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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刑警曹斌

来源:中国刑警 作者:农秀红

  旧州投毒杀人案

  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合成作战室里,曹斌支队长常年熬夜的脸色略显疲累。

  面对我的采访,他竟这样开场:这些年,令我最难以忘怀的,不是破案的艰辛,而是刑侦传统工作中那些缺失,以及无可挽回的失误。

  传统刑侦办案怎么适应依法治国?怎么适应以法庭诉讼证据为中心的审讯?

  曹斌先讲述了他从警生涯中最遗憾的一案。

  2003年7月5日,灵山县旧州镇上井村委会坪岭村,村民方某全、方妻潘某清、女儿方某妹莫名身亡,留下五个未成年孩子,年龄最小的只有10岁。

  法医尸检鉴定证实:三人系进食含有毒鼠强的食物后中毒死亡。

  我当时是副支队长,负责现场勘查与侦破。一周后将犯罪嫌疑人方国桂抓获。

  侦查查明:方国桂一直因为其坡地被放荆棘阻拦等,对邻居方某全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他趁方某全家厨房不上锁且无人之机,将毒鼠药泼洒在饭桌菜上,致使方某全及其妻女三人死亡。

  犯罪事实有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辩解、勘验结果、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按程序依法移送起诉。

  最后,法院一审认定方国桂犯下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却判其无罪,把人放了。

  案子破了,受害者家属只高兴了一时。之后,受害者家属便不断上访。被抓的嫌疑人也不断讨说法,要求国家赔偿。对死者没有一个交代,对生者没有一个结果。

  我无奈地表示,自己只能尊重法律。

  你问我,人是不是他杀的?我觉得他是犯罪嫌疑人啊。但依法治国要证据。二审判决是客观、公正、合法的。判他无罪对吗?对!按现行法律,他就是无罪。

  取证具有不可逆转性。传统刑侦的现场勘查不客观、不科学,导致案件无可挽回的证据流失。作为参与破案的人,你说我能不遗憾吗?

  当时认为已做得很完美,但案件判后,再从证据角度回溯,确实工作存在失误。我们未做到全面获取现场物证。原因有三:一是没有理念,二是不懂方法,三是设备跟不上。任何一起投毒案件,你要清楚毒物来源、毒物包装物、投毒的动机。

  我们当时组织技术人员,反反复复看现场十天。前后十天呵,难道我们不想看细吗?

  现场厨房外的排水沟,长长一截,十来米。为找到中毒物,我们单是勘查排水沟及采样就搞了一周,才验出了毒物成分。

  后来犯罪嫌疑人供述是赶集时买的毒鼠药,用白纸包着揣回来,之后就洒到人家的饭桌菜上了。那白纸也在排水沟中冲走了。

  说实在的,一张白纸,我们确实没注意。再去找,找不到了。

  先说作案动机。还有其他人与被害者有矛盾,既然不止一人与被害者有矛盾,为什么只认定他一个人有矛盾而起杀心?

  再说证人证言影响证据认定。指控的证人是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期间做的证言,称看见嫌疑人从厨房里走出来,这个证据被认为采信度不高。

  而投毒的毒药,你说是液体毒鼠强,但嫌疑人供述买了粉状的毒鼠强,这个证据链没有连起来。

  所以综合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这样一个无罪判决。它不是不构成犯罪的绝对无罪的判决。

  为什么我耿耿于怀?死了三个人啊,本来已认定杀人,最后却作无罪判决。

  开始我也不理解。就像你问这案子是不是他做的。是他,但我们回过头,却没证据,也不能恢复当时的现场了。

  责任自然在于破案的人。是我们取证的时候不够细致,才导致其翻供时毫无办法。归根结底,是传统刑侦不能适应司法制度的要求了。

  再好的犁,你赶头牛,一天也耕不了一百亩地。

  这个遗憾,让我明白了现场的重要性,明白了证据收集的诉讼核心地位。

  传统刑侦在发案后的“三板斧”是:看现场、去走访、开大会。接着就破案了。

  而现代刑侦,要有高效协调的指挥系统、要有大数据侦查手段、要有规范的证据收集和诉讼制度,还要有错案冤案必纠的考评办法。

  传统刑侦,是结合苏联保卫工作经验建立起来的一套刑事案件侦查方法。发案后,有人看现场,之后大家研究现场,破案。看现场的人只看现场,搞侦查的人只搞侦查,侦查员不了解现场,搞出来的案件能客观真实?为追求口供,会出现刑讯逼供,急功近利、变相的非法证据采集。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出台,以法庭审判为中心的诉讼,要求勘查和检验必须分开。如果刑侦人不去改变,莫异于重蹈覆辙。就像2003年那起案子,破了案有什么用?

