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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时代——深圳警察故事(十七)

来源:群众出版社 作者:李迪

 渡河之舟

 

法医杜舟,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大队长。

 

我见过N多警察,也写过N多警察。

见法医是第一次。当然,写法医也是第一次。

第一次,就碰上了女法医。

法医让我害怕的关键词:尸体,白骨,神秘,恐怖。

一见杜舟,关键词成了:乌黑的卷发,美丽的眼睛。

我从华西医科大学法医系毕业后入警,至今25年了。从接第一起案子不知该怎么办,边出现场边给前辈打电话求助,到眼下独立完成上万起案件,为破案及定罪提供了关键证据,使罪犯服法,让沉冤昭雪,我已经深深爱上法医这个职业。上了贼船下不来!

杜舟的开场白,除去末尾一句,很像做报告。

我心里一紧,妈耶,可别!

她笑了,你想听的故事我这就讲,太多了!

啊?她钻进我的小心脏啦?

 

这年八月,天很热。树上的知了可劲儿叫。没人管。

布吉工业区的清洁工张嫂,把扫好的垃圾往路边垃圾筒倒,一掀筒盖,登时吓成木乃伊,叫都叫不出。

一条人腿,白花花露出骨头!

一起碎尸案就这样拉开序幕。

也可以说,就这样接近了尾声。

这起案件是我检验的。

人腿很快被送到实验室,横在我面前。

确切说,叫尸体残肢。在我的眼里,已经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死者是年轻女性,二十多岁,身高约一米六五,从脚掌看不是干农活儿的。城市女性或打工妹。腿被菜刀类锐器割断,创面整齐。这是我的初检结论。紧跟着,DNA。鉴定出来后,马上进数据库比对——

无果。

寻找尸源,侦查员费尽洪荒力。竹篓打水。

尸源无踪侦破难,只能先挂起来了。

挂在墙上,更挂我心上。沉甸甸,放不下。

可怜的女孩儿!

过了几个月,我奉命出现场,刚说地点在布吉,心就狂跳起来。啊,布吉!会不会……

现场在一间出租屋里。当地派出所清查外来人口,意外发现这间空房地上有血迹,怀疑跟案件有关,遂报。

血迹陈旧,立即DNA。

结果出来,我惊叫一声,啊,正是那女孩儿!

可以认定,出租屋是作案现场,女孩儿在此遇害并被碎尸。与这屋有过交集的,很可能就是嫌疑人。刑警队闻讯而动!

看着眼前的血迹,我忽然想起那条被肢解的腿——

创面整齐,刀法娴熟。除非行家里手,常人难以做到。

我对自己说,杜舟啊杜舟,你真糊涂,嫌疑人对人体结构如此清楚,下刀如此利落,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不是第一次作案,所杀的也不止这一个女孩儿。你的任务没完!

对,没完!

于是,我重返现场,结合派出所送检的材料,再次堪验。

一毛巾上粘着的极为细小的组织块儿,让我有了惊天发现!

经检验,这些细小的组织块儿不但来自人体,而且,来自六个人体!全是女性!

其中,包括那可怜的女孩儿!

啊,这是真的吗?!

我的眼泪一下子冲出来。

激动。难过。紧张。担心。

人命关天,检验会不会出错?

马上,再翻看各项记录,一步步核查,有没有差错;再查女孩儿的碎尸检验是什么时候做的,检材放在哪儿了,会不会有污染?所有检验地毯式再来一遍,的确没错。我还是不放心,提取现场多处血迹再做DNA,结果——

血迹来自六名女性!

如此无情,如此冰冷。

刹那间,寒彻骨髓,浑身发抖,我大叫一声,天啊——

不久,案犯王勇落网了。

他以能找工作为名,混迹于职介所,把外来妹骗到出租屋。目的很简单,抢女孩儿所带的财物,有钱要钱,有手机要手机。得手后,杀人碎尸。碎过两次,手就顺了。夜里骑上车,把碎尸带出去,一块块扔进布吉河。那天出去扔女孩儿的腿,骑到半路觉得好像有人跟,慌忙把腿塞进垃圾筒。

没人。跟他的是女孩儿的冤魂。

审他的时候,他面无表情,说抢个手机卖几百块,够下碗面条打个鸡蛋吃好几天了,吃没了再干。

这个恶魔,凶残且承受能力超强,在不同地点先后杀害了14人!

这起案件过去十多年了,我一直忘不掉。

昔日的布吉河,又脏又臭。经过治理,如今水清岸绿。岸上百姓平安幸福。有谁还记得十多年前发生的这起血案?

