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时代——深圳警察故事(十七)
渡河之舟
法医杜舟,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大队长。
我见过N多警察,也写过N多警察。
见法医是第一次。当然,写法医也是第一次。
第一次,就碰上了女法医。
法医让我害怕的关键词:尸体,白骨,神秘,恐怖。
一见杜舟,关键词成了:乌黑的卷发,美丽的眼睛。
我从华西医科大学法医系毕业后入警,至今25年了。从接第一起案子不知该怎么办,边出现场边给前辈打电话求助,到眼下独立完成上万起案件,为破案及定罪提供了关键证据,使罪犯服法,让沉冤昭雪,我已经深深爱上法医这个职业。上了贼船下不来!
杜舟的开场白,除去末尾一句,很像做报告。
我心里一紧,妈耶,可别!
她笑了,你想听的故事我这就讲,太多了!
啊?她钻进我的小心脏啦?
这年八月,天很热。树上的知了可劲儿叫。没人管。
布吉工业区的清洁工张嫂,把扫好的垃圾往路边垃圾筒倒,一掀筒盖,登时吓成木乃伊,叫都叫不出。
一条人腿,白花花露出骨头!
一起碎尸案就这样拉开序幕。
也可以说,就这样接近了尾声。
这起案件是我检验的。
人腿很快被送到实验室,横在我面前。
确切说,叫尸体残肢。在我的眼里,已经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死者是年轻女性,二十多岁,身高约一米六五,从脚掌看不是干农活儿的。城市女性或打工妹。腿被菜刀类锐器割断,创面整齐。这是我的初检结论。紧跟着,DNA。鉴定出来后,马上进数据库比对——
无果。
寻找尸源,侦查员费尽洪荒力。竹篓打水。
尸源无踪侦破难,只能先挂起来了。
挂在墙上,更挂我心上。沉甸甸,放不下。
可怜的女孩儿!
过了几个月,我奉命出现场,刚说地点在布吉,心就狂跳起来。啊,布吉!会不会……
现场在一间出租屋里。当地派出所清查外来人口,意外发现这间空房地上有血迹,怀疑跟案件有关,遂报。
血迹陈旧,立即DNA。
结果出来,我惊叫一声,啊,正是那女孩儿!
可以认定,出租屋是作案现场,女孩儿在此遇害并被碎尸。与这屋有过交集的,很可能就是嫌疑人。刑警队闻讯而动!
看着眼前的血迹,我忽然想起那条被肢解的腿——
创面整齐,刀法娴熟。除非行家里手,常人难以做到。
我对自己说,杜舟啊杜舟,你真糊涂,嫌疑人对人体结构如此清楚,下刀如此利落,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不是第一次作案,所杀的也不止这一个女孩儿。你的任务没完!
对,没完!
于是,我重返现场,结合派出所送检的材料,再次堪验。
一毛巾上粘着的极为细小的组织块儿,让我有了惊天发现!
经检验,这些细小的组织块儿不但来自人体,而且,来自六个人体!全是女性!
其中,包括那可怜的女孩儿!
啊,这是真的吗?!
我的眼泪一下子冲出来。
激动。难过。紧张。担心。
人命关天,检验会不会出错?
马上,再翻看各项记录,一步步核查,有没有差错;再查女孩儿的碎尸检验是什么时候做的,检材放在哪儿了,会不会有污染?所有检验地毯式再来一遍,的确没错。我还是不放心,提取现场多处血迹再做DNA,结果——
血迹来自六名女性!
如此无情,如此冰冷。
刹那间,寒彻骨髓,浑身发抖,我大叫一声,天啊——
不久,案犯王勇落网了。
他以能找工作为名,混迹于职介所,把外来妹骗到出租屋。目的很简单,抢女孩儿所带的财物,有钱要钱,有手机要手机。得手后,杀人碎尸。碎过两次,手就顺了。夜里骑上车,把碎尸带出去,一块块扔进布吉河。那天出去扔女孩儿的腿,骑到半路觉得好像有人跟,慌忙把腿塞进垃圾筒。
没人。跟他的是女孩儿的冤魂。
审他的时候,他面无表情,说抢个手机卖几百块,够下碗面条打个鸡蛋吃好几天了,吃没了再干。
这个恶魔,凶残且承受能力超强,在不同地点先后杀害了14人!
这起案件过去十多年了,我一直忘不掉。
昔日的布吉河,又脏又臭。经过治理,如今水清岸绿。岸上百姓平安幸福。有谁还记得十多年前发生的这起血案?
