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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9月30日迎出行最高峰 广东交警发布6点出行提示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欧汉华 方楚群 粤交警

  今年国庆假期(10月1日至7日)7天,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政策,预计9月30日为出行最高峰,车流量约1000万车次。届时,广东各地进出城道路、部分桥隧群、高速公路汇合路段、服务区、收费站容易形成瓶颈,出现拥堵缓行,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建议广大市民提前做好规划,尽量错峰出行。

  国庆假期是今年最后一个长假,群众出门探亲、旅游意愿强烈,再加上农村进入“三秋”农忙季节,人员出行密集,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据预测,今年国庆假期全省高速公路总车流量约5882万车次,日均车流量约840万车次,同比增长2.78%。国庆假期全省公路易堵点位150处(详见表格),其中高速公路易堵点位139处,普通国省道易堵点位11处。

  根据往年国庆假期拥堵缓行点段分析,省公安厅交管局预计今年国庆期间出程高峰出现在9月30日19时至22时、10月1日9时至12时;返程高峰出现在10月5日16时至20时。整体呈现集中出程、分散返程、潮汐车流运行特征。

  对照往年国庆假期交通出行和安全形势的规律特点,结合今年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省公安厅交管局加强研判分析,重点从提前清理源头隐患、严查重点交通违法、密切部门联动、加强应急管理等方面着手,全力做好国庆长假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国庆假期中,全省公安交警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疲劳驾驶、严重超速、载客汽车严重超员、货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将紧盯易堵路段、瓶颈节点及高峰时段,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会同“一路多方”建立轮次定点驻守、动态巡控机制,强化救援力量储备,及时清障保畅。同时,广东交警还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导航软件,滚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引导广大群众避堵绕行、错峰往返、安全出行。

  结合今年的易发多发违法行为,广东交警还发布了一批节假日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并发出六点温馨提示,提醒各位驾驶人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一是国庆假期交通出行刚性需求大,预计各主干高速公路出现缓行的概率较高,如遇车辆缓行,请司机朋友耐心等待,依次排队,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二是自然景区道路弯多路窄、桥梁隧道、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较多,请司机朋友一定控制车速,切勿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会车、占道抢行,车辆驶近急弯、坡道顶部等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做好避让准备。

  三是假期聚会多,请切勿触碰酒驾高压线。饮酒会导致驾驶反应迟钝、判断失准、控制车辆能力大幅下降。为了您和家人安全,请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全省交警部门在国庆期间将继续严查酒驾。

  四是国庆期间高速公路如遇追尾事故,请司机朋友采取“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以最安全的方式实现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切勿停车在行车道上争论,以免加剧拥堵,发生二次事故。

  五是国庆期间客、货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比较严重,请“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司机长途驾驶前务必保证充足睡眠,切勿疲劳驾驶,更不能超速、超员、超载,行驶过程中不接打电话、发微信、抽烟,监督车上乘客系好安全带,为乘客增加一份安全保障。

  六是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国庆长假期间,将有中等强度冷空气抵达广东,部分地区将出现短时降雨,雨天路面湿滑,行车视线不佳,严重影响交通安全。请广大司机朋友雨天行车严格落实“降速、控距、亮尾”措施,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急打方向,行经积水路段应减速慢行。

  典型案例1:

  占应急车道还强行变道,引发事故负全责还被罚!

  2024年2月16日凌晨1时许(春节期间),连某驾驶粤L牌白色小型汽车在甬莞高速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而后强行变道与郑某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某在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对连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2:

  驾车犯困错过高速服务区,司机上演“倒车秀”

  2024年4月3日11时许(清明假期),一辆赣D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错过服务区入口,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随后驶入忠信服务区。该车在倒车过程中,周围有多辆车驶过,险些造成交通事故。经询问,驾驶人陈某自7时驾车出发送货,预计在忠信服务区停车休息,但因犯困打瞌睡错过了服务区入口,于是心存侥幸倒车驶入服务区。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并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3:

  高速逆行回去加油?扣12分+扣驾驶证!

  2024年5月1日,一辆赣B牌白色小车错过了大广高速新丰服务区入口后,发现快没油了,便铤而走险,从主路驶入出口匝道逆行进服务区,被正在巡查中的韶关交警发现。民警对驾驶人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典型案例4:

  无证+醉驾?“醉”上加罪

  9月16日凌晨(中秋节期间),一辆粤L牌白色小车停在惠深沿海高速的应急港湾上,车辆未打开双闪灯,车后亦无警示标志。民警上前查看后发现,车内驾驶位上躺着一名男子,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气。经检测,驾车男子温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62.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温某并未考取符合准驾车型的驾照,属于无证驾驶。温某称其上高速前驾车发生碰撞,随后发现前轮胎爆胎、后轮胎没气,但其仍将事故车辆开上高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极不负责任的行为。目前,温某因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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