我站在岸边,看清理河水的小船往来。

迷案如河,幸有渡舟。

 

我经手的碎尸案,除了布吉这起,还有一起同样难忘。

那是发生在两年前的一个傍晚——

我们正要吃饭,有人来报案。报案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背着还不懂事的娃娃。一进屋,哭成泪人,说她叫冯英,十天前带孩子回东莞娘家探亲,今天早上回来,发现老公和婆婆都不见了。打老公的手机关机。又说婆婆腿脚不好,从不出远门,老公是孝子,也不会丢下老人自己外出。说话天黑了,人还没回来,她害怕,不知会出什么事,就来报案。接案后,队里派人跟她回家,看看家里是什么情况,失踪的两个人是否有什么东西留下。冯英迟疑,站着不动。

我说,走吧!拉她上了车。

我必须前往。一是职责,二是身为女警,方便安抚她。

冯英的家在城中村边上。很偏僻。孤房一间,黑咕隆咚。

一进屋,我发现有些异常。为什么?她家的条件不好,屋里不讲究是正常的。可眼前却不一样,窗明几净,墙壁雪白,砖地照见人,像装修后请过保洁。

我张口说,哎哟,你家可真干净呀!

冯英说,我老公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收拾家。

我借口上洗手间,进去关上了门,拿出试纸,在被冲洗得干干净净的地面上一擦,白纸立刻变翠蓝!

这是对人血的特异反应。

地上曾经有人血!

眼睛看不见,试纸很灵验。

我再擦试,反应更强烈。地上不但有过血,而且连成一片。

典型的碎尸现场!

通常,碎尸现场都在洗手间。一方面便于把碎肉扔进马桶冲下去,另一方面事后好清洗。当然,骨头、人头没法冲,只能打包扔掉,最终成为破案线索。我曾处理过这样的案件,一楼住户的马桶堵了,物业来人疏通,想不到掏出人肉,从而破获了楼上发生的碎尸案。

眼下,又一个碎尸现场,仍然在洗手间。

我给同来的队员发了个短信,走出来。

队员跟冯英说,冯姐,我们今晚要在你家办公,怕影响你跟孩子休息。我们安排好了宾馆,让杜姐带你去!

冯英软得走不了,我就上前搀扶她。

其实,宾馆用不着安排,开车去住就行。

一路上,冯英就是哭。肩膀抽得像风箱,可怜极了,我劝都劝不住。队里派来的女同胞,早就等在宾馆门口了。我把冯英交给她,马上调头回去。

半路上,队员来电,说有重大发现。

什么?

冰箱里有个人头!

我赶去一看,是个中年男人的头,放在冻室里已经结了霜。张开的嘴巴丝丝地往外冒凉气。不用问,是冯英的老公!

冰箱的冻室分为三层。最下面的一层宽大,人头就冻在里面。上面两层,除去冻着几块腊肉和两袋饺子,还有一包一包的什么东西。

我取出一包打开,哎哟,两只老女人的手!

失踪的两个人都被害了。

全部肉块取出,也拼不成半个上身。

其余的碎尸及老太太的人头,显然是被扔了。如果挖坑埋,就不会剩在冰箱里。

问题来了,谁杀了他们?为什么要杀?

为财吧,穷得叮当;为情吧,不搭界;只剩为仇了。

谁跟他们有仇?

这么有仇,杀完人还收拾了屋子粉刷了墙!

最怪异的是,把人头和肉块冻在冰箱里。

分析怪异,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碎尸太多,要分几次扔,来不及扔的,先放冰箱里冻着,怕坏了。

如果是这样,问题又来了,凶手怎么可能把碎尸放在冰箱里慢慢扔呢?只有家里人才会这样做。

可是,这家没别人了,只有冯英。

难道真应了老话儿:来说是非者,定是是非人?

报案的冯英会是凶手吗?

她为什么要杀老公和婆婆?

一个女人,还带个娃娃,杀死两个大活人,又碎尸,又清理,又抛尸,这可能吗?

不可能!

最起码还有人帮她!

如果有人帮她,会是谁?为什么要帮她?

风向不定船难行。

最终,还是证据说了话——

我在拖把上提取到半枚血指纹,对上了冯英的右手中指。

她哭着对我说,姐,他们欺负我,我活不了。杀了他们,我也活不了。我死后,求你帮忙照顾我可怜的孩子……

我说,好,我答应你!

