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与公安文学的辩证关系
应邀参加侦探小说创作座谈会,准备发言内容的时候,想到一个问题:在中国,侦探小说与公安文学,应该是什么关系?
长期以来,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没有答案,大概是因为大多数的作者与评论者没有认为这是个问题。侦探小说与公安题材小说,不都是写警察吗?不都是写案件吗?有什么区别,或者说有什么必要去区别呢?但我以为,这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尽管区别似乎微乎其微,无足轻重。如我的小说《无悔追踪》,多数人认为是侦探小说,但我在写作的时候真的没有当它是侦探小说。如果说它是侦探小说,似乎也说得过去。近年来,公安文学处于蓬勃发展的上升期,风格样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侦探小说更是在其中展现出独特的风格色彩。但是,由于侦探小说和公安文学长期的区别不清,侦探小说的风采可以说相当程度地被湮没了。侦探小说在中国的不温不火,这也许是原因之一。
侦探小说起源于西方,在中国可以说是一种舶来品。但它在近百年的历史中,已经相当成功地被本土化了。根据我的判断,中国特色侦探小说流派已经基本形成。而公安文学,本就是一种中国特色的以行业为标准的文学类别划分。这两个定义从根本上就是有区别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涉及了其他几个方面。
大致上讲,侦探小说和公安题材小说的区别有以下几点:一是故事设计与构架方式的不同。前者,人物追随着案件的发展而行动,是所谓“人物跟着事件走”;后者,着重人物本身的性格、情感、命运的塑造,案件也许只是这一切的背景,即所谓“事件跟着人物走”。二是塑造人物的手法与方式的不同。侦探小说重在表现办案人员的聪明才智和高超的推理能力,不太涉及他们的其他背景;公安题材小说却会在人物的整体状态上下笔墨,他的聪明才智只是整个形象中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三是小说营造出的气氛大不相同,侦探小说的那种强烈的环环相扣的悬念感,那种甚至故意神秘化的叙述方式,都不是公安题材小说的重点。而公安小说的厚重、恢宏、激烈、温和、细腻等文学特征,也较少见于侦探小说。
也许有同志会问,这样的分析有什么用处呢?公安题材小说不应该借鉴侦探小说的创作手法吗?侦探小说和公安文学彼此不可逾越吗?当然不是。文学本就是彼此借鉴彼此交融的,侦探小说与公安文学更应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辩证关系。但是,在明晰二者的区别之后再去有意识地借鉴吸收,一定会比糊里糊涂地写要好得多。就像一锅乱炖,绝不是随便找些食材扔到锅里即可,也还是需要精心的搭配。
侦探小说的创作手法是独特的,有着不同于其他文学样式的特殊规律和审美情趣。巧妙地借鉴这些手法,对于公安题材小说来说确实是一种大可尝试的事情。反之,公安题材小说的特长,也会为侦探小说所用。我所以为的中国特色侦探小说流派,其显著标志之一,就是鲜明的、可歌可泣的中国警察形象。这个形象,远比西方侦探小说里的侦探形象要丰满得多。
作者简介:张策,全国公安文联副主席,全国公安文联影视专业委员会主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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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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