  从“微察”到“智能云审讯系统”

  曹斌记得刚到刑侦支队时,刑事技术能依靠的设备少而简陋,而且人员也不稳定。曾有人笑他:你辛苦十年搞信息化,你带出的一批人也在搞信息化,有些人搞一下就不搞了,但你还在搞。

  曹斌回答:坐的不知道站的腰痛。因为我站着,我知道腰怎么痛,我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做。

  公安科技信息化能力就是警力。以创新为动力,提高公安科技信息能力,才可能解决警力少的问题。

  在部队时,曹斌是通讯专业。1987年分回县级钦州市公安局刑侦队,他历任钦南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钦城刑警大队大队长,刑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大队长,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政委,2009年8月任支队长;参与破获刑事案件6000多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000多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500多个,追缴涉案财物一大批,破译死亡密码无数。

  曹斌认定,大刑侦信息化格局必须要“面向全警、面向基层、面向应用、面向实战”。钦州公安民警2000余人,警力数居全区倒数第二,全市刑侦民警193人中仅有刑事技术民警68人。全市年均立刑事案件9000起,由于刑事技术力量不足,难以应对量大面广的现场勘查,导致十类案件以外的侵财等“小案”现场勘查率低、质量不高。而恰恰是这类侵财等“小案”约占总案的80%。

  专职技术员少,基层派出所兼职技术员身兼多职,对“小案”的现场勘查往往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现场勘查率、提取率低,无法形成后期对侦破“小案”的有力支持。

  怎么办?

  2015年,他创新研发了快速采集处警信息的系统,实现侵财等“小案”现场必勘。后通过升级,该系统实现了“侦勘合一、勘鉴分离”的功效。尝到甜头的曹斌还打算明年做云警,集合之前的功能,向移动端转移。

  曹斌坦言,研发应用“微察”系统是被逼出来的。

  2015年,他带领公安局信息技术精英团队,落实公安部“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创新研发快速采集处警信息和“小案”现场勘查信息的“微察”系统。

  该系统不断升级完善,成为全警勘查简易案件现场、采集基础信息以及日常警务活动的信息化应用工具,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率达100%。

  “微察”系统获2015年度公安部科技创新奖,2016年公安部创新项目银奖,被公安部列为2017年全国重点推广项目。

  这之后,曹斌继续创新现代刑侦理念,带领团队不断加大刑侦改革力度,在研发“微察”系统后将其功能进行升级,2017年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

  该平台实现侦查人员与现场勘查人员合二为一,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一分为二,变革处警、勘查、侦查、鉴定的传统模式,顺应司法改革,破解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难题,真正实现“侦勘合一、勘鉴分离”的目的,解决小案现场勘查人员与案件侦查人员的无缝结合,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破案的整体战斗力,真正意义实现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

  “破案是我的天职。案子破了,罪犯受到惩罚,被害人得到安慰,我们也心安理得了。在我心里,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1992年入党、有着二十七年党龄的曹斌说。

  褚某荣涉黑团伙案

  扫黑除恶,离开党委政府寸步难行。

  光天化日之下,公路上一辆客车被一伙蒙面人拦截并打砸。时间是2016年9月18日。大白天的,谁能拦截打砸一辆客车?没有势力?你相信吗?

  曹斌带人开始查。从这个案件抓了十几人,全部以寻衅滋事个案处理。

  外界传,曹斌把治安案件定为刑事案件,是公报私仇。某领导电话打过来:曹斌,你要讲实话。

  我跟你认识二十多年了,我是那种人吗?

  听说被烧车的是你老表?

