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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营里的“夕阳红”

来源:作 者 作者:杜文学

我,一名年过半百的老党员,因为热爱公安工作,至今仍奋战在公安第一战线;我,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为了能够公平正义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和每一名嫌疑人,总是一如既往,不辞辛苦地奔波于案件现场之间来获取证据。已有30多年警龄和党龄的我无怨无悔,因为深深热爱着公安这个职业,因为这是一份至高无上的工作。作为刑侦大队的一名老民警,自己能为老百姓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为保一方平安贡献一分力量,我觉得这就是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最好体现。

长期以来我一直奋战在政法工作最前沿,参加工作后,一直在长安检察系统从事刑事批捕起诉等工作,办理了近百起各类刑事案件,在西安检察系统中也算得上一位“名人”。直到1992年,因为工作安排的需要,我加入到了长安公安这个大家庭中,开始了人生另一段为人民奉献的旅程。

自从从事公安工作以来,我凭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不断加强学习的工作精神,很快适应了新岗位的工作要求,并且在90年代初担任了长安县公安局预审科科长。当上了领导,我感觉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于工作更加不能有丝毫的放松。预审科的工作对于一起刑事案件能否顺利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能否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发挥着重大作用。对于工作,我带领着科室民警对预审的每一个对象都能做好周密的谈话策略,令其能够交代案件的真实情况,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对于自身,我不断地学习充电,加强自身的理论功底,使自己能够适应好飞速变化的法制环境。对于科室的民警,我也是严格要求,有一次,一名刚来不久的新警在登记材料的过程中用语不准确,我严厉地批评了他:“对于我们预审科的民警来说,记录下来的每一个用语都必须做到表达准确,没有歧义,这不仅是对于我们自身工作的要求,更是对案件各方当事人的负责。”我不仅严格要求自己,更是以身作则地感染着其他人。在我的领导下,预审科的工作考核一直位于前列。

从警30多年,我从大家口中的“小杜”变成了“老杜”,但是敬业严谨的工作风格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有丝毫懈怠。公安机构改革后,预审科被撤销,成立了刑侦大队的案审中队,我也由于年龄的增加,总是自嘲该退居二线,让年轻的同志们挑起大梁。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以后,我主动要求到新成立的案审中队当一名普通的侦查员,在退休之前为自己热爱的刑侦事业站好最后一班岗。2014年春节期间,我正在家中享受三代同堂的天伦之乐,突然电话响起,辖区发生了凶杀案,由于案情十分复杂,大队领导要求我能够亲自为案件把关。我二话没说,立刻冒着大雪回到了单位,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中。此后的日子,我多次冒着恶劣的天气奔波于渭南、西安之间收集蛛丝马迹的证据。在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我又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凭借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顺利地完成了案件移送起诉工作。很多第一次同我有工作接触的同志都曾为我竖起过大拇指,我总是摆摆手笑笑说:“我作为一个老民警,当然更要严格要求自己。”

我参加政法工作40多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地学习和钻研业务,光是近些年更新的法律条文等各类文件,就占据了我办公桌一半的地方,对于新变更的法律条款如数家珍、信手拈来,因此同事们都亲切地称我为“杜老师”。

“杜老师”不是徒有虚名,经我手头办理的大要案件不计其数,分局的疑难复杂案件都由我办理,对每一起案件,我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论是受害人还是嫌疑人都心服口服。西安市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法官和检察官只要一听是杜文学过手的案件,都会竖起大拇指说:“杜老师办过的案子是‘免检产品’!”一些80后、90后年轻的法官、检察官也经常向我请教探讨法律问题。

我还经常被邀请到基层派出所、辖区的大专院校做法律报告,每次台下都是座无虚席。2014年3月份,我应邀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做法律讲座,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讲座持续了4个小时,台下的师生意犹未尽。我从不吝惜自己的知识,总是毫无保留地将工作多年以来的经验教训传授给年轻民警,为青年民警授业解惑。

几十年的从警生涯,每当我看到违法犯罪分子被一一抓获、案件被一一告破时,心里就感到万分的欣慰;每当我看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而满脸欢笑时,我也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为自己能够当上一名民警、当上一名共产党员而感到自豪。不论过去、现在或是将来,我仍将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甘当老黄牛,全心为人民,只要组织需要,我愿意将毕生精力全部献给人民的公安事业。

(作者系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侦大队退休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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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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