我站在岸边,看清理河水的小船往来。
迷案如河,幸有渡舟。
我经手的碎尸案,除了布吉这起,还有一起同样难忘。
那是发生在两年前的一个傍晚——
我们正要吃饭,有人来报案。报案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背着还不懂事的娃娃。一进屋,哭成泪人,说她叫冯英,十天前带孩子回东莞娘家探亲,今天早上回来,发现老公和婆婆都不见了。打老公的手机关机。又说婆婆腿脚不好,从不出远门,老公是孝子,也不会丢下老人自己外出。说话天黑了,人还没回来,她害怕,不知会出什么事,就来报案。接案后,队里派人跟她回家,看看家里是什么情况,失踪的两个人是否有什么东西留下。冯英迟疑,站着不动。
我说,走吧!拉她上了车。
我必须前往。一是职责,二是身为女警,方便安抚她。
冯英的家在城中村边上。很偏僻。孤房一间,黑咕隆咚。
一进屋,我发现有些异常。为什么?她家的条件不好,屋里不讲究是正常的。可眼前却不一样,窗明几净,墙壁雪白,砖地照见人,像装修后请过保洁。
我张口说,哎哟,你家可真干净呀!
冯英说,我老公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收拾家。
我借口上洗手间,进去关上了门,拿出试纸,在被冲洗得干干净净的地面上一擦,白纸立刻变翠蓝!
这是对人血的特异反应。
地上曾经有人血!
眼睛看不见,试纸很灵验。
我再擦试,反应更强烈。地上不但有过血,而且连成一片。
典型的碎尸现场!
通常,碎尸现场都在洗手间。一方面便于把碎肉扔进马桶冲下去,另一方面事后好清洗。当然,骨头、人头没法冲,只能打包扔掉,最终成为破案线索。我曾处理过这样的案件,一楼住户的马桶堵了,物业来人疏通,想不到掏出人肉,从而破获了楼上发生的碎尸案。
眼下,又一个碎尸现场,仍然在洗手间。
我给同来的队员发了个短信,走出来。
队员跟冯英说,冯姐,我们今晚要在你家办公,怕影响你跟孩子休息。我们安排好了宾馆,让杜姐带你去!
冯英软得走不了,我就上前搀扶她。
其实,宾馆用不着安排,开车去住就行。
一路上,冯英就是哭。肩膀抽得像风箱,可怜极了,我劝都劝不住。队里派来的女同胞,早就等在宾馆门口了。我把冯英交给她,马上调头回去。
半路上,队员来电,说有重大发现。
什么?
冰箱里有个人头!
我赶去一看,是个中年男人的头,放在冻室里已经结了霜。张开的嘴巴丝丝地往外冒凉气。不用问,是冯英的老公!
冰箱的冻室分为三层。最下面的一层宽大,人头就冻在里面。上面两层,除去冻着几块腊肉和两袋饺子,还有一包一包的什么东西。
我取出一包打开,哎哟,两只老女人的手!
失踪的两个人都被害了。
全部肉块取出,也拼不成半个上身。
其余的碎尸及老太太的人头,显然是被扔了。如果挖坑埋,就不会剩在冰箱里。
问题来了,谁杀了他们?为什么要杀?
为财吧,穷得叮当;为情吧,不搭界;只剩为仇了。
谁跟他们有仇?
这么有仇,杀完人还收拾了屋子粉刷了墙!
最怪异的是,把人头和肉块冻在冰箱里。
分析怪异,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碎尸太多,要分几次扔,来不及扔的,先放冰箱里冻着,怕坏了。
如果是这样,问题又来了,凶手怎么可能把碎尸放在冰箱里慢慢扔呢?只有家里人才会这样做。
可是,这家没别人了,只有冯英。
难道真应了老话儿:来说是非者,定是是非人?
报案的冯英会是凶手吗?
她为什么要杀老公和婆婆?
一个女人,还带个娃娃,杀死两个大活人,又碎尸,又清理,又抛尸,这可能吗?
不可能!
最起码还有人帮她!
如果有人帮她,会是谁?为什么要帮她?
风向不定船难行。
最终,还是证据说了话——
我在拖把上提取到半枚血指纹,对上了冯英的右手中指。
她哭着对我说,姐,他们欺负我,我活不了。杀了他们,我也活不了。我死后,求你帮忙照顾我可怜的孩子……
我说,好,我答应你!