  那你派人来调查呀?是我什么老表?我连人都不认识。

  这两年来,曹斌一直坚持拿事实、证据说话,不断向党委政府报告。

  曹斌大义凛然:说我公报私仇,我无所谓;说要制造车祸伤害我的家人,要搞掉我,我也无所谓。我做一天警察就尽职尽责去做。我不做的时候,我相信别人来做,也同样不会容忍违法犯罪。

  最终这起案件,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该团伙成员十八人有期徒刑,判决书认定幕后组织者为主犯。

  在扫黑除恶这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曹斌毫不畏惧,敢于碰硬,绝不退缩。

  对浙江籍房地产商陈某来说,2011年上半年简直不堪回首。

  1月24日凌晨,陈某驾车回家。入车库时,他见一辆丰田大霸王商务车正挡着道呢,就下车去理论。没等他反应过来,车上下来一伙人将他劫上车。

  陈某就这样被褚某荣等多名男子非法拘禁了。这伙人声称有人出钱要杀他,他们可以帮摆平。

  作为来钦州的外地人,陈某只想求财,不想发生任何意外。于是他一次次出钱买平安。连续三次遭非法拘禁,他共计被勒索人民币1350万元。

  可没想到这伙人竟又绑架他的副总威胁他。他除了报案,别无选择。

  这一天,是2011年6月23日。钦州市政府领导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

  曹斌支队长是副组长,随即带领民警开展调查取证。

  他开始详细询问报案者。

  陈某痛苦地回忆起那令人战栗的往事。

  那个黑色凌晨,在商务车上,一个声音警告他,有人出700万元人民币要他的命,让他老实点儿。后他被挟持到一桑拿楼。进房间才得以打开头罩。

  他第一次见到清瘦斯文的褚某荣。褚某荣指着旁边马仔翟某说,这位就是出钱要杀你的人的手下。

  陈某想不出自己跟谁有仇。

  不料褚某荣却说喝茶。

  两人边喝茶边聊,陈某竟然与褚父还蛮熟。褚某荣当即表示愿意帮他。

  褚拿出一把枪,命令翟躺在陈某当时坐的那张床上,突然快速地用被子将其头部盖住,当着陈某的面用枪朝其头部连开两枪。

  随着枪响,那人“啊”的一声惨叫,挣扎几下就不动了。

  褚某荣亲自开车送陈某回家。他说既然出手帮陈某解决麻烦,枪杀了对方手下,以后陈某的安全由他来保障。由于近段时间经济困难,要借款525万元人民币。

  陈某被迫同意,当天中午11时许,叫人转525万元入褚的指定账户。

  2月17日,褚某荣到陈某办公室,以朋友投标需要押金为由,要借200万元。

  陈某当天便转了账。

  褚某荣为蒙骗陈某,几天后归还220万元,其中20万元说是利息。

  又过了一段时间,褚某荣找到陈某,称因为帮助陈某“枪杀”翟某,自己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公安厅的朋友花了一大笔钱疏通关系才得以释放出来。以此再次向陈某敲诈勒索295万元人民币。

  陈某被迫如数转账。

  之后,褚以各种理由向陈某借钱,但陈某避而不见,却不料自己又被人抓了。

  抓他的人问:知道我是谁吗?上回我被打两枪,幸亏打偏了,要不然我就死掉了。

  原来就是那天被打之人,他居然没死!陈某再次被人戴上头罩劫持。因极度受惊吓,他大便失禁。

  陈某当然不知道,当时人家用的是发令枪,事先安排的装死。

  然后那人手机响了,一接通他就表现出非常害怕的样子,说行行行没问题,你不要杀他们。赶紧把手机递给了陈某。

  是褚某荣!褚某荣对陈某说,你放心,我也听说他没死,预见到会对你不利,已经把他家人控制了。他敢动你一根毫毛,我就把他老婆父母全部杀掉。放心,待会儿他们会送你出去。你安全到家,我再放他家人。

