动机,对罪犯从心理上进行探索;他注意的不是事件的逻辑,而是感情上的逻辑。因此有人认为他的侦探小说的总主题是“做人可真难”。再如迪伦马特的作品《法官和他的刽子手》、《抛锚》和《诺言》等,寻求犯罪的根源,主张伸张正义,也具有明显的现实主义色彩,超出了传统侦探小说的模式。因此,耶鲁大学教授兼作家罗宾·温克斯说,“后现代主义已经扩大了侦探小说的定义,我们正在看到,在这个品种内部存在着远比我们从前所认为的更多的变化。我也认为关于什么是严肃小说的概念已经开始崩溃。对于一个严肃的读者来说,现在更难论述一部写得好的侦探小说中的神秘因素,与唐纳德·巴塞尔姆的小说中的神秘之处究竟有什么区别。”
总之,大部分西方批评家和学者仍然对侦探小说持批判态度;但严肃文学和侦探小说已开始相互渗透,出现了相互取长补短的新动向。应该指出,任何一个文学品种里都有高低优劣的作品。严肃作家的作品未必篇篇珠玑,而侦探小说中的优秀者也可能成为久传不衰的杰作。问题不在于作品的属类,关键是作品的内容和美学价值。侦探小说中劣等作品居多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并不能因此而对它彻底否定,因为它不仅拥有大量读者,而且也有不少传世的佳作。
文学现象是社会意识的一个反映,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时代思潮密切相关。在西方消费社会里,侦探小说仍然会长期存在下去,仍然会拥有大量(比严肃文学大不知多少倍)的读者。当前,由于通俗文学在我国大兴,因而也扩大了我们对西方侦探小说的翻译介绍,并出现了许多国内作家写的侦探作品。对这些现象不必过于苛求。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构成体,人民精神生活的要求是多层次的。特别是我国还有许多文化水平不高的读者的情况下,适当多出一些通俗文学作品(包括侦探小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当然我们要立足于发展民族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修养,即使出通俗的文学作品,也要注意选择优秀的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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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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