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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建引领,锻造北疆忠诚卫士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 唐建权

  海东青骑警队在呼伦贝尔草原上巡逻,维护边境安全和辖区稳定。石英 摄

  基于内蒙古自治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屏障”的战略定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把巩固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努力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建设者、捍卫者,矢志不渝做“两个屏障”忠诚卫士作为新时代全区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

  “实现内蒙古公安工作的突破和跃升,归根到底要靠党的领导作保证、党的建设来支撑。”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衡晓帆在全区公安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表示。

  党的十九大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一以贯之地坚持“严”的主基调,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着力锻造了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了保证。

  党务引领警务,“火车头”牵引力更强劲

  “加强党建领航,实现以党建带队建,党建与公安工作融合发展,才能真正做到让‘火车头’牵引力更加强劲。”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王斌说。

  建立完善“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建成厅、盟市、旗县三级公安党校116所,政治轮训516期8.7万人次;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近年来,内蒙古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公安机关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补足全警精神之钙,逐渐形成党建工作特色做法和亮点品牌,打通党建与公安业务的“任督二脉”。

  “我们辖区常住人口18万人,其中流动人口就有14.9万人。前几年,辖区治安案件高发,民警疲于应付。”呼和浩特市昭君路派出所党支部书记陈国彬介绍说。

  为解决党支部班子软、落实难、能力弱等问题,陈国彬决定以“最强党支部”建设为依托,列出50多条“红脸”清单,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党员带头示范,激发起普通民警的积极性。现在的昭君路派出所,民警办公室就是群众接待室,群众的诉求事项,就是民警的工作清单。疫情防控期间,内蒙古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成立党员突击队、先锋队837支,成立临时党组织480个,派驻各社区、机场、车站等重要场所帮忙蹲守轮值。

  目前,内蒙古公安机关已在全区培树100个‘最强党支部’,改选、调整软弱涣散和后进基层党组织263个。

  “建设‘最强党支部’,就是要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问题,达到党务引领警务、从严治警的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党建处处长安耀彬说。

  严管监督并举,用制度拧紧管党治警螺丝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正视公安队伍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掩盖,通过建强制度强化监督,筑警魂、肃流毒、强领导、严纪律、正作风、树导向,用制度拧紧从严管党治警螺丝,实现对公安队伍革命性的锻造和重塑。

  内蒙古公安机关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入手,抓紧抓实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强化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巡察工作、政治督察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成立党建工作处、督察审计信访总队,严格落实“三单四书两报告”制度,加强条线监督,不断深化内蒙古公安大监督格局。

  “我们严格执行最严‘禁酒令’,出台公务用枪管理‘九个严禁’,着力解决枪、酒方面的顽瘴痼疾。”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宝山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近两年来陆续出台一系列内部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实施意见》《公安厅党委巡查工作办法》《公安厅督察工作办法》等,对于党员领导干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台了民警辅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详细列出民警辅警八小时外行为“负面清单”,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为民警辅警划出了道德底线、法纪红线。

  202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以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活动为契机,以全国试点包头市公安局和公安厅4个试点单位为带动,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打一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不断纯洁了公安队伍。

  对于开展教育整顿给队伍带来的新变化,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副教授马春雨说:“包头公安开展的‘亮身份、当楼长、保平安、护稳定’等一系列有效举措,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了极大的提升。”

  改革撬动效能,队伍干事创业热情高涨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强力推进公安机构改革,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推进盟市“15+X”、旗县“10+X”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公安厅已批复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公安局机构改革方案,60%的盟市、旗县(市区)公安局已完成改革,职能科学、运行高效的警务管理体制正在加速形成。

  ——三级森林公安机关已全部划转同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正积极筹建职能不变、力量更强的生态环保新警种。

  ——大力推进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新调整的两个职级序列改革政策全面落地,首次套改和一级警长以下晋升工作全部完成,四级高级警长以上完成95.65%,派出所“双主官”全部完成晋升。

  ——推进辅警立法纳入自治区立法规划,规范辅警招录、管理、保障等环节,实现人均工资增加35%、社保缴纳率100%。

  “从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启动‘五年三批一万人’工程,到各盟市党委为盟市公安局配备常务副局长,表明公安厅党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王斌介绍,公安改革就是锚定打牢公安机关基层基础,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立柱架梁”,更为民警辅警搭建干事创业平台。

  随着公安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队伍出现了新变化:民警辅警干劲儿更足了,热情更高了。

  1986年出生的刘浩,因工作实绩突出,被提拔为包头市最年轻的分局副局长。他表示,良好的政治生态、科学的选人用人标准,为年轻人创造了机会搭建了平台,对未来职业规划有期望、有信心。

  记者手记

  像蒙古马那样一往无前

  在共和国的版图上,内蒙古自治区状如一匹骏马,奔腾在祖国正北方。

  2014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指导工作期间,勉励干部群众“我们干事创业就要像蒙古马那样,有一种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精神”。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内蒙古考察调研,再次提到“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

  耐力超强,坚忍不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是蒙古马特有的优秀品格。“蒙古马精神”,经过历史的沉淀与实践的熔铸,早已融入内蒙古各族人民的血脉,同样也深深扎根在内蒙古公安精神的内涵中。光荣使命召唤铁的担当,壮阔征程需要铁的护卫。坚决筑牢祖国“北大门”,守好首都“护城河”, 矢志不渝做“两个屏障”忠诚卫士,诠释了内蒙古公安发扬“蒙古马”精神,全力打造公安铁军,佑卫北疆安宁的意志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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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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