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受表彰的全体女民警发出倡议书
全国公安机关广大女公安民警,姐妹们:
寒梅雪中尽,春风柳上归。在这春意盎然的日子里,我们共同迎来了第11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今天,经报部党委批准,召开“巾帼心向党·奋斗新征程”主题座谈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和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又专门作出批语,对全国女公安民警致以节日的问候并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公安部党委联合全国妇联通报表扬了全国公安机关3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好警嫂、爱警母亲,部党委授予53名优秀女民警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公安部直属机关评选表彰了30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10个巾帼文明岗,这些都充分体现了部党委对全国28万女公安民警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更是对女公安民警的莫大鼓舞和激励鞭策。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女民警要“巾帼不让须眉”,立巾帼志做追梦人,为圆满完成新时代使命任务拼搏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在此,我们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向全国公安机关女民警发出倡议:
——要做巾帼向党、政治坚定的人民警察。我们要把对党忠诚融入血脉、根植灵魂,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要做奋发有为、勇担使命的人民警察。我们要胸怀“国之大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把个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把个人追求融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的生动实践,立足本职岗位,奋发进取、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建功立业,为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要做勤奋学习、作风优良的人民警察。我们要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做紧跟时代步伐的求知者,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人民公安史相贯通,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党史学习中汲取力量、涵养情怀、砥砺初心,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
——要做本领过硬、心系百姓的人民警察。我们要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自觉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苦练克敌制胜本领,切实提高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实战能力水平,确保关键时刻勇于斗争、敢于亮剑、能拼善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警界花木兰”,展现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要做遵规守纪、廉洁奉公的人民警察。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部署要求,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自觉加强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提升,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遵守纪律规矩,时刻保持“检身若不及”的警觉,着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
——要做向上向善、爱国守家的人民警察。我们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发挥女公安民警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孝老敬亲、勤俭持家,传承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大力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赵克志部长和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听党话、跟党走,忠实履职、锐意进取,努力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做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坚决完成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贡献巾帼力量和智慧,奋力书写属于女公安民警的荣光,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国公安机关受表彰的全体女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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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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