刚把冯英送进看守所,就有人来报案。
报案人说是火灾。
现场在一栋居民楼的二楼,我赶到的时候,火已经扑灭了。不大。
住在出租屋里的三个女孩儿,两个死了,一个还有气,拉医院去了。
我一眼就看出,这不是火灾,而是杀人案。
案犯行凶后放火,企图转移侦查视线。
火,很快被邻居发现,扑灭了。
出租屋被隔成三小间,三个女孩儿各住一间。分别在自己屋里遇害。现场触目惊心!我万分难过,又万分感慨——
现在的孩子啊,现在的人与人!
二楼的窗户是打开的,窗外挂着一个空调外挂机。夜里,案犯就是踩着这个外挂机进来的。我只提取到一个人的脚印,说明案犯只有一个人。一人杀三人,不可能同时进行,总有先后,也一定会发出响声。那么,当第一个人被害时,另外两个就没听见吗?夜深人静,不可能听不见。那为什么要沉默?
沉默的结果,是案犯走进所有小屋。
凶杀惨烈,过目难忘——
一个女孩儿仰面朝天,上半身躺在床上,下半身吊在床下。歪斜的,赤裸的,长发凌乱地遮住脸。脖子整个被刀割离,气管、血管洞开,血流一地。很明显,是被强奸后杀死的;隔壁房间的另一个女孩儿,手脚用她自己的丝袜捆绑着,被刀扎得血肉模糊;送医院抢救的女孩儿叫黄梅,在浴缸里被砍了十几刀。浴缸成血缸,鲜血溅满墙!
我在现场进行了尸体检验。
尸检确定了死亡性质,不是火灾,而是两死一伤的命案。被害人都是在附近打工的,很快确认了身份。接下来,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寻找痕迹物证,协助破案。
我再次面对两个已经冰冷的生命。无声无息。
分析现场,案犯进入的窗户,就在被奸杀女孩儿的房间,所以她是第一个遇害者。尸检没有提取到精液。原因不明。
我判断,奸杀过程肯会有撕扯抓挠,案犯可能受了伤,哪怕轻微伤。有伤,就会留下痕迹。
我一寸寸搜索,不放过细微末梢。
然而,三个小时过去了,没有收获。我不死心。
在第二个房间,死者的空钱包突然在我心中划过一道闪电——
案犯入室本意是为钱!
捆绑被害人的手脚,用刀在身上乱扎,很有可能是为了逼问银行卡密码。强奸不过是临时起意。
那么,被奸杀女孩儿的钱包在哪儿呢?
一般来说,案犯掏走钱或银行卡会随手把钱包丢弃。
于是,我重返第一个房间,最终在床下找到了女孩儿的钱包。
打开一看,钱和卡都没了。
但是,有一张纸片。
什么纸片?
超市购物的小票。
谁也想不到,就是这张显示死者三天前在超市购买了一瓶洗发水的小票,使我有了意外收获——
小票上有一道血痕!
很短,很虚。但很新鲜。
这是从钱包里掏东西时蹭上的。
拿什么?
不是钱就是卡。
谁掏?
还会有谁?
检验结论:血痕不是死者的!
数据库里一比对,案犯立即露出马脚。
警队弟兄们真给力,几天后捉拿归案。
这个有盗窃前科的案犯,从东莞游荡到深圳,在网吧上了一天网,没钱了,就四处寻找机会。网吧屋顶的平台,刚好挨着现场二楼的空调外挂机。女孩儿们没有安全意识,天热开着窗户睡。每个屋门都反锁着,互相之间谁也不管谁。案犯持刀爬上网吧屋顶,踩着外挂机翻进窗,先把第一个女孩儿按倒,抢钱施暴过程中,阳萎且手指被抓伤;第二个女孩儿遭捆绑后,被乱刀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失血过多而死。当时,那个叫黄梅的女孩儿还没睡,躺床上发微信。她听见了隔壁的动静,却没上心。后来,我们到医院找她取证,她说,我还以为隔壁在搞什么鬼。她把这句话还发进了朋友圈。我们调取了这条微信——隔壁在搞什么鬼?发送时间:凌晨1:05。由此,我们知道了案发的准确时间。直到两个女孩儿被害,案犯去推她的门,黄梅才感到不对,钻进浴缸躲起来。那哪儿躲得住!案犯为了灭口,连砍十几刀,以为她死了,这才住手。
在一系列关键证据面前,案犯低头认罪。
这些证据,除去小票上的血痕,还有我后来在被害人丝袜上提取的案犯脱落的细胞,以及刑警弟兄们在侦查中获得的诸多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像这样杀人后伪装成火灾,企图逃避打击的案件,我还处理过一起。说起那起案件,真让人难以相信。
那天正好我值班,有人来报案,说城中村的老屋着火了,烧死了一个女孩儿。我赶到现场一看,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儿,被烧死在床上。人都走了样儿,惨不忍睹。床上铺的席子烧成了灰。
火,是消防队扑灭的。幸好来得及时,才没酿成大祸。
一个消防队员说,火是灭了,人也烧死了,唉!
