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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只为一个梦想

来源:平安时报 作者:张先登

周长康,1929年6月生,宁波北仑人,1950年1月参军,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浙江省军区司令部机要处机要员、省委机要处机要员、省公安厅机要秘书、省委办公厅机要秘书、公安部办公厅调研处副处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治安处处长等职。1989年12月退休,退休后30年仍在研究犯罪学和“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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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痴迷于对这现象的研究

致力于元素提纯工作

用它来营养枫桥经验这棵绿植

并一路带着它的种子走遍四方

这是浙江警界诗人沈秋伟讴歌“枫桥经验”痴迷者—一名资深警官的枫桥情的诗句。

周长康作为“枫桥经验”的亲历者、见证者、研究者,自1963年开始就一直关心“枫桥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研究,至今已坚持56年。

周长康有过很多梦想,梦想过当农民作家、小学教师、机要工作者、犯罪学研究者,后来的梦想是做一个“枫桥经验”理论化的探索者。

“我今年91岁,退休30年了。我认为梦想就是一种信仰、一种追求,是使人向前奋进的动力。”周长康把始终坚持探索“枫桥经验”理论化作为自己的梦想追求。

周长康接触“枫桥经验”是在1963年。“我跟随吕剑光副厅长赴诸暨枫桥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在田头参加劳动,与群众拉家常,到各大队听蹲点干部汇报,晚上召开群众座谈会,向省委工作团汇报,我作为机要秘书主要做好记录。”周长康至今仍记得,当时吕剑光对同志们强调三点:一是白天要与群众一同参加劳动,晚上召开群众座谈会,倾听群众意见;二要如实反映情况,引导群众讲心里话,将群众的原话记下来,不要为了生动而添油加醋;三要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交给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讨论,不同意见可以辩论。这样的调查方法才能把群众的正确意见和需求集中起来。

“尽管当时处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气候中,省委决定在社教运动中除现行犯外,一律不捕人。省委工作队组织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引导群众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初步取得了成效。吕剑光副厅长和省公安厅办公室初步总结了枫桥在社教运动中对‘四类分子’用‘文斗’不用‘武斗’的经验,然后带我赴京向公安部汇报。”周长康说。

不久,毛主席作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指示,又与汪东兴谈话,并指示要好好总结枫桥的经验,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这使周长康认识到“枫桥经验”是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的典型,具有重大意义。

“文革”开始后,“四人帮”一伙将“枫桥经验”批为“资产阶级人性论”“修正主义黑样板”,周长康也被批为“修正主义黑爪牙”。直到周恩来总理在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上传达毛主席指示后才予平反。

1979年,周长康在公安部办公厅调研处任副处长,分管刊物组。4月14日,公安部《公安工作简报》转发了浙江省公安局工作组运用“枫桥经验”精神,总结了绍兴整顿治安的经验,标题是《综合治理,消除危害治安的因素——绍兴县城关镇整顿社会治安的好办法》,并加了按语转发全国,从此“枫桥经验”的综合治理概念传遍全国。

1980年,周长康从公安部调回浙江省公安厅任办公室主任,1984年任治安处处长。其间,他结合治安工作实践,致力于推动“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和总结提升。可是,有些人对“枫桥经验”不理解,提出了许多疑问,如“枫桥经验”是封闭社会的经验,是极左路线的产物,现在改革开放不适用了;“枫桥经验”是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现在都摘了帽子,“枫桥经验”过时了。有的对“枫桥经验”认识不正确,只作一般经验看待。因此,20世纪80年代一段时期影响了“枫桥经验”的推广。还有个别人居心叵测地歪曲诋毁“枫桥经验”,攻击党的群众路线,矛头直指党中央、毛主席。为此,周长康多次赴诸暨枫桥调查,用事实说明“枫桥经验”对维护治安的重要意义。陆续发表了几篇调查报告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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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康(右二)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员合影

1993年,“枫桥经验”30周年,退休后担任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的周长康,接到时任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应勇的电话,征求如何纪念“枫桥经验”30周年的意见,是开个座谈会还是纪念大会。

周长康答道,座谈会规模太小,召开纪念大会请省委、公安部领导参加,影响大,最好再开个理论研讨会,把经验提升为理论,有利于长期指导实践。同年11月,理论研讨会正式召开,主题是小城镇社区犯罪控制。周长康认为,浙江乡镇企业多,只有把小城镇治安搞好,才有利于经济发展。周长康邀请了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和县公安局局长,参加研讨会的人必须要有调查报告和论文。

研讨会结束后,由应勇、周长康任主编,金伯中、黎伟挺任副主编,出版了《当代中国小城镇社区犯罪控制》一书。书中这样写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小城镇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1992年底,我国的小城镇已达5.5万个,其中建制镇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2200个,发展到14500个,维护好小城镇的社会治安,预防和控制各类犯罪活动的侵害,这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战略科研任务。”

1993年11月8日,浙江省公安厅主办的《犯罪问题研究》刊登了金伯中、黎伟挺的《毛泽东与“枫桥经验”》和周长康的《论枫桥社区犯罪控制模式》等文章,这是公安机关最早研究“枫桥经验”发展历史和理论研究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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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周长康参加国际警察高度专业化研讨会

1998年11月,第二次“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在诸暨召开。时任诸暨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金伯中请周长康邀请浙江、北京、上海、天津的哲学、法学、社会学、犯罪学等各个学科的专家学者来研究“枫桥经验”。周长康认为,“枫桥经验”应是属于交叉性的综合学科。

会后,周长康与金伯中主编了《走向21世纪的枫桥经验——预防犯罪实证研究》一书。书中写道:“枫桥经验”是预防犯罪的典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我们出书的目的就是希望创造更多的“枫桥经验”,希望21世纪预防犯罪理论在祖国大地生根开花。

“在诸暨市公安局领导支持下,大约每隔5年召开一次研讨会、编辑出版一本书,至今共出版了5本。每次研讨会的主题既是当时突出的治安问题,又是学术前沿,我将研讨成果运用辩证整体论的方法编纂,使主题新鲜,论述系统。每本书各具特色,又有连续性。”周长康说,20多年来的追踪调查和深入探讨,积累了群众原创经验,及时提炼了理念,逐步系统化、知识化,集中反映在5本著作中,其中《枫桥经验发展论》系统总结了半个世纪“枫桥经验”的诞生、发展和取得社会治理效果的过程,系统解读了毛主席对“枫桥经验”的批示和谈话。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周长康与另一位老同志合作主编了《“枫桥经验”的时代之音》一书,由他确定主题,设计了详细提纲,分给作者撰写,最后修改统稿。此书系统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省政协原主席刘枫为《“枫桥经验”的时代之音》题写了书名,省委原常委、公安厅原厅长刘力伟为此书作序,指出《“枫桥经验”的时代之音》既是理论研究,又是经验总结,是一部关于“枫桥经验”理论和实践的权威工具书,值得阅读和收藏。

“回首枫桥事,悠悠已半纪。岁序迭更迁,精神一以贯。”(董光2013年诗句)

在周长康看来,研究“枫桥经验”就是研究社会,研究社会问题,研究社会矛盾,研究矛盾激化为犯罪的规律。研究“枫桥经验”就是研究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研究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研究依靠群众化解复杂矛盾和应对重大风险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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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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