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随想
推理小说在日本很火
推理小说在日本很火,推理小说作家在日本很能挣钱。也许有人不服,说中国千年以前就有公案小说了。可是咱们不能老是拿着那点儿老祖宗的东西说事儿呀,咱们说的是现在。
日本人喜爱推理小说,有头有脸的推理小说作家就有上百人。而且日本人很能写,每个人一年都能出好几本儿。这么算下来,咱们跟他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这还仅仅指的是数量。
如果说质量的话,咱们更弱了,咱们有《人证》吗?有《追捕》吗?有《点与线》吗?松本清张、森村诚一、西村京太郎,哪个不是大腕?更别说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了。那么多年轻人喜欢金田一,从爷爷喜欢到孙子,更有那么多年轻人喜欢各种版本的柯南。
咱们有狄仁杰,古人;包青天,古人;施公,还是古人。往近了说有程小青先生的霍桑,还有孙了红先生的侠盗鲁平,那也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了。当然,我希望有人喜欢神探桑楚或者探长欧光慈,因为那是在下写的,可是我很清楚,知道的人真的不多。
这就说到中国当代为什么出不了享誉海内外的侦探推理小说作家了。简言之,中国的国情不一样。咱们基本上处在法制文学的阶段。提倡法制文学没错,但是侦探推理小说是有别于法制文学的,它的技术性很强,对想象力的要求也很高,特别要命的是,作为文学,它需要一个自由驰骋的空间,比如说蜚声全球的那几个大侦探的文学形象,福尔摩斯、波洛、马普尔小姐、梅格雷警长、金田一耕助、亚森罗平……这些身份各异的名侦探,在中国落地就麻烦了,咱们的政策不允许。咱们的探案主体是公安局,写小说只能写公安局的刑警队,因此就展不开了。生活中咱们不能离开公安局,破案尤其不能离开公安局。所以我这里说的是文学,实话实说,文学需要更大的空间,更自由的想象,更鲜明而灿烂的人性。比如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侦探波洛,他老先生捉住却又放走的(值得深切同情的)凶手就不止一个。咱们这儿行吗?不行!文学中不行,生活中更不行!
但是日本不一样,他们的侦探各种都有,有私人侦探,也有警察。即便是警察,他们更多的笔墨也落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更有《追捕》中矢村警长那样的,从杜丘手里抓过枪击毙罪犯,高声叫道:我这是正当防卫!咱们要这么写就通不过了!
侦探推理小说更需要生长的土壤,日本有数不清的侦探推理类杂志和出版社,推理小说作家写出东西能出版,拿到读者中去优胜劣汰。特别重要的是,他们有阅读侦探推理小说的广大群体,已经形成了令人羡慕的阅读传统。
推理小说需要高智商的读者
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杨绛写过一本书,叫《我们仨》,那本书让我浮想联翩。书中说,他们一家三口,钱先生、钱夫人,还有他们的女儿钱,都是推理小说的痴迷者。书中没有说老两口迷到什么程度,只说他们的女儿、北师大教授钱对推理小说爱不释手,见到必买,买来必看。那情景会让每个写推理小说的人热血沸腾。
是的,推理小说写起来需要智慧,读起来同样需要智慧。说句不好听的,智商不够的人恐怕读不了推理小说。这样的话丝毫没有贬低他人的意思,仅仅是为了道明一个事实。
事实是,欧美日本的教育水平高于中国,所以他们在十九世纪就出了爱伦·坡,出了江户川。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江南的程小青等人把福尔摩斯引进国内,在沿海的那些大商业城市一时间洛阳纸贵。难道不是吗?那些小说是不会在穷乡僻壤传开的。事实就是这样,侦探推理小说的接受者必须是文化水平较高的人。
我时常在想,推理小说这么特别、高级的文学品种,为什么进入不了主流,为什么全世界都一样各行其道。如果仅仅中国这样也好解释了,问题是全世界都一样。我一直在思考这个,至今无解。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江户川乱步