 

刚把冯英送进看守所,就有人来报案。

报案人说是火灾。

现场在一栋居民楼的二楼,我赶到的时候,火已经扑灭了。不大。

住在出租屋里的三个女孩儿,两个死了,一个还有气,拉医院去了。

我一眼就看出,这不是火灾,而是杀人案。

案犯行凶后放火,企图转移侦查视线。

火,很快被邻居发现,扑灭了。

出租屋被隔成三小间,三个女孩儿各住一间。分别在自己屋里遇害。现场触目惊心!我万分难过,又万分感慨——

现在的孩子啊,现在的人与人!

二楼的窗户是打开的,窗外挂着一个空调外挂机。夜里,案犯就是踩着这个外挂机进来的。我只提取到一个人的脚印,说明案犯只有一个人。一人杀三人,不可能同时进行,总有先后,也一定会发出响声。那么,当第一个人被害时,另外两个就没听见吗?夜深人静,不可能听不见。那为什么要沉默?

沉默的结果,是案犯走进所有小屋。

凶杀惨烈,过目难忘——

一个女孩儿仰面朝天,上半身躺在床上,下半身吊在床下。歪斜的,赤裸的,长发凌乱地遮住脸。脖子整个被刀割离,气管、血管洞开,血流一地。很明显,是被强奸后杀死的;隔壁房间的另一个女孩儿,手脚用她自己的丝袜捆绑着,被刀扎得血肉模糊;送医院抢救的女孩儿叫黄梅,在浴缸里被砍了十几刀。浴缸成血缸,鲜血溅满墙!

我在现场进行了尸体检验。

尸检确定了死亡性质,不是火灾,而是两死一伤的命案。被害人都是在附近打工的,很快确认了身份。接下来,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寻找痕迹物证,协助破案。

我再次面对两个已经冰冷的生命。无声无息。

分析现场,案犯进入的窗户,就在被奸杀女孩儿的房间,所以她是第一个遇害者。尸检没有提取到精液。原因不明。

我判断,奸杀过程肯会有撕扯抓挠,案犯可能受了伤,哪怕轻微伤。有伤,就会留下痕迹。

我一寸寸搜索,不放过细微末梢。

然而,三个小时过去了,没有收获。我不死心。

在第二个房间,死者的空钱包突然在我心中划过一道闪电——

案犯入室本意是为钱!

捆绑被害人的手脚,用刀在身上乱扎,很有可能是为了逼问银行卡密码。强奸不过是临时起意。

那么,被奸杀女孩儿的钱包在哪儿呢?

一般来说,案犯掏走钱或银行卡会随手把钱包丢弃。

于是,我重返第一个房间,最终在床下找到了女孩儿的钱包。

打开一看,钱和卡都没了。

但是,有一张纸片。

什么纸片?

超市购物的小票。

谁也想不到,就是这张显示死者三天前在超市购买了一瓶洗发水的小票,使我有了意外收获——

小票上有一道血痕!

很短,很虚。但很新鲜。

这是从钱包里掏东西时蹭上的。

拿什么?

不是钱就是卡。

谁掏?

还会有谁?

检验结论:血痕不是死者的!

数据库里一比对,案犯立即露出马脚。

警队弟兄们真给力,几天后捉拿归案。

这个有盗窃前科的案犯,从东莞游荡到深圳,在网吧上了一天网,没钱了,就四处寻找机会。网吧屋顶的平台,刚好挨着现场二楼的空调外挂机。女孩儿们没有安全意识,天热开着窗户睡。每个屋门都反锁着,互相之间谁也不管谁。案犯持刀爬上网吧屋顶,踩着外挂机翻进窗,先把第一个女孩儿按倒,抢钱施暴过程中,阳萎且手指被抓伤;第二个女孩儿遭捆绑后,被乱刀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失血过多而死。当时,那个叫黄梅的女孩儿还没睡,躺床上发微信。她听见了隔壁的动静,却没上心。后来,我们到医院找她取证,她说,我还以为隔壁在搞什么鬼。她把这句话还发进了朋友圈。我们调取了这条微信——隔壁在搞什么鬼?发送时间:凌晨1:05。由此,我们知道了案发的准确时间。直到两个女孩儿被害,案犯去推她的门,黄梅才感到不对,钻进浴缸躲起来。那哪儿躲得住!案犯为了灭口,连砍十几刀,以为她死了,这才住手。

在一系列关键证据面前,案犯低头认罪。

这些证据,除去小票上的血痕,还有我后来在被害人丝袜上提取的案犯脱落的细胞,以及刑警弟兄们在侦查中获得的诸多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像这样杀人后伪装成火灾,企图逃避打击的案件,我还处理过一起。说起那起案件,真让人难以相信。

那天正好我值班,有人来报案,说城中村的老屋着火了,烧死了一个女孩儿。我赶到现场一看,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儿,被烧死在床上。人都走了样儿,惨不忍睹。床上铺的席子烧成了灰。

火,是消防队扑灭的。幸好来得及时,才没酿成大祸。

一个消防队员说,火是灭了,人也烧死了,唉!