  给你压压惊。过一日,褚某荣给陈某送去两条香港烟,1000多元一条。还说自己每年都要花几百万,公安的治安啊什么都要打点,不然混不来。

  之后,褚某荣又以各种理由敲诈勒索。陈某因担心自己人身安全,被迫听命,170万元、70万元、36万元……一笔笔款项进入了褚某荣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月18日早上,褚某荣来到陈某的办公室还车钥匙,叫陈某送他回公司。陈某送褚某荣到公司后,褚某荣持一支改装的装有钢珠弹的发令枪当着陈某的面将办公室一电脑显示屏打穿,以借钱为名又敲诈勒索陈某530万元……

  陈某俨然成了褚某荣的提款机,他不得不躲起来。

  没想到褚某荣又实施绑架……

  这个褚某荣,曹斌早就认得的。

  此人自小混迹社会。2001年6月,其因涉嫌盗窃汽车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城刑侦大队抓获,因情节轻微不予起诉;2008年6月,在钦州市文峰南路开设钦州市亿宝寄卖行,经营旧货寄卖;2009年10月,褚某荣将亿宝寄卖行迁至钦州市石岭路,任“亿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以投资为名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进行高利放贷,非法获利;2010年9月21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经勘查、走访、调查,基本摸清这伙人的主要骨干成员,立即对其身份、社会关系、交通工具、通信工具以及之前的涉案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研判,确认这伙人的经常活动地点。

  进一步调查取证中,曹斌带领专案组从报案人所提及的褚某荣的基本情况、关系人、经济状况、日常行踪等方面入手,对他及其同伙全面调查,并对褚某荣等人行踪跟踪取证,基本查清情况。

  最意外的,莫过于发现这伙人正在对另一老板林某敲诈勒索,涉案金额已达700多万元。

  案发于6月28日。

  为预防光天化日之下抓人遭到小区保安阻拦,褚某荣携带假军官证,车辆挂着桂O-8字号车牌,装着警灯,安排马仔带上警棍及手铐,统一穿警用T恤。挟持林某时,林某挣扎反抗,结果被击打腹部,戴上手铐,衣服罩头。

  将人挟持回公司后,褚某荣叫马仔解开手铐,跟林某喝茶。他说,不是我想抓你,人家想杀你,给我出了1500万。

  褚某荣出示了从公安局那里打印出来的户籍证明,问这个人是不是你,并说你家里有什么人我都掌握。

  又聊,没想到林某与褚老爸是老朋友。

  褚某荣拍林某照片过去,问是不是这个人。对方回复是。

  褚某荣说这人跟我老爸有交情,能否放过他。对方说不行。老板已交代,也已派人下去了。

  褚某荣直接在电话里告诉对方,说出几百万给你,你就不必再要他命了。感觉对方还要说,褚某荣“生气”了,你这样我们兄弟都没得做。他很“愤怒”地挂掉电话。

  讹诈林某时,褚某荣命人将“老板派来的两人”推进卫生间“解决”。按事先安排,马仔A一听到枪响后即倒地装死,马仔B假装求饶,把林某吓得便溺。

  褚某荣叫其冲洗,把他半推半扶到房间,安慰说大不了跟他大干一场,先送你回去。同时交代马仔把那个手雷一起带过去。后其挟持林某到自己办公室,林某被迫转账……

  民警找到被害人林某。

  林某惊呆了:“你们怎么知道啊?”

  当然,他很快便把惨痛的遭遇倒了出来。

  掌握充分证据后,6月29日晚,市公安局局长周斌坐镇刑侦支队三楼会议室专案临时指挥部发出抓捕命令。

  曹斌组织刑侦支队民警,与技侦等部门协同作战,先后在亿宝投资、亿宝寄卖行、捷佳咖啡、盛世皇朝等场所抓获涉嫌敲诈勒索的褚某荣等十二名犯罪嫌疑人。

  怎么审?

  曹斌召集专案组成员逐一解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必须有的四个特征:是否有组织者、固定成员;是否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是否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歹;是否在某个区域有一定的势力范围,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他细致到叫民警找到租房的租客,了解是否对其有影响。专案组一一落实。

  怎么认定威逼的情节?曹斌通过受害人大小便失禁作出了判断。

  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说是老板主动给钱。

  曹斌说,肯定不是主动给的,枪一响,屎尿都到裤子里了。精神恐吓就是一种暴力手段。

  褚某荣具有反审讯经验。民警问话,他不吭声,还挑衅道:“打我啊,最好打我,打死我!”