推理小说的娱乐作用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而且非常重要。在不否认它的认识价值和教化作用的前提下,我会永远强调:推理小说最重要的存在意义就是娱乐。
在阿加莎·克里斯蒂没有写侦探小说之前,她只是个平平常常的英国女子。但是之后,她的推理小说横空出世,吸引了无数的人,其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人——英国女王。由于这个女王成了克里斯蒂的粉丝,女作家一夜之间变成了爵士,成了英国贵族。我相信,英国女王之所以赐予克里斯蒂贵族爵位,绝对不是因为她的小说给女王提供了认识和了解英国社会人心的参照——女王应该比克里斯蒂更了解英国社会。之所以赐予她爵位,是因为女王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中获得了极大的乐趣,就是这么简单。
推理小说如果没给人们带来愉悦,不如没有。
承认了这一点,许多事情就好说了。事实上,作为反映与揭露犯罪的文学样式,推理小说具有非常强大的优势来反映人类的社会问题。因为一切社会问题的最极端表现,便是犯罪。
举《尼罗河上的惨案》为例,克里斯蒂通过那起了不起的案子,无情地揭露了人类在贪欲的作用下,如何不择手段地实施谋杀。读罢掩卷,令人长叹。但是请所有的读过此书的人回忆一下,读完那一刻,令你长叹的同时,是不是更令你赞叹——赞叹那故事的绝妙高超!我肯定,十个人有十个会是如此的,这时候,对人性的认识作用已经退到了次要的位置。
再举一个例子——日本森村诚一的《人证》,这当然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推理小说杰作,它通过一场战争对人性的戕害、扭曲,无情地诅咒了那场战争,非常引人深思。这里有凶手(八杉恭子)人性的扭曲,也有警察(栋居)的人性扭曲,甚至那个害人的美国老警察,性格也已经很不正常了。确实非常有认识价值。但是就破案而言,就它的娱乐价值而言,它则远远在克里斯蒂那部书之下,但凡热爱推理小说的人都会看出这一点。
简而言之,凡文学,其共性无疑都是需要有认识价值的,可称之“形而上”——形而上谓之道。同时,凡文学,其共性无疑也都是需要娱乐价值的,可称之“形而下”——形而下谓之器。道也、器也,各有其存在的价值,不必去分高下。进一步说,一个人一天到晚传他的道,要不要吃饭呢?饭就是形而下的东西呀。
推理小说既可成大道,也可成大器。我更愿意他成大器,好好地给大众带来快乐!如能两者兼得,更是锦上添花。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森村诚一
死多少个合适
大家都知道,案子是要死人的,那么,一部以破案为故事核心的推理小说,死几个人合适呢?
再举森村诚一的《人证》为例。这部小说中,前前后后一共死了五个人。这五个人是:八杉恭子的黑儿子、当年居住地的一个老妇、八杉恭子的二儿子、美国老警察、八杉恭子本人。共五个人。但这是表面上的数字,事实上与案件发展构架有关系的人只有两个,即黑儿子、老妇。另外三个人是在推理之外的——八杉恭子的二儿子躲到美国被美国警察打死,美国警察被贫民窟里的黑人扎死,而八杉恭子是最后自杀。这三个人的死并不存在推动情节的作用,他们的死是为了增加作品的认识功能和厚重感,重要性很大,但不是案子“里边的”。
案子里边的只有说过的那两个。应该说,一部二十多万字的推理小说,只死两个人,不多。但这应了毛姆的一句话:死一个的是天才,死两个的是庸才,死三个的是蠢才。
毛姆的话说得有些绝对,我理解他的意思是说,侦探推理小说不能靠不断的死人来吸引读者。不断的死人当然可以增加案件的复杂性,但内行人能看出,这是以死人的方法来掩盖智慧的不足。毛姆想说,真正的智慧还是要靠案情的诡异和奇巧来取胜,不能靠死人。这么说大抵上是对的。
但也不完全对。再举《尼罗河上的惨案》为例,那个案子先后死了七个人,太多了,用波洛的话说,这条船已经快变成停尸房了。照毛姆的说法,克里斯蒂简直就是蠢才中的蠢才了。但是且慢,克里斯蒂的天才之处就在于死人多!她的另一部推理小说《孤岛迷案》更厉害,所有的人都死了,无人生还(此书的另一个译名就叫《无人生还》)。我之所以说克里斯蒂是天才,是想强调她这里死的人多恰恰考验了作家的本事。想想看,一个与世隔绝的空间里,人一个个死去,凶手被查出来的概率自然越来越大,但是看到最后你仍然不知道是谁,这不是本事吗?
