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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刑警本色,龙南交警4个月抓获3名网上逃犯

来源:微信公众号:龙南交通安全微发布 作者:

交警,在大家的印象里就是管理道路的一种警察,说的八九不离十,主要依法查处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制止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交警的主要任务之一,而捉拿逃犯也是交警的拿手好戏。这不2018年以来,龙南交警放大招4月抓获3名网上逃犯,不失刑警本色。

时间追忆到2018年2月7日上午, 一名男子因为酒驾被扣12分参加满分学习后,他来到受理窗口准备办理科目一考试流程。前台细心的车管业务员在核实信息时,发现该男子竟是一名福建警方追缉的网上逃犯!于是机智地稳住嫌疑人,随后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将还在办事大厅等候的男子当场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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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4月20日下午,大队车管科民警发现前来办理业务的蔡某和一网上在逃人员有几分相似。大队民警不动声色的迅速核实该驾驶人身份情况,经多方核实,最终确认该男子为网上逃犯,随即大队民警迅速将嫌疑人控制,一脸懵逼的蔡某自认为犯法了不会被交警识破,却不知难逃民警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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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日,被贵州警方网上通缉的逃犯汪某江在龙南落网,抓获汪某江正是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当天上午,大队机动中队缉查套牌车,问询套牌车驾驶人时,发现诸多现象可疑,驾驶人闪烁其词谎话连篇,民警应用多方侦查手段,揭开谎话背后的真相,经查谎称汪东的男子是“刑拘在逃人员”,名叫汪某江,贵州省思南县人,在2016年4月因强奸妇女被立案侦查,同月被贵州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目前,汪某江已移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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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逃亡不是出路,回避解决不了问题。网上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公安机关决不会放弃抓捕。

《刑法》第六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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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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