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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国法治文学精选》征集编选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公安文学精选网 作者: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依法治国、落实“四个全面”的关键之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切实担当起法治文化建设的重任,强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推动中国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文学艺术形式全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法治文化的引领和支撑,为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做出应有的贡献,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经认真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正式开展“2015年度中国法治文学精选”征集编选活动。通过征集评选、编辑出版,推出代表2015年度法治文学创作的最高水准的作品。这也是中国法治文坛第二次主办的全国性年度法治文学作品精选的征集编选活动。此活动每年度举办一次。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宗 旨
    以法治文学的力量,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用法治文学艺术的生动形象,在全社会普及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树立法治信仰;以发现和培养法治文学创作人才和推出优秀法治文学作品为己任,为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法治中国作出贡献。
 
    二、编选内容
    凡2015年度,刊发在全国各地公开出版的正式报刊的法治题材的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纪实文学、散文、诗歌均可参与。
 
    三、编选办法
    1.选送作品时间为2016年1月8日至2月29日止。
    2.有关作品由全国各地法学会或政法系统宣教部门选送;同时,各地正式报刊及有关专家也可推荐,或作者自荐。
    3.成立“2015年度中国法治文学精选”编委会。编委会成员由若干知名评论家、作家、诗人、法律专家、文学编辑等组成。
    ⒋ “2015年度中国公安文学精选”的所有作品,均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读之后评出。评审委员会成员每年不固定,人选由编委会研究决定。
 
    四、编选原则
    代表2015年度中国法治文学创作在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纪实文学、散文、诗歌等体裁中的最高创作水平,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具有突出特色,受到有关专家和广大读者广泛好评,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的优秀法治文学作品。
 
    五、颁奖办法
    1.所有入选作品,由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颁发“2015年度中国法治文学精选”入选证书。
    2.所有入选作品,由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赠送作者样书2册。
    3.精选作品分中篇小说卷、短篇小说卷、纪实文学卷、诗歌·散文卷四卷。精选作品出炉后,由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网、中国法治文化网同时公布。公布内容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原载报刊名称及刊发时间。
    ⒋ 所有精选作品,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以《2015年度中国法治文学精选》为书名分卷出版。
 
    六、编委会
    顾问:
    贺敬之  文化部原代部长、著名诗人
    邹  瑜  司法部原部长、著名法学家
    张  平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著名作家
    主任:
    岳宣义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会长
    副主任:
    易孟林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执行副会长
    萧立军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副会长
    叶为宝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  编:
    萧立军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副会长
    副主编:
    洪顺利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七、联系方式
    “年度中国法治文学精选”编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0号房基大厦6楼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办公区
    邮编:100071
    “年度中国法治文学精选”编选活动专用邮箱:ndfwjx@163.com
    联系人:赵乙泽
    传真:(010)66716025
    电话:(010)66716035   18610358795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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