晃眼看去,谁都认为女孩儿死于火灾。
我翻动她的尸体,突然吃了一惊——
尸体下有小一块席子没有烧着!
啊?这么大的火,人哪怕睡着了,也会惊醒,也会爬起来逃命。至少,会在床上打滚,身下不可能有没烧着的席子!
难道……
她是死后被放在床上的?
如果是这样,着火过程中她就不会动,身下的席子就烧不着。
想法一出现,我毛骨悚然。
沿着突发思路堪查,疑点陡然增加——
通常,人如果活着被烧死,会出现不可抑制的生理现象:高温突至,双臂骨骼肌收缩,形成典型的打拳姿势,即我们所说的拳斗姿势。而女孩儿平躺着,双臂自然。
我翻开她的眼皮,发现结膜上粘附着烟灰颗粒。这很不正常!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人活着被烧死,眼睛会瞬间闭紧,结膜是干净的。如死后被烧,眼睛在半睁状态下才会进入烟灰颗粒。
我在堪查中发现的最最重要的疑点是——
死者嘴里有蘑菇状菌形泡沫!
只有人被溺死时,肺里的水咕噜咕噜,反反复复,才会出现菌形泡沫!
这就蹊跷了!火灾现场怎么会有溺死迹象?
我认定女孩儿的死因并非火灾。
我的检验,为侦破打开一扇窗。
后来,案件告破。他杀!
凶手是谁?
女孩儿的妈妈!
当初,我在现场见过她,带着一个男孩儿站在我面前。身宽体胖,顶我两个。我感觉她没有悲伤。
相由心生。
我怀疑她。
现在,真像大白。
女孩儿是她跟前夫所生。前夫死后,她又跟现在的丈夫生了一个男孩儿。邻居反映,后爸对女孩儿还好,倒是她这个当妈的,长期虐待自己的亲骨肉,非打即骂,前不久还打断了肋骨。案发当天,女孩儿生病发烧,她去药店买来药,叫女孩儿吃。女孩儿难受不吃,她就拿瓢灌,灌来灌去,呛死了。也就是溺死了。因此,嘴里出现菌形泡沫。稍有人性也不会这样!眼看孩子呛得直蹬腿,她还拼命灌,直到孩子不动了。说起来,真叫人不敢相信!她一看,孩子死了,害怕了,怎么办?就在床上点了一把火,也不怕自己被烧死。
在案件侦查中,侦查员发现,她还在网上查询法医资料,人死了怎么检验,烧死的尸体有什么症状。她把女儿害死了,还琢磨怎样不被发现。你说这叫什么当妈的!她还是人吗?!
在现实生活中,像这样当妈的毕竟是少数。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冷哪热啊,饥啊饱啊,拉址大了不易!孩子生了病,如果自己的手指能当药,都能一刀砍下来,就别说害死孩子了!如果孩子有个三长两短,当妈的死的心都有!
特别是那些孩子被拐卖的,当妈的就像塌了天!
我们深圳公安,近年来加大了打拐力度,侦破案件在地市一级连续三年排第一。那些被解救的孩子,一时找不到亲人,先送福利院。没有名字就编号,一号,二号,三号,真可怜!大量的血样要检验,孩子的,寻亲父母的,都编上号。检验,检验,检验!我没日没夜地工作,眼前闪现出我孩子的小脸,耳边响起他叫妈妈妈妈!我恨不能早一天,通过DAN比对,给更多的孩子找到父母,给更多的父母找到骨肉。
李老师,你能想得到亲骨肉认领大会的情景吗?
泪流成河!
哭声震天!
当孩子从福利院抱来,办案人员当场宣读我的鉴定,一号孩子是谁谁的亲生子女,二号孩子是谁谁的亲生子女,全场等待认亲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顿时哭成一片!
念一个,哭一个!
念一个,哭一个!
撕心裂肺!
裂肺撕心!
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骨肉,所有人都放声大哭,放声大哭,放声大哭!
……
讲到这儿,杜舟讲不下去了。
我也记不下去了。
我们的泪,流到一起。
杜舟是个法医,更是个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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