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公安影视评论工作
公安影视评论,其实是依附于公安影视创作而存在的。没有公安影视的蓬勃发展,也就谈不到公安影视评论。
此依附非被动迎合的,应该是主动的、积极的,是应该给予高度重视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文艺批评是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是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力量。”这里对文艺批评的重要性已经讲得非常透彻,是我们今天来谈加强公安影视评论工作的重要遵循和指导思想。
一段时间以来,公安影视创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风格各异的好作品不断涌现,许多作品在故事结构上,在人物塑造上,在类型的运用上,都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都有经验可供参考。当然,也有一些不太成功的作品,其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对后来者来说,需要认真地研究并汲取。但是,由于公安影视评论工作的相对滞后,我们对公安影视创作的规律和经验教训都缺乏研究和评价,这使得我们的创作在相当程度上处于盲人摸象的状态,进步迟缓,还在走着相当多的弯路。
例如前不久获得广泛好评的电影《大人物》,就非常值得评论家们研究。因为这是一部翻拍自韩国影片的作品。创作者是怎样妥善解决好影片内容和细节本土化问题的?是如何在一名韩国刑警故事的基础上演变、打造出一名中国观众能够接受并且欢迎的中国刑警形象的?这就非常需要艺术上的思索和探讨。再例如全国公安文联前不久专门召开研讨会研讨过的影片《丢人》,是一部真实描写西部警察为捍卫自身荣誉而不惜牺牲一切的执著精神的优秀影片。影片中原汁原味的西北高原风情和西部民警特有的生活状态,也曾引发专家们关于“本土化”问题的讨论。这两部影片,都涉及一个问题,却又是完全不同的角度和内涵。类似这样的艺术课题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有许多许多,而我们都还没能坐下来好好研究它。这其实是公安影视创作者和评论者共同的责任,是我们拍好公安题材影视作品绝不能回避或置之不理的重要环节。
随着公安影视创作的繁荣发展,加强公安影视评论工作已经是当务之急。有志于公安影视研究和评论的同志,应该在这方面下大工夫。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另一方面要端正思想,勇于直言,既要不留情面地指出不足,更要精心爱护和扶植尚显稚嫩的新作品好作品。文艺批评是一面镜子,让我们把它擦得更亮;文艺批评是一剂良药,让我们把它的药效发挥到极致。其实批评和创作还像是一只鹰的双翼,只有经过我们的努力,才能使这只鹰展翅翱翔。
作者简介:张策,全国公安文联副主席,全国公安文联影视专业委员会主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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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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