晃眼看去,谁都认为女孩儿死于火灾。

我翻动她的尸体,突然吃了一惊——

尸体下有小一块席子没有烧着!

啊?这么大的火,人哪怕睡着了,也会惊醒,也会爬起来逃命。至少,会在床上打滚,身下不可能有没烧着的席子!

难道……

她是死后被放在床上的?

如果是这样,着火过程中她就不会动,身下的席子就烧不着。

想法一出现,我毛骨悚然。

沿着突发思路堪查,疑点陡然增加——

通常,人如果活着被烧死,会出现不可抑制的生理现象:高温突至,双臂骨骼肌收缩,形成典型的打拳姿势,即我们所说的拳斗姿势。而女孩儿平躺着,双臂自然。

我翻开她的眼皮,发现结膜上粘附着烟灰颗粒。这很不正常!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人活着被烧死,眼睛会瞬间闭紧,结膜是干净的。如死后被烧,眼睛在半睁状态下才会进入烟灰颗粒。

我在堪查中发现的最最重要的疑点是——

死者嘴里有蘑菇状菌形泡沫!

只有人被溺死时,肺里的水咕噜咕噜,反反复复,才会出现菌形泡沫!

这就蹊跷了!火灾现场怎么会有溺死迹象?

我认定女孩儿的死因并非火灾。

我的检验,为侦破打开一扇窗。

后来,案件告破。他杀!

凶手是谁?

女孩儿的妈妈!

当初,我在现场见过她,带着一个男孩儿站在我面前。身宽体胖,顶我两个。我感觉她没有悲伤。

相由心生。

我怀疑她。

现在,真像大白。

女孩儿是她跟前夫所生。前夫死后,她又跟现在的丈夫生了一个男孩儿。邻居反映,后爸对女孩儿还好,倒是她这个当妈的,长期虐待自己的亲骨肉,非打即骂,前不久还打断了肋骨。案发当天,女孩儿生病发烧,她去药店买来药,叫女孩儿吃。女孩儿难受不吃,她就拿瓢灌,灌来灌去,呛死了。也就是溺死了。因此,嘴里出现菌形泡沫。稍有人性也不会这样!眼看孩子呛得直蹬腿,她还拼命灌,直到孩子不动了。说起来,真叫人不敢相信!她一看,孩子死了,害怕了,怎么办?就在床上点了一把火,也不怕自己被烧死。

在案件侦查中,侦查员发现,她还在网上查询法医资料,人死了怎么检验,烧死的尸体有什么症状。她把女儿害死了,还琢磨怎样不被发现。你说这叫什么当妈的!她还是人吗?!

在现实生活中,像这样当妈的毕竟是少数。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冷哪热啊,饥啊饱啊,拉址大了不易!孩子生了病,如果自己的手指能当药,都能一刀砍下来,就别说害死孩子了!如果孩子有个三长两短,当妈的死的心都有!

特别是那些孩子被拐卖的,当妈的就像塌了天!

我们深圳公安,近年来加大了打拐力度,侦破案件在地市一级连续三年排第一。那些被解救的孩子,一时找不到亲人,先送福利院。没有名字就编号,一号,二号,三号,真可怜!大量的血样要检验,孩子的,寻亲父母的,都编上号。检验,检验,检验!我没日没夜地工作,眼前闪现出我孩子的小脸,耳边响起他叫妈妈妈妈!我恨不能早一天,通过DAN比对,给更多的孩子找到父母,给更多的父母找到骨肉。

李老师,你能想得到亲骨肉认领大会的情景吗?

泪流成河!

哭声震天!

当孩子从福利院抱来,办案人员当场宣读我的鉴定,一号孩子是谁谁的亲生子女,二号孩子是谁谁的亲生子女,全场等待认亲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顿时哭成一片!

念一个,哭一个!

念一个,哭一个!

撕心裂肺!

裂肺撕心!

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骨肉,所有人都放声大哭,放声大哭,放声大哭!

……

 

讲到这儿,杜舟讲不下去了。

我也记不下去了。

我们的泪,流到一起。

 

杜舟是个法医,更是个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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