所以,死多少人合适,还是要看情节的需要,如何能更好地构架作品,展示故事的奇异诡谲和作者的高明,这才是关键。
如果一定要说死多少人合适的话,我个人认为,一本书死三个人比较适中。
点与线
这里借用松本清张的书名,是为了说起来方便。
松本清张的点,指的是各个车站和时间点,线则指的是日本的新干线。我这里是说推理小说的结构,点,指的是案件的重要结点,比如案发、关键线索的出现及转折、以及那些能改变推理进程的事物,等等。线,便是破案的过程了。
从篇幅上说,短篇推理的点与线都比较单纯集中,就像一个核桃,细心地找到裂纹,迅速将其击开,就成了。重要的是构思的精彩,好的构思有了,作品就成了。
中篇复杂一些,像瓜秧上长着两三个南瓜,有点有线,尽管点不多线也不长,但折腾几个回合是不成问题的,这个折腾的过程就是使用点与线的过程,不必蔓延出过多的枝节,干净利落,出其不意,构思精彩便能引来喝彩。
最后说长篇推理。长篇推理像一串冰糖葫芦,点多,每一个山楂就是一个点,线自然是那根串联它们的竹签子。这么说还是不太准,它应该像五线谱和上边的一个个音符,上下错落方才好,重要的是要有一个令人叫绝的精彩构思。长篇推理的主线一定要又粗又壮,让人什么时候都能看出线索的脉络。它自然有不少枝节,但是主干与枝节是不会弄混的。
这是推理小说基本的章法,结构大抵如此。不管是古典的如克里斯蒂、奎因。还是新潮的岛田庄司、东野圭吾……他们的故事结构终归没跑出这个路子。
也就是说,不管长篇,还是中短篇,凡推理小说,都要有一个精彩的构思。没有这个,其他都是白瞎——这么说绝不是耸人听闻。目前网络上的一大批年轻写手,终日在研究诡计种种,这帮年轻人大体上抓住了事情的要害。他们需要的是如何提高语言功夫和表现人物的本事,如做到了,应该能成气候。
最后说一个点与线的小测验,说,一辆公交车进站,车上原有十二个人,下来三个,上去五个。又到站,上来一个,下去七个。再到站,没人上来,下去一个。然后再到站,上来四个,下去两个。又一次到站,上来六个,下去三个。再一次到站,上来十一个,下去七个。打住,聪明人已经算出,现在车里还有十六个人。但是且慢,这里要问的不是车上还有几个人,问的是一共经过几个车站……
这就是点与线啊,点重要,线也一样重要啊!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东野圭吾
目标——写得好一些
写推理小说要尽可能精细一些、深厚一些。我在许多时候就吃了这方面的亏,写得过于粗糙,过于肤浅。这和我的急功近利有关,现在想想后悔不已。
有些故事是可以编织得更巧妙些的,甚至稍微再琢磨一下,气象就不同了,有可能成为杰作。有些人物是可以往深处挖掘一下的,哪怕多思考一下,就会发觉人性中更有价值的东西。
推理小说属于网状结构,当然,这里说的主要是长篇。
网状结构最不好修改,牵一发而动全身。有些出版者会提出一些他们认为应该如何如何的修改意见,殊不知放在作者这儿是非常棘手的一件事。所以,从创作者角度看,动笔之前思考得更完善一些是非常必要的,一旦进入情况,修改起来就难了。
谁都想写得好一些,做到却不容易,会受到各个方面的干扰。我现在回忆起来,自己写的三十多部推理小说,其中好的,我自己满意的,也就是三分之一左右。每每想起,总觉得既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读者。有时后悔得要命——那个地方假如再多一个扣子多好呀!经常如此。
