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小事,伴我成长
作家柳青说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在我28年的从警生涯中,对此有着更为深刻的体会。
遥想起那年高考,同学们经历了十年寒窗,个个摩拳擦掌,奋发有为,鱼跃龙门。我因不愿走向从教之路,“偶然”地在高考志愿框内填上“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然而这次“偶然”,使我的人生发生了重大转变。此后,“警察”这个身份随了我一生。
警校生活结束后,我被分配到当时长安县山脚下的派出所工作。穿上警服走上工作岗位,我觉得很威风、神气、自豪。然而不到一年,我被派出所那一件件平凡琐碎的小事消磨得没有威风,转而平淡如水,瞬间失落了许多。
1989年深秋的一个傍晚,一名歹徒持刀闯入了某山沟里的一户人家,因男主人干活未归,歹徒见这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将女主人强奸后而逃。第二天,所里同事们听到男主人的哭诉报案后,无不义愤填膺,纷纷表态一定要抓住这恶徒。
大家挨户询问调查,经过近一周的走访调查,才查明这名歹徒的身份和山外的住址。可当民警们去抓捕时,狡猾的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可大家并不气馁,再继续追踪巡查。过了大概一个多月,当歹徒返家时被我和同事一举抓获。经过审问,歹徒很快就被关进看守所,案子也得以告破。当我们把破案的消息告诉那夫妻俩时,只见他们眼里噙着泪花,嘴唇嚅动几下说不出一句话。
后来因为忙于其他工作,这个案子在我脑中也渐渐淡忘了。转眼到了春节,山里都下起了雪。腊月二十八中午时分,我在所里摆弄自己的摩托,只见一个戴顶旧棉帽、穿一身黑棉袄的男子,挑着扁担走进派出所,猛然间听见刘所长急切地喊:“小高小高,快把那人挡住!”我一抬头,只见他瘦小黑脸,觉得面熟却又想不起。我略一迟疑,那个男人手拿扁担已经快步向大门外走去,等我反应上来追出去时,那人早已不见踪影。返回所里,刘所长说:“那人就是上次强奸案的男主人,他在山上的家里磨了两笼子豆腐,用扁担挑着走下山给咱所送来了,说是要感谢大家呢。我不收,他放下笼子,转身就走,让你挡住你又没挡住……”这时,我心里涌起了一阵暖流,多善良、多朴实的群众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小事一直铭记在我的脑海中,并不断激励着我:不忘初心,尽心履职,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用法律知识、侦查技术以及新科技手段获取证据,用证据来证明犯罪,打击犯罪,既是工作的要求,也是我们面临的挑战。还有一件小事,给了我深刻的“教训”。
2002年冬季,我转到太乙派出所当了科级干部,心里甚是得意。但这时五台地区多次发生入室盗窃粮食的事件,弄得百姓人心惶惶。我不敢大意,连忙和干警勘查现场,固定痕迹物证,在案件现场发现了同一三轮摩托车胎的痕迹。经走访发现,五台团结村的王某行迹可疑,他有一辆轮胎与案发地点相同痕迹的三轮摩托车。破案心切的我立即和同事将王某传唤到所里,王某要么沉默不语,要么耍赖狡辩拒不承认盗窃。夜半时分,眼见时效快到,我和同事既急又气,决定加大审讯力度,想一鼓作气攻下这块硬骨头,但王某还百般抵赖,双方都精疲力竭。我更急躁了,就将蹲在地上的王某提起来骂了几句。
没想到,王某竟然像发了疯一样,撑开我的手,一转身就朝旁边的椅子角和墙上撞过去,只听“嗵”的一声,王某重重地撞在墙上,头上顿时鲜血直流。我急忙用毛巾捂住其伤口,王某也瘫坐在地上,审讯是进行不下去了,我就叫来民警将其拉到卫生院包扎处理伤口。无奈,我们只得让村干部来所将其“保回”结束了审讯。
后来,王某再也没有被审讯过,该地区盗窃粮食的案子也再没有发生过。这也是我遭遇的第一次“滑铁卢之战”,教训之深刻,使我终生难忘。经历过此事,我一方面学习法律知识和犯罪心理学知识,又一方面向有经验的师傅请教,及时汲取教训。从此以后,即使面对违法犯罪分子猖狂的挑衅,我都不急不躁、不恼不怒,正襟危坐,依法据理,调查走访,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发现并固定证据,使用证据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使之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警快30年了,这两件“小事”一直深刻地在我记忆中,教会我如何去做一名忠诚履职、执法为民、用文明与理性来维护法律尊严的民警。
(作者系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大兆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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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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