  曹斌开始问话,他知道褚某荣的底细,褚某荣不得不应答。但他否认与敲诈勒索有关系。

  曹斌不急。审讯是双方的心理战。抓回的人,曹斌都去审问,及时掌握进展。

  他提出,选择骨干成员作为突破口,通过突破他人,以查证的事实专门制订对褚某荣的审讯方案。

  褚某荣第二天承认,为非法获取巨额钱财,选定陈某和林某为作案对象,假装为他们摆平事,并当面制造随意杀人假象,对其心理进行控制,致其多次被敲诈勒索而不敢报案。

  亿宝投资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幌子。

  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间,褚某荣以投资为名筹集资金约1355万元,采取单利、利滚利等计息方式,按每期(十天一期)或每月2%至15%不等的利息放高利贷。查处亿宝投资有限公司扣押的财务流水账显示,2009年10月21日至2010年9月4日,共向100多人放高利贷,非法获利2293105元。

  褚某荣开赌、追债、敲诈勒索,以经营公司来掩饰,其犯罪手段相对隐蔽。褚某荣老爸原在财政局,后来下马的地委书记是他叔。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大部分受害的欠债人因惧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做证。后经反反复复做工作,才愿意举证。

  被害人林某在询问笔录中陈述:听到褚某荣开枪杀人,我的想法是,他们这么随便就杀人了,不管多少钱我都出了,保命要紧。

  他自述道:当时在办公室思虑万千,如果报警,怕他真带有手雷来可能出现严重伤亡,且电话被监听,怎么可能报警?再者父母、兄弟、妻子、儿女的情况也不清楚,他们是否被劫持?是否处在危险当中?……还是先付钱度过危险时段再说。

  审讯中提到,褚某荣叫马仔带手雷去老板办公室,叫老板转账。

  曹斌问:你怎么拿到钱的?

  褚某荣说是自己走了后才转的。

  曹斌马上追问:你确定是这个时间?

  他让人记录下来,马上核实。证据确凿,板上钉钉,一环扣一环。

  6月30日,褚某荣被刑拘。8月5日,钦南区检察院对其批捕。

  其间,犯罪嫌疑人亲属也想尽各种办法阻挠和干扰曹斌办案。有托熟人、亲戚来“打招呼”的,有请求他放一马的,有答应事成之后重金答谢的,更有把电话打到他家里进行威胁的。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从未动摇曹斌扫黑除恶的决心。

  为办成铁案,曹斌带领专案组迎难而上,制订缜密的工作方案,审讯、取证、追赃、材料综合、案件审核把关等工作有条不紊迅速展开。他组织民警多次赴南宁、广东、湖南等地调查取证,取证涉及人员200多人、材料1000多份。破案后追缴赃款300多万元,缴获涉案汽车五辆,非法枪支、子弹以及手铐、伪造警服等作案工具一批。

  曹斌说:此案最糟糕的是,把褚某荣关到哪里,哪里就有民警违纪被抓。他以金钱开路,把个别民警拖下水。

  褚某荣进钦州市看守所后,还在网络上赌博。他一直在说很快他就会出去。确实很快,关到看守所后他就趁着外出看病跑了。

  当时,经所长同意,副所长和一民警带他去看牙。之后,褚某荣提出回趟家。副所长自己没去,让民警跟他去。结果民警在楼下陪褚母聊天,褚某荣上楼与妻子待了一个多小时。后褚某荣又说要会女友,叫民警帮开房。民警便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其提供方便。褚某荣还嫌弃该酒店档次低,要换地方。

  曹斌知道褚某荣脱逃已是当晚9点。他组织研判确定其落脚点后,率领民警直扑中青酒店。

  踹门进去,褚某荣刚要起来,曹斌一脚踩到床上:走喂!能走吗?

  哎哟,我知道不能走的。我出来透透气,就睡在这里等你们啊。褚某荣大言不惭。

  在市公安局党委会上,曹斌要求严办,不然这个案子还怎么搞?

