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论“孝”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修订的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同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老年人赡养案件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判决被告(女儿)除了支付原告(母亲)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要在判决生效之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原告居住地看望问候一次,如不履行,其母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直至拘留。
此法一经生效,判决一经公布,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众所周知,中国是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文化根基深厚,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孝道。据考证,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孝”字。“孝”是一个会意字,意思是小子搀扶着长着长长胡须的老人。随着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等数家哲学理论体系开始逐渐形成发展,同时又吸收外来教种——佛教,从而形成中国特有的思想意识形态。千百年来朝代不断更迭,社会状态不断变化,思想理论不仅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亦要满足统治者的需求,持续的变化调整,摒弃不适宜理论,推崇能适应社会大范围的理论,最终以“儒、释、道”为主流理论盛行于民间,作为百姓遵循的道德规范范本,而“孝道”理论则融入在各家哲学理论中,形成社会公序良俗。尤其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在汉朝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策大方针下,尊儒学为国家官方学说,儒家及其门生盛极一时,对整个中国从古至今的思想体系、社会伦理道德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影响之一,是对“孝”的教育。孔子“仁学”中,“孝”是“仁”的重要内容之一,“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是实行仁德的根本。《孝经·纪孝行》中所载:“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意思是,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间,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服侍;父母生了病,要带着忧虑的心情去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祀,要严肃对待,礼法不乱。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孟子云:“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意为孝子所做的最高标准,没有比尊敬父母更重大的;尊敬父母的最高标准,没有比以整个天下来奉养更重大的。道家《文昌孝经·体亲章》中记载:“孝先百行,根从心起,定省温清,时以敬将;每作一事,思以慰亲,每发一言,思以告亲。”佛教《杂阿含经》卷四中对于弃父不养者,如是说:“虽具人形,实同兽心;有子如此,尚不如杖。”等等,各家理论中都包含了何为孝道以及行孝的标准及行为准则,使当时社会“孝行”之风盛行,成为普遍百姓心中根深蒂固的基本做人原则之一,沿袭千年。从而在每年农历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原有的佩茱萸,饮菊花酒,登高的习俗基础上,又增加了敬老、爱老的活动,并将重阳节定义为敬老节,保留至今。
回顾我国的发展历史,历经推翻封建统治,抵御外强,成立新中国,再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励精图治,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大力发展我国科技技术和工业发展,提高生产力,使百姓生活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从原来的以农田作物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的农业大国,发展成为工业企业占据半壁江山的现代化国家,尤其是网络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各类信息在短时间内、大范围的传播速度与古代相比可谓之“光速”。
如今,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许多恶行事件亦暴露在世人眼前,与经济高速发展形成反差的是部分道德观念的缺失,目前让国人最为诟病的事有两件:一是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二是“啃老族”的产生。这两件均与老人有关,也都有违“孝道”。一般我们理解的“孝”是专指为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对父母亲及手足的孝行,这是由于我国古代属于农业大国,以家庭为单位承包耕种土地,因此家庭观念十分牢固,严苛的家长制亦从那时兴起,儒家的思想理论内容许多也是以调节家庭关系为主要目标。而重阳节定义为敬老节,扩大了“孝”的范围,就是希望全社会都能来关心、帮助身边的老人。如上所说的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相信并非社会无善心之人,只是当善行被恶人利用,反遭讹诈,从而在社会上造成普遍的心理恐慌,对此,我们要做的是严肃法律,惩治恶人,弘扬善举,使行善之人受到褒奖,让行善之人无后顾之忧,真正做到“惩恶扬善”。再有“啃老族”,是专指那些好吃懒做,过而立之年仍旧依靠父母养活的子女。有一名女儿强行要母亲为自己购买高档手机,靠捡拾废品生活的母亲无力购买,该女儿当街对母亲大大出手,遭到路人的指责,引发了众怒。以上事件虽然其中一部分来自于父母本身错误的教育观念而导致的结果,但是目前社会、学校的教育大多以成绩分数的高低来衡量教育质量优劣,不免有失偏颇,因此,提高德行教育的比重,加强对孝行教育的力度,让孩子在幼时既树立敬老行孝的思想观念,从而使整个社会能够重新盛行“孝行”之风。
与“啃老族”相对应的另一个极端,就是“弃老族”,也就是开头所提到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全国首例老年人赡养案件的判决,这一法条也被理解为“常回家看看”,子女背井离乡,将全部精力投入工作、一昧赚钱,对父母不闻不问,甚至父母病重直至死亡都未回去探望,有的父母千里迢迢赶来看望子女,却依然难见一面,使许多父母伤心而回,甚至一些西装革履、衣着光鲜、日进斗金的子女,却嫌弃老实巴交的父母,不愿补贴父母生活费,认为他们的到来给自己丢了脸。据联合国人口基金组织公布的《2007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数据统计,中国每周能够看望父母的比例是16.4%,每月看望一次的是13.8%,每年才看一次父母的仅有33.4%,很多年都没回家的居然也是触目惊心的11.9%,难道“常回家看看”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我们都说母爱伟大,父爱无私,似乎父母就真的愿意无限付出而不要求子女丝毫的回报,事实也的确如此,如开头所说全国首例老年人赡养案件判决公布之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数位老者,大部分人表示子女会经常回来探望,但也有部分人表示子女在外工作,确实极少回家,有些甚至明确表示不会回家,他们也十分希望子女能回家看看自己,当记者问到是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他们沉默半刻,最终都表示愿意理解、体谅子女,不会强求他们回来看自己,更不会考虑去法院上告。其实谁又不知道他们的心里话呢?辛苦养育子女成长,帮助他们成家立业,生活安定,父母无私奉献,其实只要子女们为父母做一点点事,父母就会十分高兴。身边有这样一位母亲,将儿子送去新西兰读大学,生日这天收到儿子远在国外通过网络为其预订的一盒生日蛋糕,母亲高兴不已,极少在朋友圈发帖的她立刻拍照上传,字里行间都能感到她的心都在笑。还有一位母亲,儿子为了赴朋友之约,不能来参加她的生日宴,母亲失落不已,但在生日当天,儿子一早便发了通过QQ发送生日祝福给母亲,并表示了歉疚之意,母亲的心情立刻由阴转晴,还直夸儿子懂事。由此可见,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即使远在千里,不能“常”回家看看,一通电话、一条微信、一段视频都能“听到”“看到”父母,一声问候,一抹微笑,一丝想念,感恩父母养育之恩,举手之劳使父母的晚年不再孤独,不会被“弃”,是为人子女之孝行,也是为人子女之责任。常回家看看,成全父母膝下之欢,享受家庭天伦之乐,实乃人生一大美事。
作者简介:朱洁,80后热爱文学。在书海中畅游数载,与书作伴,与书对话。文学不是柴米油盐,不是生活必需,但它却能在顺境中教我清醒,在逆境中给我力量。人生历程中重要的不是看清别人,而是认识自己,文学助我成为一个有爱、有智慧、有生活的人,现供职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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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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