我们写推理小说,是给热爱推理小说的读者看的,就像其他的生产商,是给需要者生产的。任何门类的艺术都一样。消费,用不着说得特别崇高,因为有人“消费”你的产品,就已经很崇高了。我们需要做的是尽可能把好的东西奉献给人家。
大家都有一种阅读经验,特别是读推理小说,在翻开书本的时候会寄托很大的希望,盼着这个故事好看,能狠狠地骗自己一把。尤其希望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结点都能出人意料,由此一直看到结尾,痛痛快快地享受一顿异乎寻常的丰美大餐。推理小说的审美焦点不就在这儿吗?如果我们打开一筐水蜜桃,每吃一个都味道平平,一个个吃下去,筐子最下边的竟然是烂桃,那该多扫兴。
写得好一些,真的,写得尽可能好一些。
我还想说,写得多些,但凡世界上优秀的推理小说作家,大多是高产的。又多又好,那才是高境界。
推理小说是只鸡
阿加莎·克里斯蒂曾经在一本书中引用过这样一句西班牙谚语——“上帝说,要什么就拿什么吧,然后付账。”
我把它引用在这里,是想说,我们喜爱一部部推理小说,拿走并付账。是因为我们喜爱的是推理而不是别的。我们喜爱小说中的侦探,喜爱那诡谲起伏的故事,喜爱那些不可思议又充满智慧的谜团,尤其喜爱让人惊叹并且异乎寻常的结局……我们为以上这些东西掏钱、付账。一句话,买的不就是这个吗?
其实,我们买侦探推理小说,不是为了认识社会,不是为了受教育。除非是吃饱了撑的。认识社会或者受教育,可以通过一万种手段来实现,而阅读推理小说的愉悦,只能通过阅读推理小说本身。事情就这么简单。
小说就是小说,阅读本身就是目的。
但是,我这里真正想说的是小说的另一面——认识价值。要不要呢?当然要。最近,比较集中地看了一些网络上推理小说写手的作品,说老实话,这些年轻人使用计谋、铺排谜团的能力比我们那一代推理作家强得多。我们那一代人比较信奉文以载道,也许多数人最终没写成功就是栽在了这上头。从这个角度说,新一代一开张就抓住了写推理的精髓部分,既是事实,又值得称赞……但是且慢,我想说的是,他们抓住了主要的,却对次要的漫不经心,比如认识价值——这是令人遗憾的。
我这里好有一比,假如说一部好的推理小说是一只雄赳赳的公鸡(这个比喻有些扯淡,但是能说明问题),设谜和解谜等技巧问题就相当于这只公鸡的皮肤,社会认识价值就相当于鸡皮肤上的美丽鸡毛。古人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是说,如果技巧(鸡皮)没有了,认识价值(鸡毛)安在哪儿呢——这只鸡自然就不存在了。而反过来,没有认识价值,但是有技巧,好歹鸡还在,只不过是一只秃毛大公鸡而已。现在的年轻人,除了五六个(不超过十个)能写出健康美丽的大公鸡以外,多数写的都是秃毛鸡——这是现实。
因此,中国推理小说的希望,确实、应该、并且只能寄托在年轻人身上。他们除了要继续研究技巧以外,是不是可以分出一些时间研究一下社会,研究一下人性呢?真如此的话,说不定真能写出大作呢。因为从认识价值上讲,人性是最永恒的!
注意,不如此的话,读者不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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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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