  褚某荣的逃脱,不是透气放风,而是妨碍司法公正。纪委随之介入,为确保案件顺利侦查,防止主要犯罪嫌疑人再次脱逃串供,褚某荣被押到南宁羁押。之后三名违纪民警被判刑。

  进入诉讼阶段。曹斌详细审阅案卷,与检察院、法院沟通交流,多次向区公安厅“打黑办”和刑侦总队汇报。以褚某荣为首的犯罪团伙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最终,该案定性为涉黑案件判决。

  一审判决书长达113页。29卷案卷,叠起来有一米多高。褚某荣涉黑团伙的覆灭,是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

  成功侦破此案的曹斌,荣立个人一等功。

  总有一天水落石出

  钦州港2003年刚开发。

  接到有人被杀的报案后,曹斌即率员赶赴现场。

  在一条偏僻的公路上,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水田中有一个土堆,土堆中露出人体上肢,周边有血迹。

  曹斌组织民警立足中心现场,勘验、收集物证。除收集到被害人血迹,还提取到摩托车头盔外沿零散的脱落量较少的血迹。

  摩托车头盔的血迹经DNA检验及甄别,排除是死者的血迹。经分析,极可能是嫌疑人受伤后遗留在现场的。从而推断是被害人反抗,致嫌疑人受伤,血迹脱落。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大。

  可由于侦查人员排查不细,加上技术条件有限,虽对发现的嫌疑对象采集了生物检材,但都未能比中。

  曹斌感到有些遗憾,但没有放弃。

  他认为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现场有物证,案件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直到2017年,他仍不忘要求支队民警对未破案件进行梳理比对。

  那天,在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生物采样检验中,技术民警比对后,惊喜地报告:是十四年前的案子。

  以前最早做的数据位点较少,只有九个。对这仅有的九个位点,慎重地研究、分析,认为已达到识别要求——比中的人在本地,又是钦州港人,应该是重大嫌疑对象。

  如何把作案人挖出来?

  到底作案人数是一个还是两个?

  曹斌指令以此证据为切入点,排查此人基本情况。

  通过梳理此人当时周围朋友亲戚等各种人际关系,同时对现在此人的情况分析研判,看是否符合作案特征。

  之前的材料、笔录、照片都拿出来了。当时访查了解到的,包括嫌疑人所处那一带的环境、房屋位置、路线构成、现场位置,全部重新绘图恢复。民警以原来的资料重新回到现场,复原现场情况,又重新一家家做详细排查,回访村民。

  现场复原分析认为,除嫌疑人,还有另一人作案的可能性。

  曹斌果断定调:既然这个现场比较支持两人以上,符合两人作案特征,那我们能否找到另一个人?这对案件下一步的审讯、侦查,证据的力度、证据链的形成应该更有力。

  回访嫌疑人前妻。

  现场曾有人提到,当晚发案时听到一声“十三佬”的喊声,喊的人说自己在找人。

  嫌疑人前妻说,还真有一个叫“十三佬”的,住在跟她家隔两块田的对面。

  又问:“十三佬”现在什么年纪?

  答:30岁左右。

  往回推算,“十三佬”当时十五六岁,符合另一对象的可能性。

  访查“十三佬”。

  但不正面接触,而是找其女友通知他,说公安找他有事,让他到钦州港分局去一趟。

  工作中发现:“十三佬”突然打电话给一号对象。

  这个情况非常重要。

  “十三佬”来到钦州港分局。民警虽感觉到他有问题,却没说什么,让他回去了。

  专案人员缜密研判分析,他是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可能性非常大。

  曹斌拍板定夺:实施抓捕。

  庞一号对象在码头附近。庞二号对象在开大货车拉泥。

  同时行动,两嫌疑人相继落网。

  下午6点抓回,晚上9点多就认了。供述如下:

  2003年12月30日下午,庞某青因欠人赌债,急需找钱还,便和庞某游商议去钦州港偷抢。庞某游答应了。

  出发时,庞某青从家中携带柴刀和弹簧刀各一把,弹簧刀给了庞某游,他自己携带柴刀。

  30日傍晚,两人在钦州港找不到目标盗窃,便在市场路口随机上了一辆搭客摩托车,让司机搭到钦州港中间坑村。

  当摩托车司机搭乘两人到中间坑村禾堂路边停下时,庞某青突然用随身携带的柴刀照着摩托车司机肩颈部砍了一刀。庞某游在庞某青与摩托车司机发生打斗时,因害怕跑走了。摩托车司机拿起摩托车头盔砸庞某青。庞某青被砸伤左手,手背流血,拿着柴刀向司机乱砍。司机被砍数刀后往路边田地方向跑,庞某青持刀在后面追。司机跑了一段路便倒在田间。庞某青一查看,发现其已死亡,便用田里泥块将尸体掩埋,后将摩托车抢走,驾驶到半路,因害怕被人发现而将车丢弃路边逃跑……

  那摩托车司机的老婆身体不好,不能工作;小孩没人管也没钱读书,大孩子初中跑去广东打工,几年间染了尘肺病,一直病歪歪地躺在床上……

  曹斌谈到此案,心里感到十分难受。

  为抢一辆摩托车,一条人命没了,一个家垮掉了。

  幸亏那一枪偏上了

  采访中,我问曹斌是否遭遇过死亡威胁。

  曹斌说:有。但都过去了,也不觉得有什么。

  因为好奇,我专门去法院查阅了那个枪杀案卷宗。

  那是1994年2月13日,钦州镇城西姓黄的居民电话报称:有一男人持枪闯入城西仙鹤路一巷刘春辉家开枪行凶,打死打伤人了。

  民警迅疾出警,奔赴城西。

  紧接着,市物资局保卫科科长又报称:住本镇的刘振福持一支军用手枪,闯入市物资局退休干部刘璋兴家行凶。凶手逃离现场,去向不明。

  根据报案情况判断,城西凶杀案也应是刘振福所为。

  那天是大年三十。还没吃年夜饭呢,曹斌即赶到现场。

  他看到那里有五四式手枪的弹壳。

  凶手非法持有枪支,竟然开枪把老婆、岳母等人给杀了。现已逃离现场。

  曹斌带队搞这个案子。那时没有现在的技术,就是靠走访。

  通过走访发现了凶手逃匿的线索,查明其藏身的落脚点——钦州镇南区二路41号。

  凌晨3点,曹斌与队友执行抓捕任务。

  嫌疑人躲在三楼阁楼里。

  民警把那栋楼封住。阁楼是顶层小房,楼道很窄,门也比正常门小而矮。这就受限制了,一下子没办法上去很多人。

  曹斌悄悄上了楼梯,逐步向前。

  他一脚踹开门。枪声响了!

  踹门时,曹斌已呈跪姿进击之势。子弹从他头上方飞过。

  迅即反应自己没事,他马上跳将而起。几乎是神奇般地,他一只手已经把犯罪嫌疑人的脖子死死地掐住,另一只手则死死握住其手上的枪。这时,战友们已冲了上来,犯罪嫌疑人被制伏。

  凌晨三四点钟,开始审讯。

  不管问什么,犯罪嫌疑人都承认。毕竟身上有血,又缴到了枪。

  那天很冷,曹斌回到队里坐下再起来的时候,发现刚才坐的位置已是一窝子的水。

  那时候,他才觉得有些后怕:幸亏那一枪偏上了,否则,门口就那么大,能躲去哪儿?

  为此,曹斌得了个三等功。

  “2010·11·3”大寺镇杀人碎尸案,现场环境恶劣,尸源不明,案发现场非第一现场,重重困难,让破案陷入僵局。

  这时,一张假身份证引起了曹斌的注意。

  曹斌以此为突破口,结合现场勘查很快查明尸源。寻访、摸排、研判,伏击、审讯、追踪。逃窜多地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在凭祥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以为杀了来路不明的女人,到外地躲躲就没事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

  他当然更想不到,为了突破案件僵局,曹斌没日没夜地连续工作了八天。

  由于过度疲劳,曹斌的心脏旧疾复发,全身直冒虚汗、脸色苍白。同事们都劝他赶紧去治疗。

  可他却拿出随身携带的药说:没事,我吃片药,休息会儿就好了。

  没过一会儿,他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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